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2家餐飲店被罰上萬元!就因為這件事……別再僥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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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區有2家餐飲店店主因提供的餐具設施、就餐環境違規,被罰款11750元!
不會搞錯吧,那得起早摸黑白忙多少日子啊!
就是呀,目前城南新區這2家餐飲店店主已後悔不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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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4月18日,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時,發現這2家餐飲店就餐區蒼蠅飛舞、餐飲盤子存在水漬等現象。經仔細檢查,原來餐飲店老闆為圖一時方便,既未對餐具進行消毒,又未採取防蠅設施。
針對此類現象,執法人員當即向店主發放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並要求其限期整改,還予以了警告。
4月23日,當執法人員再次對該2家餐飲店進行複查時,發現上述問題仍存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製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式控制制要求」的,將由監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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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執法人員依法予以立案查處,並作出罰款1175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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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罰單後,兩位當事人後悔不已,並表示今後一定按規範操作經營,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
餐飲經營者,請注意!
目前,我市正在全面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省級食品安全縣市,這些事情都非同小可。
在平時,餐飲經營者既要對自己負責、也要對別人的健康負責,要積極主動做好「防蠅、防塵、防鼠」、及時對餐飲具進行清洗、消毒處理,並在專用保潔設施內放置備用,否則待處罰時就遲了!
消費者,請留意!
在外就餐時,可關注餐館A、B、C等級,「看臉譜」就餐。
如發現有餐飲店提供未消毒的餐飲具、無證無照經營、從業人員無健康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可及時撥打投訴舉報。
舉報電話12345
來源:文明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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