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新聞!全國通緝埃德蒙頓一名肇事致人死亡的中國留學生!
這次真的出大事了,埃德蒙頓的冬天很冷,可是2017年11月5日的夜晚在一個年僅23歲孩子的心裡卻更冷,甚至會顫抖。那天凌晨兩點,在埃德蒙頓北部111Ave和96Street交界處發生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
這起事故導致一位38歲的一名騎自行車的男性受重傷入院,後來不治身亡。而這起事故的司機,在撞到人之後選擇了逃逸。
據當時的目擊者稱,逃逸車輛是一輛藍色的三菱Lancer.
隨後有證人向警方提供了車主信息
肇事司機Jiduo Luo
男性,來自廈門,23歲
身高1.70左右,體重60公斤左右
駕駛車輛為2012年藍色三菱Lancer
根據最新消息,警方將以以下7項罪名對這名男子進行起訴:
誤殺
危險駕駛並導致他人死亡
醉酒駕駛並導致他人死亡
在事故後逃逸
危險駕駛控制車輛
醉酒駕駛控制車輛
未能出庭作證或沒有出庭。
隨後警方透露,羅某曾在埃德蒙頓多所大專院校就讀,在事故發生不久後,他應該就離開了加拿大返回中國。
現在埃德蒙頓警方發布通緝令,通緝令範圍為全加拿大,希望有線索的人們可以及時向警方彙報。
警方聯繫電話為:780-423-4567
匿名舉報請撥打Crime Stoppers熱線:1-800-222-8477
一起誰都不願意看到的悲劇,不過這次,肇事的卻是一名我們中國的孩子,有很多人都會有這個疑問,在國外犯了法,打好時間差逃回國就能高枕無憂了么?
其實也不見得,曾經在加拿大溫哥華就發生過一起案件,這個故事中的主人公名叫翁瑞凱,他與2006年因與兩名大陸留學生發生口角,開槍射擊兩人,導致一人重傷死亡,一人受傷。
隨後,加拿大警方發布全國通緝令,並與2013年通報國際刑警組織,在多方協助下,最終,翁某與今年三月在赴韓國旅遊時,被列為禁止入境對象,最後遭到國際刑警逮捕,交由我國處理。
所以,逃回國並非就能高枕無憂,畢竟還有國際刑警組織存在,加國在通緝令無果的情況下加國警方會選擇通報國際刑警組織,再有國際刑警來與兇手國籍所在地的國家警方進行交涉,從而進行下一步的司法程序。
然而在犯罪者被逮捕後該如何審判,是按照國籍所在地的國家法律還是犯罪所在國家的法律審判呢,這又是一個十分複雜的過程,首先,小編帶著大家了解一下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果中國公民(具有中國國籍)在境外犯罪後逃回中國,不會被引渡至國外受審,這和受害者是否為外國公民並沒有關係。
看了這條法律,是不是頓時覺得祖國是個強大的後盾,雖然引渡法保護了我國公民,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了公道,我們還有《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這下刑法說的就非常明白了,就算是在境外犯罪,在中國也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受到中國法院的判決和懲罰。
下面小編再來給大家講解一個關於司法審理的案例,這個案子發生在幾年前,一位在匈牙利留學的中國留學生和一名北歐女學生交往,感情不和導致分手,這也是常情,可是這位中國小伙卻下了狠手,在他的精心策划下,他把女友騙至賓館,並以10幾刀殺死了女友,隨後便逃回中國,然而在中國被逮捕後,由於只有犯罪人卻沒有犯罪證據和現場,導致不能按照中國法律定罪,所以按照邏輯,中國司法部門需要匈牙利提供司法合作才能進行判決。
但是問題就出現了,這個時候就要決定本案的管理權和判決權,因為犯罪者是中國公民,而犯罪現場和證據在匈牙利,所以中國和匈牙利同時具有管理權,這時候就得需要有一方讓步。
然而由於之前提到的引渡法,所以中國不會把犯罪者送回到匈牙利受審,所以,中國方派出各路司法機構前往匈牙利說服他們把管理權交由中國,把證據移交中國司法機構,然後再依法判決。
最後經過多方調節,匈牙利方妥協,最終把全部證據交由中國司法機構,犯罪者最終在中國法律下俯首認罪。
埃德蒙頓的冬天,雪很大,剎不住車是常有的事情,我不知道你當時到底喝沒喝酒,但是只能希望這樣的悲劇能少一點,再少一點,畢竟所有人的家裡都還有牽掛著我們的家人,他們還圍著暖爐等我們回家。
孩子,小編不知道你是否關注了我們,在這裡小編只想說,你還年輕,你的未來還很長。
資訊來源:CTV Edmo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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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豬那麼可愛,它怎麼就變成了一碗熱乎乎的滷肉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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