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執著佛法,也不執著非法
是諸眾生,若心取相,
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取法相,
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
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
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
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佛法只是解脫輪迴的工具,
只是修行的方法,
是我們不斷學習行持並賴以
從顛倒迷亂輪迴中解脫的方法、
從貪嗔痴慢疑執著中解脫的方法。
學會這些方法是用來實踐的,
用來引領自己並幫助眾生
覺悟實相、圓滿智慧與慈悲,
不讓生命繼續在輪迴中迷失。
佛陀針對不同的眾生,
教授了八萬四千法門,
並不是要求
我們每個人都要掌握每一種法門,
不是每個法門都要去修。
每一種法門,
都適應不同基礎和因緣的眾生,
我們不能執著於
哪個法門更好、哪個法門不好,
所有法門最終都能夠導向解脫的彼岸。
就像我們解一道數學題,
可以有很多種思路和方法,
只要是正確的原理、正確的方法,
都可以得到正確的答案。
不執著佛法,也不執著非法,
是告訴我們:
如果我們已經到達解脫的彼岸,
上岸的時候
就不能再執著佛法這個工具不放,
否則就沒有辦法真正完全解脫。
而在到達解脫的彼岸之前,
我們則必須依賴於佛法這艘大船,
藉助它的力量渡過輪迴的大海中,
否則就只能永遠沉淪,
救不了自己,也渡不了眾生。
佛說的一切法都只是善巧的工具,
方便和幫助我們理解宇宙真相,
教導我們增長智慧與慈悲,
並去真正實踐這些方法。
所以我們要理解其真義,
而不能僅僅在文字中打轉。
有人喜歡說:「一切法都是佛法」,
但這句話其實是對於那些
真正證悟實相的人來說的。
證悟實相之後,
就可以將一切法都轉化為修行,
轉化為智慧和解脫的助緣,
就如同高明的醫生也可以利用毒藥治病。
而並不是說,
因為一切法皆是佛法,所以我們
就可以黑白顛倒,不分邪正是非,
就可以繼續迷亂、執假為真。
所以如果沒有達到真實的修證境界,
卻妄談「一切法皆是佛法」,
這樣只是更加暴露了
自己的無明愚痴和淺薄。
這就好比自己並不是高明的醫生,
卻自視甚高地吹噓能把一切物質變成良藥,
亂配藥方亂抓藥去給病人治病,
我們想想這樣的結果會是什麼呢?
若病人也不加思維、盲目信任庸醫,
那是不是在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呢?
——生命覺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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