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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周立波案的前前後後看美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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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在美國非法持槍、持有毒品案,前天(5月24日)在紐約州長島拿騷縣高等法院進行審理,法官認為檢方未能證明警方搜車是經過周立波同意,裁定「排除證據」(警方提供的證據無效),宣布將於6月4日再次開庭。

周立波一案從2017年2月到現在一年零四個月了,歷經了N次開庭,這足以證明資本主義社會的辦事效率太低。

2017年1月19日凌晨,周立波在美國紐約州長島拿騷縣拉廷敦鎮因其駕駛的賓士車「車行不正常」和司機「開車打手機」被警察攔下。

警察說他的開車蛇行,還一會快一會慢,並看到車裡手機發的光。

當時里有兩個人,周立波開車,副駕駛上坐的是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材料科學系助理教授中國人唐爽。

警察攔下車之後提出對車內物品進行檢查,周立波不懂英文,唐爽翻譯,同意了檢查車內物品,結果檢查出了子彈上膛的手槍一把,還有兩個裝有毒品的透明塑料袋。兩人被帶到警察局問話,做筆錄。

第二天,美國紐約州拿騷縣地區法院傳訊二人,周立波提出保釋。

一開始,檢察官開出的保釋金額為2.5萬美元,周立波表示反對,經過協商,檢察官將保釋金降到5000美元,周立波繳納保釋金後離開法庭。定於2017年3月9日進行審前聽證,讓周立波做好相關的準備。

周立波走出開庭時,面對大批守候在庭外的媒體,他說的第一句話是:「感謝祖國。」面對媒體提問,他大聲稱:「槍支是合法的。」

保釋後,周立波公開發表了一些言論,主要講他是合法持槍。

3月9日前,周立波通過律師申請審前聽證延期到了4月。法庭同意,定於當地時間4月7日進行開庭審理。

2017年4月7日上午,周立波本人出現在法院門口,穿一身緊身衣,戴著墨鏡。隨後他的律師說周立波精神狀態不好,提出延期審理。唐爽出庭了,但「面色鐵青,一言不發」。 延期申請獲得批准,定於6月9日進行開庭審理。

2017年6月9日,周立波本人未到庭,但換了新律師,原來是個華人律師,這次變成了個美國律師,是專門打刑事犯罪官司的律師。律師又申請延期,唐爽也在法庭簽署了延期審訊協議。但法院提出該案將走「大陪審團程序」周立波的律師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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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這一步其實還沒有審理,大陪審團制度其實是預審。只聽取控方的證據,也就是中國檢察院提出的起訴書,美國這一職能與司法部門負責。

按照紐約當地法律,大陪審團由26人組成,16人以上到場則可審理案件。若不足12人認同罪名成立,則檢方無法對其提出起訴,也就是此案不成立。

周立波的律師接受了大陪審團程序,這步也可以不走,直接進入法庭辯論。

走這程序的目的是賭大大陪審團通不過。

而進入「大陪審團」程序,意味著周立波本人需到庭接受聆訊,或將導致其當場披露更多案件細節。

走大陪審團程序,就要找人當陪審團成員,誰來當,誰都可以當,幾乎是隨機抽取當地居民,在美國每個公民都有這個義務。

但選人的過程很麻煩。比如周立波這個案子,喜歡喜劇的人就不能當,有排斥華人傾向的也不能當,選人的時候要通過問卷調查,非常複雜。

這一找人就找到了2018年。

2018年1月9日上午,周立波在美涉槍一案開庭,大陪審團決定正式刑事檢控周立波,就是大陪審團有12個人以上認為這個案子成立。法庭提出5項罪名,持槍、非法持槍,這個算兩項,第三項是子彈上膛,第四項持有毒品,第五項是開車打手機。

周立波本人到場,但拒絕所有指控,表示不認罪。案件將於當地時間2月1日再次開庭審訊。

而這次開庭,唐爽並沒有被起訴,法庭於2017年6月28日宣布對唐爽免於起訴,7月初唐爽回國。

2018年2月1日早上9點多,周立波在太太胡潔的陪伴下,戴著黑色禮帽抵達法庭,看起來神情輕鬆,胡潔也滿臉笑容。不過二人在進入法庭前,拒絕開口評論案件。

周立波出庭後全程沉默不語,律師表示其精神狀況不穩定。律師向法院請求,因周立波情緒不穩無法進行聽證,聽證將延期至當地時間2月21日,並會在明天提交新的證據。

2018年2月21日開庭,周立波代理律師向法庭提出「動議「。

什麼意思呢?就是他對這個官司有了新想法。原來檢方的證據是經過大陪審團通過的,周立波的律師要去找反駁證據,這次律師質疑警方攔截和搜查其私人汽車的行為違法。就是警察不應該搜查周立波的車。

美國警察沒有權力檢查個人車輛,需要檢查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就不能檢查,哪怕是他違章了。那麼,車輛里真有問題怎麼辦呢?警察需要拿出證據向法院申請。有人會說那不跑了嗎?是的,跑了也就跑了。

這是最大程度地限制公權力,保護個人的私權利。

美國還有嚴格的證據法,若警方收集證據的程序出現問題(比如當事人沒同意),則不能作為呈堂證供。

法庭定於3月15日,再次庭審,但由於周立波及其代理律師未能出庭,並以要補充證據為由申請延期,法庭定於3月23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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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3日再次開庭。

當晚搜查周立波車輛的警察出庭作證,在作證之前該名警察已經提供過一份詳細的證詞。警察說,當晚 23點發現周立波蛇形駕駛,並發現存在駕駛中使用手機嫌疑,原因是看到駕駛座上發出手機亮光,與同事一起驅車強制讓周立波停車,23點59分周立波停車。這一點周立波認可。

周立波律師盤問警察的主要內容是:首先針對警察是一個新手,是實習期,上崗才兩周,當晚本來在其他區域巡邏,發現周立波蛇形開車並有在開車使用手機的嫌疑之後,一直追蹤,攔下車輛之後進行搜查。是否在訓練中有搜查相關經驗,並指出新手可能會在搜查上出現錯誤。接著律師進行連番盤問,警察當庭證詞在時間點上出現了少處混淆。

檢方表示這種情況十分常見,該名警察是第一次出庭,之後審判方表示意見與檢方一致。

最後律師表示搜查時間已近凌晨,並且光線昏暗,周立波攜帶槍支毒品相關罪行嫌疑,存在不確定性。

意思是警察是新手,天又黑,警察有可能搞錯,所以警方的證據不可信。

周立波的律師並提出需要更多時間來準備證據,法庭休庭,定於3月27日再審

結果2018年3月27日周立波的律師以人手不足為由申請再次延期,法庭決定5月7日開庭。

到了5月7日,又因法官需要較長時間來審理另一樁案件,周立波案開庭延期至5月9日進行。

紐約時間2018年5月9日上午,周立波涉毒持槍案在紐約州拿騷縣地區法院開庭。周立波和妻子胡潔再次一起出現在法庭上,和周立波一起出庭的還包括為他辯護的3名律師和1名翻譯。根據上次開庭的進展,此次庭審是周立波的律師與檢察官關於「撤案動議」的辯論。

此次開庭大約持續了10分鐘,大部分時間是周立波的辯護律師斯卡林在發言。斯卡林堅持質疑警察攔截和搜查周立波所駕駛的汽車這一行為的合法性,他表示,周立波車內的乘客唐爽幫助翻譯了警察所說的英文,但唐爽並不明白警察說的是什麼。如果唐爽不明白警察的意思,周立波也完全不明白警察的意圖。在這種情況下,周立波當時說的「同意」,在法律上站不住腳。而現在,檢方並沒法傳唐爽出庭作證。

隨後,法官並對斯卡林提出的這些問題未做任何錶態,但將開庭延期至5月24日。

2018年5月24日(前天)法庭讓檢方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搜查車輛是被告自願同意,也就是周立波真聽懂了,但檢方沒有辦法做到,因此裁定排除證據。警方提出有槍和有毒品的證據無效了,那麼這個案子也就不成立了。

法庭決定6月4日對案子進行重新裁定。

周立波的一位律師接受採訪時表示,警方的搜查是違規的,這些證據要被排除,不能在審判階段被採用。他還表示,檢方有DNA報告,報告顯示,手槍及毒品包裝上的DNA與周立波沒有關係。希望案子在6月4日得到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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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6月4日裁定警方的證據無效,而檢方不提起上訴,就要撤案,周立波將被判無罪。

周立波這次走出法庭時,神情輕鬆,面帶笑容。他對在場媒體說,此案說明「『有沒有』與『是不是』完全是兩碼事」,此案讓他「真正地體味了一把美國的司法程序」,「看到了美國司法的健康」,「整個過程是非常有意義的」。他說:「我對美國司法健康的信任,和我對美國司法現狀的感知,在美國沒有一個人敢說『我搞定』,所以看到結果,大家都應該放心。」

周立波說,人們或許會進一步問槍和毒品是不是周立波放進去的?是不是周立波的?他緊接著說:「這裡面有很多故事,現在不是說的時候。」

這一案中體現了美國法律這樣的兩個精神:

一、為了限制公權力過大,可以放過一個有嫌疑的人。

二、程序合法是前提。

那麼,美國檢方會不會上訴呢?

可能性非常小,一是司法成本的問題,二是周立波的行為沒有對他人構成傷害,三是檢察官都是公務員,也有考核指標,不能一年只辦一個案子。

這就是周立波把案子一拖再拖的原因。

關於周立波的故事,我以前有篇文章,歡迎閱讀《周立波為什麼要去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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