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國已整改培訓機構1.2萬所
本報訊(記者 劉博智 劉盾)「我們從一開始就下定決心,堅決打贏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這場攻堅戰。」日前在廣州召開的教育奮進之筆「1+1」系列發布採訪活動第二場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一字一頓、語氣堅定。他要求各地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要像電視劇一樣,按時按點推進,完美閉幕。
呂玉剛亮出了一份沉甸甸的階段性成績單。今年2月下旬至今,全國31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部明確了專項治理的時間表,普遍建立了由教育、民政、人社、市場監管等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截至5月23日,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28418所,已整改培訓機構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2822所,占存在此類問題機構總數的28.08%;整改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類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1241所,占存在此類問題機構總數的16.74%。
在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明看來,專項治理行動之所以短時間內就初見成效,是由於思路方向明確,工作步步深入,及時總結經驗。呂玉剛對此詳細解讀說,教育部等部門加強對地方的政策指導,推動培訓行業自律,建立了信息通報制度,強化督促督辦督查,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目前校外培訓熱還沒有真正『退燒』,一些校外培訓機構整改不夠積極,一些校外培訓機構轉為『地下』或化整為零。」呂玉剛強調,各地下一步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堅持標本兼治,系統治理。教育部等部門將織密織牢工作網路,壓實上緊工作責任。同時,教育部正利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緊盯各地專項治理路線圖落實情況,推廣廣州等先進地區工作經驗,對動作緩慢地區嚴肅問責。
汪明認為,決勝專項治理行動,就要立足長遠,加強制度建設,深化配套改革。首先要為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管理、長效機制建立、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審批機制和培訓行為制定規定,實施校外培訓機構全過程管理。其次要樹立素質教育導向,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杜絕將培訓機構結果與中小學招生掛鉤行為。繼續推進中高考改革,從考試內容來看,更加註重和強化對能力的考查。從招生錄取機制來說,將綜合評價引入招生錄取的環節。再其次要提高課堂教學質量,按照課程標準教學,合理設立學生的作業和時間。
呂玉剛也明確,要進一步做好課後服務,疏堵結合。各地要堅持學生自願、公益普惠、成本分擔、合理取酬原則,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充分調動教師積極性,推動中小學普遍開展課後服務。此外,各地中小學也可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服務費、代收費等方式,補上課後服務資金缺口。
《中國教育報》2018年05月2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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