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出台新規整治違法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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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本報訊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管委員會(食葯委)副秘書長頌猜26日透露,由於2015年化妝品條例沒規定在發執照給生產商或進口商之前調查相關資料,於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安全,衛生部已制定新規,並於今年5月24日生效,規定化妝品生產商或進口商須遵守新條件和章則,如工廠地點和環境必須衛生,僱用專業人員,製造化妝品的機械必保持清潔和零污染,制好的化妝品須經過質量檢查,且具備廢物管理系統。若是進口化妝品,必須呈報原產地和具備標準認證,如ASEAN GMP、ISO 22716等。
頌猜表示,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按照法律使用正確的標誌,保存充足的樣本供給官方回溯檢查,準備好接受消費者投訴和回收發生問題產品的程序。食葯委和府衛生辦公室將依照新規,從6月1日起3個月內調查所有化妝品營業場所。如果業者無意按照登記生產或進口化妝品,要儘快取消登記。若日後調查發現沒有按照登記生產或進口,衛生部將以欺騙官方的罪名註銷登記證,並對業者依法處置。(翻譯思溫|圖自泰媒)
編輯:石貝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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