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安化公安開警車到茅台鎮買酒,原被免職的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再次被處分!
2018年4月,益陽市、安化縣兩級紀委監委根據三湘風紀網站「四風」舉報一鍵通的問題線索,查處了安化縣公安局違反公務接待規定、違規公款吃喝問題。現對這起案件進行剖析。
2017年12月18日,湖南省紀委監委三湘風紀網站「四風」舉報一鍵通接到群眾舉報:「安化縣公安局在大力整治『四風』期間不收手,過著奢侈的生活,派警車專門到貴州省購買茅台酒以供享用……」這一舉報的問題線索具體直觀、可查性較強,湖南省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經分析研判,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益陽市紀委監委交辦。
「公安局食堂原先的接待用酒比較貴,兩百多到三百多一瓶,局領導為了節約開支,讓我們買一些性價比好點的白酒。」專門負責機關食堂的幹警劉曉松說,「2016年5月,當地一企業食堂的圈內人士推薦了一款產自茅台鎮的白酒,價格便宜、口感較好。」經組織品嘗該白酒的口感,並對80元一瓶的價格作了了解後,幹警劉曉松向警務保障室主任吳輝提出了赴貴州茅台鎮購買白酒的想法。
2016年6月,警務保障室主任吳輝以機關食堂名義寫了一份採購600瓶白酒的書面報告,副局長諶嘉球向時任局長賈博文口頭彙報經其同意後,在食堂的書面報告上簽字「同意」。同年6月下旬的一個下午,警務保障室幹警成鈺、劉曉松帶著銀行卡,駕駛依維柯警車10多個小時,千里迢迢前往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次日凌晨到達後,馬不停蹄去酒廠提貨,以每瓶80元的價格採購白酒100件共計600瓶,裝在已經卸下後幾排座位的依維柯警車內。為了省下當晚的住宿費,幹警成鈺、劉曉松甚至在車上過了一宿。
案卷顯示,自2016年6月底至2017年1月這半年時間,600瓶白酒在公安局食堂全部喝完。其中,有些用於內部消費,有些用於違規公務接待。
就此,湖南省紀委監委黨風室主任林彰良說,安化縣公安局相關領導幹部不收手、不收斂,違反公務接待規定、違規公款吃喝,屬於典型的頂風違紀行為,執紀問責必須一嚴到底、絕不能讓。
2018年4月,鑒於安化縣原副縣長、公安局原局長賈博文已於2016年8月因多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免職,在縣公安局違反公務接待規定、違規公款吃喝問題上再次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處理;安化縣公安局副局長諶嘉球、幹警吳輝、成鈺、劉曉松分別受到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及誡勉談話,用於違規公款吃喝的費用被全部收繳。2018年5月9日,益陽市紀委對安化縣公安局違反公務接待規定、違規公款吃喝問題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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