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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執著佛法,也不執著非法

是諸眾生,若心取相,

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取法相,

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

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

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

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佛法只是解脫輪迴的工具,

只是修行的方法,

是我們不斷學習行持並賴以

從顛倒迷亂輪迴中解脫的方法、

從貪嗔痴慢疑執著中解脫的方法。

學會這些方法是用來實踐的,

用來引領自己並幫助眾生

覺悟實相、圓滿智慧與慈悲,

不讓生命繼續在輪迴中迷失。

佛陀針對不同的眾生,

教授了八萬四千法門,

並不是要求

我們每個人都要掌握每一種法門,

不是每個法門都要去修。

每一種法門,

都適應不同基礎和因緣的眾生,

我們不能執著於

哪個法門更好、哪個法門不好,

所有法門最終都能夠導向解脫的彼岸。

就像我們解一道數學題,

可以有很多種思路和方法,

只要是正確的原理、正確的方法,

都可以得到正確的答案。

不執著佛法,也不執著非法,

是告訴我們:

如果我們已經到達解脫的彼岸,

上岸的時候

就不能再執著佛法這個工具不放,

否則就沒有辦法真正完全解脫。

而在到達解脫的彼岸之前,

我們則必須依賴於佛法這艘大船,

藉助它的力量渡過輪迴的大海中,

否則就只能永遠沉淪,

救不了自己,也渡不了眾生。

佛說的一切法都只是善巧的工具,

方便和幫助我們理解宇宙真相,

教導我們增長智慧與慈悲,

並去真正實踐這些方法。

所以我們要理解其真義,

而不能僅僅在文字中打轉。

有人喜歡說:「一切法都是佛法」,

但這句話其實是對於那些

真正證悟實相的人來說的。

證悟實相之後,

就可以將一切法都轉化為修行,

轉化為智慧和解脫的助緣,

就如同高明的醫生也可以利用毒藥治病。

而並不是說,

因為一切法皆是佛法,所以我們

就可以黑白顛倒,不分邪正是非,

就可以繼續迷亂、執假為真。

所以如果沒有達到真實的修證境界,

卻妄談「一切法皆是佛法」,

這樣只是更加暴露了

自己的無明愚痴和淺薄。

這就好比自己並不是高明的醫生,

卻自視甚高地吹噓能把一切物質變成良藥,

亂配藥方亂抓藥去給病人治病,

我們想想這樣的結果會是什麼呢?

若病人也不加思維、盲目信任庸醫,

那是不是在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呢?

——生命覺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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