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鬥惡龍】潺潺的小河
(印尼龍目的暴雨前夕。拍攝:Lucifer)
#纏鬥惡龍#是我去年開始連載的案件故事系列。與凝望深淵系列相比,這個系列比較傾向於一些已經有結論,同時犯罪手法更兇殘、情節更惡劣的案件;在案情的曲折性上,則要比凝望深淵系列簡單一些。(然而,懸案還是少不了的……)
老規矩,本系列所有內容均為非虛構作品,不定期更新(更新頻率應該和凝望深淵系列差不多)。這是本系列的第49篇文章。
前32篇文章,依然放在舊公眾號 @小饅妖拍案 之中。從第33篇開始,纏鬥惡龍系列,將只在這裡更新。
我們都知道,犯罪分子在作下命案之後,大都會想方設法的毀滅罪證、逃避打擊。其中,分屍、拋屍就是一種很常見的掩蓋手段。當然,這個活做起來提心弔膽,一旦半路被警察攔住,那就是鐵板釘釘的現行犯了。所以,有人甚至總結出了「遠拋近埋」的規律,並將其用於犯罪地理學的研究之中。
而今天要講的這個案子呢,或許與此還有些關係呢。
懸案提示
○本案至今仍未破獲○
本案,於1980年到198年期間,發生在澳大利亞的泰龍北(Tynong North,AUS)一帶。
案子的開頭,是幾起人口失蹤案件。
第一位失蹤的女士,名叫艾莉森·魯克(Allison Rooke),時年59歲,平時住在澳洲的北弗蘭克森(Frankston North)。1980年5月3日早晨,她出門購物,但卻再也沒有回來。兩個月後的7月5日,當地一名男子在遛狗時,無意中在河邊的灌木叢里發現了她的遺體。法醫證實,她的死因是頭部遭到了鈍器打擊,屍體上沒有遭到過猥褻的跡象,而隨身的錢包則不見了。因此,當時警方認為,這可能是一起臨時起意的搶劫殺人案件,也並沒有多想。
第二位失蹤的女士,叫做伯薩·米勒(Bertha Miller),時年73歲,住在澳洲的格倫·愛麗絲(Glen Iris)。同年8月10日,她乘坐電車準備去普蘭區(Prahran)的一個教堂。然而,她並沒有在教堂出現,而是失蹤了。
第三位失蹤的女士,叫做凱瑟琳·海德蘭(Catherine Headland),時年14歲。同年8月28日,她從男朋友家出來,準備坐公交車車去納雷沃倫(Narre Warren),去逛那兒的百貨商場。遺憾的是,她從此也消失了。
圖:刊登的凱瑟琳的尋人啟事
事實上,凱瑟琳失蹤之後,警方曾經一度懷疑過她的男友,但查來查去始終沒有任何證據;而警方從未想過,她會和前面兩位女士的失蹤有啥關係——畢竟青春少女和中年女子之間,似乎差別還是蠻大的吧。
接著,就有了第四位失蹤的女子。1980年10月6日,早晨9點半左右,18歲的女孩安瑪麗·薩金特(Ann-Marie Sargent),從她母親在柯蘭本(Cranbourne)的住處出來,準備坐車去丹德農(Dandenong)上班。臨行前,她向往常一樣給母親揮手道別,卻沒有像往常一樣重新回到母親身邊,而是突然就失蹤了。
那麼,這三起失蹤的案子,到底有什麼關係呢?
答案,於同年年底揭曉:1980年12月6日這天,當地一名男子,走到泰龍北的一條小河邊,準備扔垃圾,確切的說,是一隻兔子的屍體——這並不文明,但那個時代似乎也不太講究這些。
而就在河邊的灌木叢里,他無意中看到了一些骸骨。作為一名動物養殖者,他很快驚恐的發現,那些骨頭並不是什麼動物的,而是人類的!
接到報警後,警方速度趕到了現場,確認了該男子發現的,的確是人類的屍骨。
經過法醫鑒定,得出了一個可怕的結論:這一堆骸骨顯然並不是同一個人的,而是三名女子的!
這些屍骨的衣物和隨身物品,看來都被嫌疑人帶走或扔掉了,身邊並未發現可用來驗證身份的信息。幸好,澳洲失蹤的人口不多,警方隨即按照骸骨的年齡、性別進行了排查,很快就鎖定了屍骨的身份:正是上述三位失蹤的女子。
隨後,根據牙醫記錄,警方確定了她們的身份,並確認了她們都死於頭部的外力襲擊。然而,她們都並不是來自於富裕的家庭,年齡跨度也相當的大,為什麼會被同一個、同一夥嫌疑人盯上呢?
更重要的是,三個人失蹤的時間,分別是8月10日、8月28日和10月6日;失蹤的地點,看起來也並不相同,並且都離發現屍體的泰龍北有一定距離。那麼,為什麼兇手要費儘力氣,特意把三具屍體丟到一起呢?旁邊就是河流,扔進水裡很省事;如果是為了更好的掩藏屍體,挖個坑豈不是更可靠嘛?
圖:三名女子失蹤的示意圖
(ABC這3個點,分別是她們要去的目的地;黑點為發現屍體的位置)
這件事情,讓澳洲警方非常的困惑。此外,開頭說的艾莉森·魯克被害案件,也讓警方懷疑是同一伙人所為,因為北弗蘭克森距離泰龍北,開車大概只要50分鐘。
當地警方隨後展開了大規模的調查,也在附近進行了搜索,但都沒有什麼收穫;而當地居民當然也被搞的人心惶惶。實際上,就在發現屍體之前幾天,1980年11月29日,34歲的納魯莫·斯蒂芬森(Narumol Stephenson)也失蹤了:當天晚上,她從布倫維克(Brunswick)的一個朋友家離開,然後就徹底的融入了夜色。
恐懼繼續蔓延。次年十月(1981-10-09),北弗蘭克森的喬伊·賽摩(Joy Summers,時年55歲)女士,準備出門購物。同樣,她計劃中應該是去乘坐公交車,但卻沒能等到:一個月之後,她的遺體在北弗蘭克森的一條小河邊被人發現了,同樣死於頭部的鈍器襲擊。
在此之後,女士莫名其妙失蹤的案子,總算在北弗蘭克森、泰龍北漸漸消失了。正當人們幾乎都忘記此事時,恐怖又一次出現了:1983年2月,一名男士路過泰龍北時,汽車的車胎癟了。他隨即停車換胎,然後就在河邊的灌木叢里看到了一具骨骸:經過比對,警方確認,那就是失蹤兩年的喬伊·賽摩女士。
圖:本案六位受害人
這下,當地居民真的是炸鍋了。很明顯,這6名受害人很可能就是死在同一個罪犯手裡,而此人就長期在北泰龍一帶活動,習慣性的將受害人的遺體扔在河邊的灌木叢中。儘管很難解釋這種作案習慣,但從慣用伎倆(MO)的角度來說,6起案件是同一個人所為的概率極大。
澳洲警方隨後開展了大規模的排查,甚至還懷疑過是連環殺手雷蒙德·艾德蒙茲(Raymond Edmunds)所為。此人在1980-1983年間,也曾在維多利亞省活動過,而且被法庭認定犯有兩起性侵、殺人案件,被判處終身監禁。
圖:雷蒙德·艾德蒙茲
然而,雷蒙德對此矢口否認。考慮到他當時已經被判處終身監禁並限制假釋,隱瞞自己的這幾起罪孽意義不大;更重要的是,他並沒有把受害人屍體拖到一起扔掉的習慣,而是將受害人遺體掩埋,這一點也和本案有很大差別。
因此,時至今日,北泰龍的這6起詭異的案件,依然沒有結論。當地警方懸賞600萬個袋鼠幣,但看來並沒有得到有效的線索。如果那條小河會說話,它又會告訴我們些什麼呢?
饅頭妖曰
或許,這只是一個巧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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