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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期間的國民政府公債,有人當傳家寶,有人拿去焚燒,到底是怎麼回事?

原標題:抗戰期間的國民政府公債,有人當傳家寶,有人拿去焚燒,到底是怎麼回事?


抗日戰爭期間,國民政府發行的公債有22種之多,這些債券中,包括救國公債救國公債、金公債、國防公債國防公債、軍需建設公債、節約建國儲蓄券節約建國儲蓄券等,都有華僑華僑認購。而認購數額以1937年9月發行的救國公債救國公債為最多,其餘各種公債的銷售略為遜色。而節約建國儲蓄券節約建國儲蓄券是政府投注較多心力發起的,但結果並不理想。


海外僑胞遊行


國民政府發行戰時公債時,曾明確許諾:「本公債自戰爭結束後第三年起,由國庫指撥基金,分二十年還清。」但抗戰勝利後不到一年,內戰即爆發,國民黨國民黨根本沒有兌現還債。實際上抗戰期間華僑華僑認購的巨額公債,絕大多數等於無償捐款。


學者李盈慧曾經接觸家中仍舊藏有救國公債救國公債的馬來西亞馬來西亞華裔學生,據他告知,其祖父購買公債時,完全沒有打算要政府還款,當購買時,即已認定是捐款送給國家,目前就把這些公債券作為傳家之寶一樣看待。


華僑街頭募款


抗戰期間,南洋某些地區的華僑中掀起一股焚債活動,即將自己購買的公債券焚燒,不要政府再償還,實際上也是一種特殊的捐款。其中馬來亞馬來亞檳城中華學校校長吳佩瑤和學生代表10多人到當地領事館,焚燒債券107張,券額共4040元。



前來參戰的愛國僑胞


1937年「八一三」事變後,國民政府發行第一期救國公債救國公債5億元,分配馬來亞馬來亞認購4000萬元。僑領陳嘉庚專門召集勸募公債僑民大會,宣傳購買公債的重大意義,動員和號召廣大華僑積極認購。他本人帶頭購債10萬元,與會的僑胞隨之認購二三十萬元。陳嘉庚以2000萬元為目標,至年終,募了大約1500餘萬元。

(任貴祥、李盈慧:《中華民國專題史第1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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