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otte的決斷
(1)違背原則的現實之選
《Price and Prejudice》中引起我最大關切的人物是Charlotte Lucas,她是Sir William Lucas最大的女兒,也是女主Elizabeth最好的朋友,書中對她的介紹——
「The eldest of them, a sensible, intelligent young woman.」
之所以對她這麼注意,仔細想想,可能是因為她和我們大多數人一樣,都不是上天的寵兒,屬於世間眾多平凡女性中不起眼的其中之一,長相普通,智商普通,家庭出身普通,普通到走在路上踩到狗屎的意外驚喜也沒有。
但,儘管如此普通,我們卻還有幸能認字識數,但糟糕的是腦子也還算清楚,分得清好壞,聞得出香臭,而這些僥倖,卻又往往是人類痛苦的來源。當然,清醒著痛苦是不是就不算幸福,或者,無知無覺地麻木是不是就可以幸福。
關於這點,我一直很難下定論。
而對於Charlotte來說,她非常清楚她處在什麼樣的境況中,她也非常清楚她最想要的是什麼,所以她很果斷地抓住了機會,迅速接受了一個被好友鄙視並且堅決拒絕的婚約。儘管,對於這個提供婚約的結婚對象,她有著和好友相同的評價和判斷。
換作其他任何情況,我肯定會和Elizabeth一樣輕視這種人生選擇:既然不愛,為什麼要為麵包折腰?
她們倆曾經是那麼親密,無話不談,無秘密不可分享,對人對事的看法都那麼敏銳而意見投合。而在這關鍵一步的選擇上,卻有如此大的分歧。明明她們對於這個求婚者有著相同的評價和鄙薄,但一個抵死不願意接受,一個卻主動謀算如得賜福般地接收。
做人的差距啊——思之容易,行卻難。
我之前有點不理解,為什麼Elizabeth在得知Charlotte將和Collins牧師結婚時會那麼震驚失望和反對?我還覺得她是不是太驕縱天真了,怎麼完全不體諒一下好友的處境呢?現在想想,未必是她不能理解Charlotte的處境窘迫,當然也確實有部分原因可能是並不能全然體會她在家中生活的難受勁,但我相信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她認為進入這樣一個婚姻,對好友而言,應該和她本人感受一樣,會是一種最難忍受的精神折磨,而Charlotte,僅僅為了讓自己的生活舒適一些,就接受甚至是主動謀算這麼一個她們共同所鄙視的人的求婚,這在她看來,也許是好友背叛了她們共同的原則,是對她們自尊的玷污吧。
而用我們的上帝視角來看,雖然也有些鄙視Charlotte 做出的這樣的選擇,但現實點來看,卻又實在是一個無奈而不得不的理智選擇了——
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的英國,屬於女性的職業,非常少,而且多屬末流,而且大部分都是不正經工種吧。所有女性都被鼓勵好好待在家裡,嫁人生孩子彈琴畫畫洗衣做飯,whatever,總之,in doors。這樣,社會才能保障給予女性體面,才能保障給予女性安全;否則,發生什麼不幸的事情,可能都是「不聽話」的女性自找的。
但是,人生總是很多意外,再多的約束總還是有人不信邪地要掙脫,所以那個時候還是有女性或主動或被迫地踏出家門,進入社會以工作來謀生。
知識女性不多,職業機會就更少,也缺乏人身安全保護,更不要說個人的尊嚴。廣為人所知的兩種職業,一是家庭女教師,二是女性陪護,任何處於狹小封閉的私人工作環境,且不為社會法律所保護的情況下,人身安全總是存在著極大的風險,尤其是對於身輕體軟意志薄弱的女性,這個,大家都懂的。
而低層的勞動女性,據說生意好的時候,可以當個工廠的制衣女工,但等到工廠空閑沒有訂單沒有工作時,就只能上街出賣原始資本,補貼生活,哦,對了,她們的丈夫家人可能還會充當保鏢看守,防止「客人」賴帳,或者看情況洗劫「客人」。嗯,這個好像有點說遠了。
總之,這是社會的悲劇,或者說身為女性的悲劇。
活著已經很不容易了,而有尊嚴的活著,生活舒適且有尊嚴的活著,嗯哼,真是好大膽的要求!人類社會即使發展到現在,要達到這三種人生目標,好像也不是那麼輕鬆和肯定,至少,我個人是無法肯定地說自己這輩子一定可以達成第一個初級目標,假如不夠努力的話……
但是相比二百年前的Charlotte們,現在的我們至少還可以通過自己,努力學習,努力工作,從而達到——活著,有尊嚴的活著。
她那個時候可沒現在的相對寬鬆的社會條件,而Elizabeth一開始顯然是低估了好友和自己的條件落差,她認為兩人是一樣的,所以她才會那麼難以置信好友居然會做出這樣的選擇。
但,事實上,她們倆人的條件,差的可不是一星半點。
(2)無能為力的生存資源
先說說Charlotte的家庭條件,這是普世衡量聯姻的基石。
她老頭,也就是Sir William Lucas,曾經他名字前面是不帶「Sir」的,他們全家也不是一開始就住在Longbourn村莊的,而是生活在一英里外的Meryton鎮上。William Lucas從事經商職業(類似中國古代「士農工商」的商人地位),一度還當過該鎮鎮長,在任職期間,他花了大筆的錢捐了個爵士的頭銜,從此,他的名字前面就多了個尊貴的」Sir」。
有了這麼尊貴的身份後,William Lucas就不想再繼續這麼低賤的經商職業了,他決定效仿貴族老爺們的生活習慣,帶著全家搬到了Longbourn村莊定居,也許還在那裡買了田地農莊吧,總之,他跟過去從事賤業的自己告別了,再也不工作了,與Bennet這樣的人家為伍,交際應酬,給Lucas家族提升門第。
雖然書中從未提及他家的財產收入情況,但從Lucas夫婦主動交好並且容忍Bennet夫人種種炫耀挖苦的細節來看,顯然他們家的經濟狀況,遠遠不如Bennet家族。
而且最最可怕的是,從Bennet夫人經常,對比Lucas家的餐桌,炫耀自家餐桌上食物豐盛的言語中透露,除了Lucas家不如他家有錢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Lucas家的孩子非常多!連Bennet夫人都認為多,那肯定不止四五個了,至少得是六七個,甚至,也許,大概,會不會超過十個?也不是不可能,那時候家庭方婦的責任,除了家務,主要就是生孩子了嘛……
所以,從家庭背景來說,Charlotte家是半途越級升上來的不純正的階級新人,在Darcy他們看起來,也許頭銜上是要比Bennet先生高一點點,在正式的社交場合會得到他們的優先招呼,可事實上,含金量可能還不如Bennet先生。這種沒有底氣的虛職,也只能哄哄下層勞動人民,對於上層人物,不,即使對於同階層的人們而言,也只是具備見面可以打招呼的價值而已。
但也多虧了這個虛職,至少他們家得以和當地如Bennet家庭這樣的人家來往,Charlotte才能夠認識Elizabeth,並且成為好友;也許,如果她沒有這個虛職,可能連Collins這樣的人物都不會看中她。(天啊!)
但他爹沒錢,或者說不夠錢多到能給她一份足夠吸引人的嫁妝,如果她有1萬英鎊的嫁妝,不要說她只是一個27歲有些老還長得有些普通的姑娘,就是她已經37歲臉上長滿青春痘,估計照樣會被那些像Wickham那樣長得漂亮卻沒有錢的年輕小夥子們給搶破頭!
再來說說個人條件。
Charlotte沒有Elizabeth美貌,可能連清秀都算不上,很普通,普通到Bennet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私底下,在公眾面前,拿Charlotte的平凡長相來說事,襯托自己女兒們的美貌珍貴而罕見。
而沒有美貌,就勾搭不來伯樂們的鑒賞——比如Mr. Bingley,Mr. Darcy——這些內修外練條件不錯的有志青年,他們可以不在乎財富,只憑自己的喜好來挑選結婚對象。但是,Charlotte沒有漂亮動人的外表,即吸引不了他們靠近,也就不要妄想他們會花時間了解她的內在了。畢竟,連Bennet先生這樣的地主家的文藝青年,清高到完全不在乎門第階層的人物,當初也還是憑顏值挑選了自己的靈魂伴侶的呢。
可惜,上帝和他開了個玩笑。上帝見他選擇了Bennet夫人的顏值,可能就隨手把他渴望的靈魂給丟棄在半路了。
無論如何,在當時男女有別,有限的接觸後就迅速締結婚約的年代,Charlotte即沒有財富墊腳,也沒有美貌加持,在交際場合上就是一個透明人,無人問津。
所以,當Collins牧師向她父母提親後, Lucas夫婦一口就答應了,非常非常慶幸她們女兒嫁出去了,居然還是和這麼一個合適的人結婚:
Collins牧師,25歲,高大白胖職業體面收入穩定而且他不要求嫁妝,
Charlotte,27歲,長相普通聰明體貼節儉樸素吃苦耐勞就是沒嫁妝。
(看到這裡,我真是要笑抽了!真是同一個地球,同一對父母,同一款相親!Mr. Collins的條件,哪怕是放在二百年後的相親市場,也是非常符合中老年人的口味的,而且也符合部分急於結婚女性的要求——俗稱的「經濟男」。他們倆人的這種配對方式,非常主流。神吶!二百多年的時間,你都用到哪裡去了?喂狗了嗎?)
肯定有人會和我一樣問,不嫁人不行嗎?
Oh,nononono,baby們,表急,讓我們來看看她家人對於她結婚的反應——
這門親事,讓Lucas全家人都陷入狂喜:
她母親忙著計算Bennet先生還要多久才會死,他死了女婿就能繼承他家的產業了。
她父親非常慶幸,女婿有那樣一份家產可以提升他們夫婦的社會地位。
妹妹們很興奮,因為大姐嫁出去後她們就可以早幾年出來參加社交了。
弟弟們更欣慰,因為大姐嫁出去就不用老死家中要他們養活了。
看看,她家人對於她能結婚的反應,我之前的問題是不是太天真了?
這不是她想不想嫁的問題,而是她想不想吃飯、想不想好好活下去的問題。
她從起意謀劃,到吸引Collins牧師,到最後得到他的求婚,直至最後接受全家人的祝福,她始終非常平靜,非常冷靜,非常理智。
這樁婚事,對她來說,更像是一個計劃,一個任務,一個目標。
她完成了,她成功了,她很滿意這個結果,但是,她絲毫沒有動情。
她清楚知道Collins牧師即不聰明,也不風趣,和他相處也是令人討厭的;他對她的求愛也並非出於真愛,不是非她不可,只是他此時此刻急需一個妻子,滿足他資助人的要求,彌補他在Elizabeth那裡受損的驕傲,同時享受在她家受到的禮遇和尊崇。
而她,利用所有這些因素,故意的引導他,適當的鼓勵他,讓他以為她傾慕他,讓他相信她具備他所想要的性格脾氣,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
「Without thinking highly either of men or of matrimony, marriage had always been her object; it was the only honorable provision for well-educated young women of small fortune, and however uncertain of giving happiness, must be their pleasantest preservative from want. This preservative she had now obtained; and at the age of twenty-seven, without having ever been handsome, she felt all the good luck of it. 」
所有的這些籌劃,都只為了得到一個婚姻,一個讓她免於生活困頓的婚姻。
至於婚姻中另一半是個什麼樣的人,哦,那真不重要。
(3)犀利而悲觀的婚姻觀
Charlotte是一個非常聰明,而且觀察入微的人。
她甚至比Elizabeth更善於體察人心,也比她更低調忍讓。
當然,這不是說Elizabeth不如好友聰明,只是不同的環境造成了倆人在處世上的差別。Elizabeth在寵愛中長大,聰慧美麗機靈善辯,而且大膽自信,不畏懼權勢財富。很難講她的這些優點,相互之間,究竟哪個是因,哪個是果。總之,結果就是如此。
但Charlotte,恰恰相反。
除了她們一樣的聰慧,倆人不同的成長環境,造成了她在交際場合處處畏首畏尾,自覺不自覺的會討好顯貴富人,難免落個被人輕看和怠慢的結果。
小說開篇Darcy出場的時候,所有人都在忿忿不平他對眾人的傲慢冷淡時,只有Charlotte覺得他這種態度很正常:
「One cannot wonder that so very fine a young man, with family, fortune, everything in his favor, should think highly of himself. If I may so express it , he has a right to be proud. 」
她居然認為,因為他這麼有錢,所以他理所應當有資格傲慢……瞬間為這姑娘點上一根白蠟,感覺她好可憐!她的生活是有多麼辛酸啊!
雖然她的三觀有點不符合大眾道德,但是,她的邏輯推理,非常正確。
她對於Elizabeth的大姐Jane的看法,又是那麼一語中的,簡直跟預言一樣精準。
她認為Jane既然對Bingley也有好感,那就不應該擔心因為期望落空讓人看笑話而故意對Bingley的愛慕表現的那麼無動於衷,她對Elizabeth說:
「If a woman conceals her affection with the same skill from the object of it, she may lose the opportunity of fixing him. …… In nine cases out of ten, a woman had better show more affection than she feels.」
如果,當時Elizabeth能接受了她的這個良心建議,提醒大姐改改矜持的小毛病,也許Jane和Bingley後面的情路可以少些波折坎坷。但是女主當然沒當真,她浪漫地認為真心相愛的倆個人應該互有靈犀,如果Bingley先生是真的喜歡Jane,那無論她怎麼掩飾,他都應該能察覺到她的真心。
對此,Charlotte又一針見血地指出:
「Remember, Eliza, that he does not know Jane』s disposition as you do……Perhaps he must, if he sees enough of her. But though Bingley and Jane meet tolerably often, it is never for many hours together.」
大家要知道,當時的未婚男女見面,都得在公開的社交場合,嗯,大概跟現在大型相親節目一樣,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讓男女雙方點對點做深入溝通,更不要說了解彼此的性情習慣了,所以Charlotte覺得女方如果也喜歡男方,就應該適當的表露和鼓勵,甚至她認為不妨先把瞧著還不錯的男性撈進碗里後再慢慢了解戀愛。
——這個觀點,好像老媽媽們的話:哎呀呀,看著不錯就先結婚嘛,結婚以後可以再慢慢培養感情嘛。
Elizabeth對此表示驚訝和反對。她認為婚姻應該是建立在彼此徹底了解對方並且接受對方的基礎上,盲目投入婚姻是不妥當的。
Charlotte的回答 :
「……Happiness in marriage is entirely a matter of chance. If the dispositions of the parties are ever so well known to each other, or ever so similar before-hand, it does not advance their felicity in the least…… and it is better to know as little as possible of the defects of the person with whom you are to pass your life.」
她的這些話把好友給逗樂了,以為她是故意反諷,但事實上Charlotte是真心這麼認為,而且她自己也是身體力行地這麼做了。
這二個人的觀點都沒毛病,都挺有道理的,只是出於對婚姻需求的不同,才導致她們倆在對待婚姻態度上的不同。
Elizabeth認為婚姻應該帶給她幸福和快樂;
Charlotte則認為婚姻只要有物質安全感就可以了,幸福全憑隨機。
不得不說,Elizabeth是快樂而堅定的理想主義者;而Charlotte則像是被生活追趕的慌不擇路的抓到一根救命稻草就不敢放手的生存主義者。
(4)各取所需的交易者
Charlotte在每個人面前都表現的謙和溫順好脾氣,除了Elizabeth。
她在好友面前會直言不諱,犀利爭辯,展露她並不想被人知道的真實性情。
她非常珍惜她們之間的友情。
她最初對Elizabeth這個遠親是完全沒有什麼特殊意圖的,在社交場合基於好友的請求,幫好友擺脫Collins牧師的糾纏,才充當一個出色的聽眾,聽他夸夸其談,滿足他的虛榮和自負。
但可能也是因為如此,給Collins印下了性格溫順的好印象。
Collins對Elizabeth求愛失敗,Charlotte在去Bennet家拜訪時,好友的妹妹把這件事當成笑話說給她聽,好友的母親向她哭訴求安慰,好友本人當然拒不反悔,那時她可能就升起來撿漏的念頭。所以,她才借故旁聽了Bennet夫人和Collins倆人的最後對話。
Collins的這個求婚,最終,求婚者和被求婚者,雙方皆有志一同的取消了這個提議。
她在旁聽完整個事件後,就開始執行瞬間產生的撿漏計划了。
她先是邀請Collins牧師去自己家作客,對方馬上接受了遞過來的橄欖枝,屁顛屁顛跟她回家了,他在Charlotte家獲得了及時的充分的同情和安慰。
隔天,Lucas家又向Bennet家發出了邀請,Charlotte抓緊時機加深Collins牧師對她的好感,並且讓他清楚發現她對他的好感。
到了第三天,Collins牧師熱情如火又充滿自信地向她求婚。雖然Charlotte極有把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打動Collins,但她也是沒料到居然會這麼快,她不知道是什麼促使Collins做出如此倉促而荒謬的求婚舉動的,但她完全不在乎,二話不說就馬上接受了。
二個人就這麼三言兩語站在大馬路上定下了婚約,商量好了婚期,並且馬上獲得了Lucas家長的同意,所有人都很Happy,誰也沒提多餘的問題。
這真是一場非常高效率的婚事啊!
(5)一個人的幸福婚姻
Charlotte對於自己能夠從這個婚姻中得到所需要的一切,沒有絲毫的懷疑和擔憂。
她唯一擔心的是,會因此而失去好友。
她趕在所有人之前,親自把她將和Collins結婚的這個消息,告訴Elizabeth。她不希望好友是從別人嘴裡聽到這個消息,雖然她已預見到好友會反對,而她自己也會因此而被刺傷感情,但她還是選擇了面對,沒有軟弱的逃避。
這點,不得不說非常讓人讚賞。
面對好友的驚訝、反對,甚至可能還有憤怒的質疑,Charlotte極有條理的回答:
「……I am not romantic you know. I never was, I ask only a comfortable home; and considering Mr. Collins』s character, connections, and situation in life, I am convinced that my chance of happiness with him is as fair as most people can boast on entering the marriage state.」
她可能反而覺得好友對於婚姻的想法太過於理想化,自己的想法比較實際可行,她會和世界上大部分步入婚姻的女人一樣,憑藉婚姻得到足夠的生活物質保障,這就已經足夠值得慶幸,並也理應為之感到心滿意足了。
至於自己因此犧牲了什麼,那不重要,誰會在乎呢?
Elizabeth卻對她的話充滿質疑,她心痛好友做出的選擇,她也不相信好友會就此得到她想要的快樂和安逸——
「And to the pang of a friend disgracing herself and sunk in her esteem, was added the distressing conviction that it was impossible for that friend to be tolerably happy in the lot she had chosen.」
我相信換了其他人,可能正會如Elizabeth所猜測的那樣,做決定時掂量得再清楚明白,真正做的時候卻又免不了患得患失,讓自己陷入後悔懊惱的情緒當中無法快樂,完全忘了當初自己做出選擇時的決心。
但是,Charlotte的意志,真的是鐵石心腸,她真的是說到做到。
她積極地修復著倆人因意見相左而被啃傷的友情,極力邀請好友到她的新家做客小住,讓她相信她曾經說過的話並非虛假,她對她的友情也一如既往。
Elizabeth應邀前往,住了六周,親眼見證了Charlotte確如她自己所言,把她自己安頓的非常好,無論是精神還是肉體。
首先,她得到了一棟精巧結實漂亮的小房子——由Lady Catherine(該領地的貴族老夫人)免費提供的牧師居所,坐落在像國家森林公園一樣廣闊漂亮的綠地上,就在這位老夫人巨大的莊園邊上。看到書上描寫的這棟房子,真是讓人垂涎欲滴啊:
「The garden sloping to the road, the house standing in it, the green pales and the laurel hedge, ……Mr. Collins and Charlotte appeared at the door, and the carriage stopped at a small gate, which led by a short gravel walk to the house,……It was rather small,but well built and convenient; and everything was fitted up and arranged with a neatness and consistency……」
(這種小巧精緻的房子,對大部分女性來講,可能比豪華的大莊園還要有吸引力,感覺像童話小屋一樣,還有月桂樹植滿籬笆小院,好可愛啊!!!)
其次,對於這個婚姻中唯一令人討厭的存在——言語乏味的Collins先生,Charlotte也有自己的應對辦法:她想盡一切辦法,縮減自己與Collins先生獨處的時間。
方法1:Charlotte鼓勵Collins先生親自照顧她們家的大花園,告訴他這不僅會讓他心情愉悅,而且對他的健康也大有益處。這種持續性的鼓勵和讚美,使得Collins先生對於園藝產生了極大的熱情和動力,每天他都會花很多時間在花園裡,精心照料花草樹木。
方法2: Collins先生在家時,除了在花園裡鍛煉身體,其他時間都用於待在他的書房裡,他不是在看書,而是透過窗戶,時刻觀察外面馬路上來來往往的馬車和行人。所以,Charlotte捨棄了也可以看到外面馬路的、更為寬敞明亮的那個大房間,而特意選了一間方位朝向都不太好的小房間作為自己的日常起居室,這樣她丈夫最多在看到令他激動的大人物經過時會跑到小房間里來時不時分享一下,而不會一直和她待在一起,令她頭疼。
因此,Elizabeth驚奇的發現,Charlotte的日常生活,出乎她意料之外的寧靜安樂;她們很少受到Collins先生的打擾。
有Collins先生出現的場合,Charlotte就像間歇性失明失聰,對於他出乖露醜的言行,她視若無睹,聽若未聞;而在沒有他的時候,她整個人都會洋溢著輕鬆愉悅的心情,非常享受打理自己房子的樂趣。
Elizabeth在Charlotte家住了六周,當她離開時,終於確定這雖然不是一個她認為幸福的婚姻,但至少在這個婚姻中好友是快樂的,她並不需要別人的同情——
「Poor Charlotte! ---it was melancholy to leave her to such society! ---But she had chosen it with her eyes open; and though evidently regretting that her visitors were to go, she did not seem to ask for compassion. Her home and her housekeeping, her parish and her poultry, and all their dependent concerns, had not yet lost their charms.」
隔年,Charlotte生下了一個寶寶,相信她還會擁有更多的小生命,這是一個生命力頑強,而且意志非常堅定的女性。
我們常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Charlotte選擇了魚,並且因得到魚而感到快樂,沒有執著於放棄的熊掌。
而很多人,往往是選擇了魚,卻又一心惦記著放棄的熊掌,無滋無味地啃著到手的魚。
既然做了二選一,不如就學學Charlotte吧,至少不幸福但快樂。
但我還是希望,每個人都不用做「魚和熊掌」的選擇,
無論做哪種選擇,都是一種悲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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