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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侶賭氣相約跳樓:女友跳下26樓,男友爬回屋內,他該當何罪?

情侶間吵架後相約跳樓,在男方提出「你先跳我就跳」後,女方墜樓身亡。5月22日,新京報記者從杭州市濱江區法院獲悉,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並未實施跳樓的男方被提起公訴,一審於21日開庭。

「你為什麼不跳」「你先跳我就跳」

情侶之間有吵鬧本也正常,可杭州一對小情侶因為感情糾紛發生口角後,賭氣相約跳樓。

爭執中,女友真的從26樓跳了下去,而男友則爬回了屋內。

昨天上午10點半,男子小余(化名)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站上了濱江法院的被告席。

濱江法院稱,25歲男子於勇(化名),與32歲的陳梅(化名)是一對情侶。平日里,陳梅經營一家網店,並固定開設直播,是一名」網紅」。2017年11月1日晚,兩人飲酒後因瑣事爭吵,進而升級到肢體衝突。於勇一氣之下,跨到陽台上,聲稱要跳樓。此後,陳梅也來到陽台,同樣表示要跳樓。此時,陳梅問於勇」為什麼不跳」時,於勇表示「你先跳我就跳」。

於勇事後對警方稱,在說完這句話後,自己準備轉身回到室內,但陳梅卻從26樓陽台墜落,最終身亡。

新京報記者從濱江法院獲悉,一審庭審中,於勇及其辯護人稱,雙方在爭執中,於勇並未預料到陳梅會當真跳樓,對於陳梅的死,於勇負有過失責任,應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

不過,濱江區檢察院則稱,於勇帶陳梅深夜飲酒,照顧其避免處於危險,是於勇的法定義務。在陳梅可能處於危險時,於勇並未加以勸阻,而是以言語進行刺激。於勇在明知可能導致陳梅死亡的危害後果時,仍放任結果發生,造成陳梅死亡,應當以(間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方指控:

被告人余某涉嫌(間接)故意殺人罪

「我不是真的想跳樓,我當時說的都是氣話,我沒想到……」昨天在法庭上,小餘數次哽咽。他說,梅梅跳下去之後,他很害怕,所以才趕緊爬回去,並報了警。

公訴人說,余某帶梅梅深夜喝酒,在其醉酒後,應當有照顧梅梅避免其處於危險的法定義務。兩人發生爭吵後,余某在自己並無真實跳樓想法的情況下,未對處於醉酒狀態的梅梅進行勸阻、救助,仍言語刺激對方,導致她最終墜樓身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間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此,小余的辯護人認為,小余不存在殺害梅梅的主觀故意,也沒有料到梅梅真的會跳樓自殺,這屬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危害後果,其只對梅梅的死亡負有過失責任,應當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

濱江法院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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