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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黑」你公司,該怎麼辦?

最近,很多IT公司都「負面消息」纏身

每家公司公關風格不一樣

比如

有的為了闢謠而傳謠

有的為了闢謠而吶喊

....

這兩天,雲計算圈裡的一家公司

給特大號爆料

說,有人黑他們公司

他們採用法律手段,勝訴了!

我們來看一下

這是一樁發生在雲計算圈的侵權案

侵犯的是名譽權,而涉案方包括了

雲計算企業、自媒體平台、自媒體運營者

原告方:「小鳥雲」

是一家雲計算公司,提供公有雲IaaS服務

被告方①:「位元組跳動」

其實就是著名的「今日頭條」母公司

而本案涉及的是今日頭條旗下的自媒體平台

「頭條號」

被告方②:「極鏈網路」

是上海的一家科技公司

在頭條號上註冊了自媒體號→科技狂人

主要用於公司產品宣傳

這件名譽侵權案的過程是這樣的

2016年7月7日17時52分

頭條號「科技狂人」發布文章

(該號由極鏈公司市場部運營)

《獨家爆料:小鳥雲是個怎麼樣的雲計算提供商》

文中涉及大量對小鳥雲的不實描述

2017年6月,小鳥雲向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訴「位元組跳動」公司侵犯名譽權

2017年6月12日,法院受理

並依法追加「極鏈網路」為被告人

原告小鳥雲認為

文章所述內容嚴重實時、並被大量轉載

網路流傳甚廣,嚴重損害原告聲譽

文章由極鏈公司撰寫,通過今日頭條發布

屬於共同發布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請求判令如下

1、被告北京位元組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譽權,刪除涉嫌侵權鏈接及圖片;

2、被告北京位元組公司在其涉嫌侵權的網站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致歉文書內容應該包含本案判決書案號、侵權文章名詞及文章所述不實的聲明,道歉時間不少於1年;

3、判令被告北京位元組公司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維權成本等合理開支人民幣3萬元;

4、判令被告上海極鏈公司與被告北京位元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被告「北京位元組跳動」辯稱

①平台已經盡到審核和提示義務

②平台未對文章做任何修改

③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文章失實

④收到律師函後,已對文章刪除處理

……

另一被告「極鏈網路」舉證稱

頭條號「科技狂人」系該公司市場部運營

但賬號密碼由誰管理,代理人不詳

涉案文章系該公司員工張某某

在下班時間發布,與公司無關

……

經過雙方多輪舉證

最終,2018年4月20日

宣判結果如下

①被告上海極鏈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之日起十日內在「今日頭條」網站上連續三十日發布致歉聲明,想原告深圳前海小鳥雲計算有限公司賠禮道歉,以消除對原告名譽造成的不利影響(聲明內容須經法院審核,逾期不履行,法院將選擇一家全國發行的報刊公布判決書主要內容,費用由被告上海極鏈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②被告上海極鏈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萬元、合理開支人民幣3萬元,上述款項合計人民幣8萬元;

③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至此,這件侵權案終於落幕

這個案件不大

確定給我們帶來不少啟示

新媒體時代

造謠和抹黑的成本太低

但維權和澄清的代價巨大

縱然如此

企業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各大新媒體平台

應該加強對賬戶的審核和管理

如果監管不利,也會很容易背鍋

比如此案的第一被告,是今日頭條

但因為用戶協議寫得好,最後免於背鍋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利用網路發文攻擊、抹黑他人

或逞一時口舌之快

或蓄謀公關暗戰

凡此種種,終難逃法律制裁

我要來了《完整判決書》

有10多頁,取證論證過程很詳細

有相同困擾的公司,可以借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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