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如果有一天我不優秀了,你還會愛我嗎?」
這是真事:
今年過年我跑親戚,去我姐家。
她算半個成功人士,住個小別墅,照理生活應該美滋滋的。可半夜和她喝酒,她哭成淚人,說女兒抑鬱了。
原因是去年一整年逼著女兒練琴。家裡二樓就是個琴房,雙休日每天要練滿12個小時,不練滿就用尺子抽。
女兒為了排解壓力,暴飲暴食,小小年紀得了糖尿病。
現在性格極為內向,怕她媽怕得要命。每天吃飯前半小時要打胰島素。天天練琴練到以淚洗面。
我姐說,有一天女兒問她:「媽媽,如果有一天我不優秀了,你還會愛我嗎?」
她說:「我家寶貝女兒不可能不優秀的。」
這句話把她女兒的心給扎穿了。
我說你作為媽媽,愛的到底是女兒的優秀,還是女兒。如果你愛女兒的附加值勝過愛女兒本身,那說明你根本還不懂什麼叫真正的愛。
這只是披著「愛」的外衣的「私慾」和「家長意志」罷了。
一、你應該堅強,但也有權懦弱
昨天我看《奇葩大會》,對李松蔚的話印象很深,他分享了某個年輕人的故事。
20年前,男生還在上幼兒園,被人欺負,回家後他媽責怪他:「你怎麼這麼慫?」
「你怎麼能隨便讓人欺負?」
「你怎麼都不知道還手的?」
「你怎麼都不知道捍衛自己的權利?」
「你應該告訴他,讓他不要再欺負你。」
男生感覺自己說不出口,他媽又拚命在後面推他。
後來男生的壓力越來越大,母親的責問聲甚至變成一個心結,長期卡在心裡。李松蔚問他,現在你最想對20年前的母親說什麼?
男生想對自己的母親說:「對啊,我就是一個很慫的人啊。」
我不可以做一個很慫的人嗎?
我作為一個很慫的人,你就不愛我了嗎?
如果我不如你想的那樣優秀······你就不愛我了嗎?
李松蔚給了這樣的解決方案,他說,現在有A和B兩個選項擺在你面前:
A是你可以選擇做一個很慫的人,保留做「慫人」的權利;B是你可以選擇不慫,捍衛你的權利。
你都可以選,沒有什麼「絕對正確」、「絕對應該」的選項。
你選A,也是因為A選項帶給你的價值,要高於B。你不要忘了你永遠有選擇A的權利。後來年輕人選擇了A和B都要。
他選擇要和母親談一談,他主動想把那個20年前的心結打開。
李松蔚自稱自己在搞「無用」的心理學,這個無用,又恰好和「有用」殊途同歸。
在實用主義風潮盛行的社會裡,他給人性留了一片柔軟的餘地。
他們說奮鬥是對的,他們說懦弱是不對的,是不應該的。可是在那個時間節點上,我是不是也應該有選擇不奮鬥的權利?
我是不是應該也有懦弱的權利?
那也是我啊,那也是我的一部分啊。
我不是鐵人啊,不是Iron Man啊。
當我想哭的時候,我是真的想哭,而不是想聽你說:
「你他媽別哭,你不應該哭。」
當我偶爾摔了一跤的時候,我就真的是想在原地躺一躺。
我累了,我不想聽別人講:
「哪裡跌倒,在哪裡爬起來。」
人應該堅強嗎?
若人真的應該堅強,那麼人也真的應該有權利選擇懦弱。
二、沒有「應該」,最重要的是你的感受
我自己是個心理諮詢的外行,但身邊有一些諮詢師朋友。在他們的影響之下,我也開始明白:一個好的諮詢師,所做的工作絕對不是去主導來訪者的選擇。
去告訴他們說這樣做是錯的,你應該那樣做。
好的諮詢,是一種選擇權的展示。我不把我的意志強加給你,或者讓個人認知影響你。我不告訴你,你應該選哪個。
我告訴你,你永遠有選擇這個,或者那個的權利。
在諮詢師的幫助下,人們或許會感到心裡有光透進來,人們會無限接近自己的心意,最終做出屬於自己的決定。
世上本無應該或者不應該,唯一重要的是你的感受。
美國著名的家庭治療專家薩提亞寫過一首短詩,叫《五種自由》。
它的前三句是這樣寫的:
自由地去看和聽存在於這裡的一切,而不是那些應該存在、過去存在或是將要存在的;
自由地去表達你的感受和想法,而不是表達那些你應該表達的;
自由地去感受你所感受到的,而不是感受那些你應該感受的;
當我們拋開「人」這個主體,單純去說應該不應該的時候,一定沒有在把那個「人」當「人」。
當我們在談論「應該」這個詞的時候,背後都有一個隱形的主語,是「我覺得你應該」、「我認為你應該」,而不是「你覺得你自己應該」。
我們默許他人所說的「應該」,實則是在默許自己被某種看不見的語言暴力所支配。
我們終於失去了自己。
三、最後想說的話
追求優秀本身沒錯,但當「優秀」成為人生唯一指定目標,唯一應該做的事時,優秀,就成了一個美麗的陰影。
文章開頭的那個小姑娘,收到了來自母親的「惡意」,
這是一種溫柔的惡意,裹了一層親情的包裝,所以能殺人於無形。
直到最後女兒疾病纏身,我姐才醒悟。
那天我和她喝酒喝到凌晨一點,我最後問她:「你現在對你女兒什麼態度?」
她說:「我現在只希望她能做一個健康快樂的普通人。」
本文作者陸JJ。一位十八線編劇,一個做影視的小朋友,專註於自律與個人成長,情緒與情感經驗的分享,歡迎有趣的人類去他家做客。轉載自公眾號陸JJ(id:tiyan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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