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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媽要孩子爸要房子,時隔六年再見面,爸和媽都後悔不已

當初李明的爸媽離婚的時候,都沒有和李明商量或者是告訴他,直接就是去了民政局辦理離婚,非常的決絕。他媽媽則是要了20萬的存款,李明撫養權歸他的媽媽,爸爸要了房子。

圖片來源網路

離婚之後沒有多久他爸爸又娶了一個比他爸爸小8歲的妻子,但是好景不長,也離婚了。李明和他的媽媽則去了另外一個城市,父母離婚之後,雙方都沒有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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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個城市,李明媽媽開了一家水果店,生意也還挺好的。李明的外婆也是一直催促李明媽媽再婚,所以一直給介紹相親對象,李明挺難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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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之後,李明的爸媽再次相見都很後悔,他媽後悔的是帶著孩子不好再找結婚對象。他爸後悔的是要了一套房子卻沒有人陪伴,孤獨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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