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筆記中閻王派人重審案件的故事:祥宏講夷堅之艾大中公案
原標題:宋代筆記中閻王派人重審案件的故事:祥宏講夷堅之艾大中公案
宋代段子:記得看過的電影《十誡》中,當法老王懷有憤懣地說在整個埃及所有的建築、紀念碑和文字檔案里,永遠消除「摩西」這個名字時,讓人感到這恐怕是最重的世間懲罰了。原來中國也有類似的,這故事裡就有,名叫「污瀦」之罪。
艾大中公案來自祥宏講夷堅00:0006:39【原文】
紹興三十一年,葉伯益為臨川守,以剛猛疾惡布政。豪宗大姓過惡被罪者,必籍人家貲,甚者污瀦其室。
崇仁縣富民艾大中,資給劫盜,因以起家。既抵法,郡命以牛車竭其魚塘,得人骨頭顱幾百數。又嘗呼兩匠合大木為巨凳,而中實以金銀數千兩,甫訖工,則殺匠以滅口。所為不道,大率皆然,凶傑彊獷之狀,足以滅族。一時無不稱快。
後三十年,當紹熙辛亥,吳人楊遷深道出守,方晝寢,夢一吏喏於廷,稱索本州崇仁縣某鄉某里艾大中籍沒案卷祖要照證公事。楊未及答而寤,不知所為,姑取近歲所治獄訟一一驗之,皆無其事。以夢甚了了,不能自已,遍訪老吏,乃知有向來本末者,命檢牘經日始得之,擇小吏楷書者繕錄,凡數百幅,具香紙並焚之。
《乙志》所載宣州何村公案,蓋是寃死。若艾氏之罪,情法相當,豈得尚訴訟幽冥之間,當必有故,特世人未知耳。
【白話語音文字版】
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葉伯益做臨川(江西撫州)太守。他這個人勇猛剛烈,用嚴刑峻法對付黑惡勢力。本地豪門大戶只要是違法犯罪,他絕不留情。一般情況是沒收家產,罪惡深重的還會使用「污瀦」(污池)之法。
崇仁縣有個富戶,叫艾大中,他因為資助盜匪搶劫起家,後來被葉伯益抓住,結果遭嚴厲懲處。官府用牛車水,把他們家魚塘的水全放幹了,發現裡邊的人骨、頭骨,數了數能有上百人,按一般邏輯推論,這都是艾大中殺的人。據說,艾大中曾經招呼兩個木匠把一棵大樹鋸開,說要做個巨凳。實際是把裡面挖空為了存放幾千兩的黃金白銀,兩個工匠完成工作後,竟被殺人滅口。艾大中乾的類似壞事兒太多了,他凶暴頑劣,罪惡滔天,這些罪足以滅族。葉伯益打掉了艾大中,老百姓都拍手稱快,當時這是個轟動案件。
30年以後,到了宋光宗紹熙辛亥年(1191年,原文「紹興辛亥年」有誤)。有位蘇州人楊道(字遷深)來本地做太守。他有一天睡午覺,夢到一個官吏在院子里唱喏(高聲通報),說索要本州崇仁縣某鄉某里艾大中全部犯罪卷宗,需去對簿公堂。在夢中,楊遷深沒來得及回答就醒了。他琢磨這事兒怎麼辦,因為沒說艾大中的卷宗是哪年的,於是他先找近年的刑事案件,找來找去都沒有。他覺得這個夢不太清晰,不妨暫且擱置。
但過了幾天,楊遷深心裡還是放不下這事兒,就找一些老吏來詢問,還真有人記得艾大中案件的本末。於是楊遷深派人把30年前的卷宗、檔案全都找出來,花了一天整理出來,專門找了個楷書寫得好的小官吏,把全部卷宗用小楷謄寫清楚,內容長達幾百頁。楊遷深準備了香和紙錢,把這幾百頁的刑事犯罪記錄全部焚化(送往陰曹地府)。
洪邁說,《夷堅乙志》所記載的宣州何村公案就是個寃死案件。如果艾大中這個案件判的沒錯,按道理不應該有陰曹地府來人索要卷宗,這裡面一定另有原因,只是社會上的人無法知道裡面的隱情。
【祥宏點評】:洪邁想說,所有的事情不管好壞都有原因;「污瀦」或說「污池」這個刑罰,是把罪犯家的房產和祖墳全部平掉,然後挖成水池,在精神和肉體上消滅罪犯的印記,這讓人想起一句詩:「爾曹身與名俱滅。」真是很重的懲罰。
(文圖說明:《夷堅志》原文電子版文字主要來自「龍的傳人」博客-特别致謝!再經中華書局出版的《夷堅志》校訂;全部圖片來自網路。)
《夷堅志》簡介:
宋代大文人洪邁編撰的《夷堅志》是中國古代志怪筆記小說的頂峰。它卷軼浩繁,包羅萬象,流傳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600多個宋代事件,是中華傳統文化最偉大的寶庫之一。
《夷堅志》的時空觀深契佛法,與宋代文化領先世界的歷史地位相一致。它表面看是一本奇人、異事、神怪大全,本質上卻是最真實細膩的宋代社會生活實錄,極具文獻價值。
宋代社會生活塑造了此後中國人的心靈格局,《夷堅志》仿若是中國人的心靈大海。人們平時沉浮其中,茫然不覺,一旦凝神靜思就會發現:
天下沒有新鮮事,一切盡在《夷堅志》。
※宋代筆記中把壞酒變好酒的秘方故事:祥宏講夷堅之羅山道人
※浙博新展《金佛光明 劉雍收藏古代金銅造像展》
TAG:樂藝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