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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大膽拒絕「我弱我有理」的道德綁架

近日,江杭州濱江的黃女士反映,她的寶馬被一輛三輪車撞了。當時對方駕駛一輛三輪電動車送快遞, 「一邊騎著車,一邊玩手機,當我發現他的時候,一直在摁喇叭。我停下車來,結果這個時候,他仍然沒有反應過來,然後就直接撞向了我的車。」事故發生後,但是肇事車主卻拒絕賠償,還說:「你那麼有錢為啥要我賠?」(5月24央視新聞)

生活中,刮蹭豪車的事件並不少見,有些人面對「天價」賠償哭窮賠不起,一些高素質的車主會主動放棄賠償。但是這樣的事件多了之後,肇事者開始出現「我弱我有理」的想法,讓豪車車主不索賠成了理所當然,更有甚指責車主「別的豪車都沒讓賠,你怎麼還讓賠」。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豪車車主合理索賠並沒有錯,錯的是所謂「我弱我有理」觀念。在筆者看來,「我弱我有理」是對道德耍流氓,不妨大膽拒絕「我弱我有理」式的道德綁架。

近年來,社會「我弱我有理」的風頭更甚。「我老我有理」,公交車上你必須給我讓座;「我小的有理」,熊孩子犯錯,「熊」家長往往輕飄飄的一句「不要和孩子一般見識」帶過;「我窮我有理」,不買票翻牆進動物園入虎口,其後要求動物園賠償。所謂的「弱者」,通常有一種依賴心理,希望利用弱者的姿態抱著理所應當的心態利用別人達到某種目的。

只要犯錯的是「弱者」,總會有人跳出來辯護,「他那麼窮,是有苦衷的。不是走投無路,誰會去犯法呢」。社會輿論的縱容之下,「弱者」們嘗到了甜頭,久而久之形成了「我弱我有理」的思維定勢,我窮我弱我就可以為所欲為。而一旦「我弱我有理」的觀念在社會上「縱橫掃蕩」,一些人就會借著「弱者」的身份為所欲為,漠視規則,擾亂秩序。

法治社會裡,一切都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一方面,依法追償是每個受害車主的權利,不應肇事者是「弱者」就可以網開一面,豪車車主與肇事者在法律上都是一樣平等的。另一方面,既然是自己的過失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就應該勇於承擔責任,而不是以各種「下跪」「撒潑」「哭窮」的方式妄圖免責。法制社會,就應當依法辦事,違法必究。不僅僅是在豪車事件上,在其他事件上,也應該堅決杜絕「我弱我有理」這種不良社會風氣的滋生,拒絕「我弱我有理」的道德綁架。

文/覃春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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