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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政府的統治下維吾爾族與藏族的社會生活是什麼樣子的?

大家好,歡迎來到經典人文之旅,今天跟大家講的是在清政府的統治下維吾爾族與藏族的社會生活。


維吾爾族

維吾爾族自其先民在公元九世紀中期西遷後,直到清代,生活的地區主要在今新疆境內,特別是其中的天山以南部分。它的生產發展水平較高,在清代有發達的農業、手工製造業和商業。清朝統一以前,它已有充分發展的農制度,封建主佔有數量不等的農奴和世襲領地,大者佔有土地往往超過十萬畝,農戶數以千計。農奴被稱為「燕齊」,從封建主那裡領得一小塊土地,終年為封建主服勞役,人身依附極為嚴重,封建主可以把他們連同土地一塊出賣封建主搬家他們須隨同遷徙。

維族地區的官吏稱為「伯克」,總管一個地區的叫「阿奇木伯克」,分管某一方面事宜的,稱為某種名字的伯克。這些伯克全由封建主擔任,是封建主鎮壓農奴反抗、維護封建統治秩序的得力工具。維族封建主還利用宗教為自己的階級利益服務。當時,維族已普遍信仰伊斯蘭教,各地的大封建主往往同時又是宗教首領,有的還假造世系,冒稱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的後裔,藉以抬高自己的身價。封建主利用宗教,欺騙勞動人民,榨取其血汗,麻痹其反抗鬥爭意志。

此外,不同的封建主集團為了相互爭奪權益,製造了不同的教派,挑起教派爭端,這也給勞動人民增加了痛苦,當時最主要的教派是白山宗和黑山宗。乾隆年間維族地區統一於清朝中央政府的管轄之下以後,伯克制度仍舊在這裡實行著,但伯克的政治,經濟特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同時清政府還實行了其他一些有利於維族經濟發展,政治進步的措施。這些措施加強了維族地區與內地的政治、經濟聯繫,有利於社會的發展,並促進了封建農奴制的解體。不過,維族勞動人民的處境並沒得到根本改善。清政府派來的參贊大臣、辦事大臣、領隊大臣等,在這裡簡直就是土皇帝,為所欲為。維族的伯克在參贊大臣、辦事大臣、領隊大臣等的縱容下,對維族勞動人民肆意盤剝。所以維族地區階級矛盾一直很尖銳。

清代藏族分布在今西藏自治區以及青海,甘肅、四川、雲南四省的一部分地區。其主要經濟部門有農業和畜牧業。青稞麥是主要的農作物,氂牛和綿羊是主要的牲畜。手工業生產和商業貿易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藏族勞動人民織出的氆氌,相當精美,馳名中外。藏族與漢族等兄弟民族的來往日益密切,經濟上的交流非常頻繁,打箭鏟(今四川康定)是重要的互市場所,漢族商人把內地出產的茶葉等運到這裡,再由藏族商人轉販藏族生活的各個地區行銷。

當時,藏族地區盛行著殘酷的農奴制度。寺院、貴族和地方政府佔有土地、牧場,是地主階級的三個集團。寺院屬於格魯(黃教)、噶舉(白教)、薩迦(花教)、本布(黑教)、寧瑪(紅教)等不同派別的喇嘛教,其中格魯派的勢力最大。上層喇嘛多出生在貴族家庭,兄弟叔互相承襲,是寺院財產的實際支配者。寺院、貴族、地方政府把土地出租給農民,派「庄頭」、「番目」從事管理。農奴受著封建主的慘重剝削,交納高額地租,凡下種一克的土地,要交納五至十克的地租。「庄頭」「番目」為了多剝削,就多發種子,多收地租。農奴還要負擔差役,叫做「烏拉」,都是無償的勞動,如運輸打掃寺院、修造房屋、築路架橋、挖渠開溝等等。封建主控制著農奴的人身,農奴隸屬於主人,不得逃跑。農奴主和地方政府使用砍手足、割鼻、挖眼、剝皮等極其野蠻的刑法迫害農奴。藏族封建勢力對藏族勞動人民的殘酷剝削和黑暗統治,對於藏族社會的發展,是個極大的障礙。


彝族長期以來一直生活在我國的雲南省、貴州西部、四川南部等地區,並隸屬於內地封建王朝的管轄之下,在開發祖國的西南邊疆和締造中華民族的光輝燦爛歷史上,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入清以後,彝族地區仍舊由內地封建王朝管轄著。由於其居住地區較廣,各地條件不同,因而各地彝族在政治、經濟各方面的發展上,呈現著不平衡狀態。

清代彝族中存在著封建領主經濟、封建地主經濟和奴隸制經濟三種不同的生產關係。在實行封建領主經濟的地方,土地歸土官所有,農民沒有土地,並以「百姓」的身分隸屬於土官,遭受農奴式的剝削。在實行封建地主經濟的地區,土地可以自由買賣,地主以地租剝削農民,與內地漢族的情況大體相同。居住在雲南的彝族,早在明代封建的領主經濟就已經衰落了,地主經濟得到相當發展。與此相適應,土司政權基本上被流官政權所代替,只有偏遠的山區繼續保留著領主經濟和一般小土官。

到了清代,地主經濟逐漸代替了領主經濟,但並沒有最後消滅。貴州西部即今黔西、大方、織金、納雍、水城、金沙等縣一帶,在清初仍然處在領主經濟階段,設有宣慰土司。康熙以后土司被廢除,改設流官。在滇東北、黔西北地區,清初領主經濟也存在著,這裡的土司直到雍正年間才被流官所代替。黔西、黔西北和滇東北地區在改土歸流以前,領主經濟已經開始衰落,地主經濟的因素已經產生;改土歸流之後,地主經濟進一步發展起來,領主經濟剩下的也只是一些殘餘了。在四川南部,彝族聚居的地方主要在涼山及其周圍。

涼山周圍在清初地主經濟已經發展起來,但涼山地區特別是其腹里地帶,整個清代一直處於奴隸制階段。當時奴隸主稱為「黑骨頭」,隸稱為「白骨頭」,即所謂「黑主白奴」。奴隸主殘酷地剝削奴隸大眾,奴隸的生活非常悲慘,「朝汲水,暮伐木,行稍緩,鞭且撲,鞭撲無完膚」。奴隸們不斷掀起反對奴隸主殘暴統治的鬥爭浪潮。十八世紀中葉,布托壩子的三、四百奴隸曾舉行集會,集體鬥爭,向奴隸主提出了不許隨意遠賣奴隸子女等改善生活待遇的四條要求。為了顯示自己的力量,還決定此後每年四、五月間舉行一次大會。涼山的奴隸主們為了爭奪奴隸和土地,相互間經常發生械鬥。這種「數世仇恨不解」的冤家械鬥,嚴重破壞生產,加深了人民的痛苦。失敗的奴隸主被迫向其他地區遷移,落後的奴隸制生產關係隨著他們而擴散。

彝族與其他兄弟民族,特別是與漢族,一向關係密切。勞動人民間親愛相處,互相學習,共同進步,建立了深厚的情誼。在清代,彝族與漢族的互相學習和並肩戰鬥更得到進一步發展。彝族的各個聚居區,無論發展水平高低,都有大量漢族勞動人民與彝族人民一起生活,發展生產,在漢族先進生產技術和文化的影響下,彝族的發展速度大大加快。如在雲南,經過漢族勞動人民之手,玉米和馬鈴薯傳了進來,並為彝族人民所喜愛,漢彝勞動人民一起「墾開荒山,廣種濟食」,促進了彝族地區農業生產的發展。

在貴州西部,由於大批漢族勞動人民遷到彝族地區,使這裡手工業生產迅速發展,到了乾、嘉之際已經出現了許多手工業作坊和行會。在四川南部,也有大批漢族勞動人民遷來,至今涼山彝族自治州首府昭覺還保存有大批漢族墓葬,碑文里記錄著漢族勞動人民在明末清初由雲南遷到涼山的事迹。這些漢族勞動人民遷來後,從土司那裡租種荒地,與彝族人民一起把昭覺壩數千畝荒地變成了水田。此外,在嘉慶年間,在建昌、越西、會理一帶向土司、土目佃地耕種的「漢佃」還有四十二萬多人。漢商還在昭覺經營了烏坡銅礦。有的彝族人民把天然礦石運到了漢區進行交易。漢彝兩族的親密相處,促進了相互間的融合,清代的許多彝族人「衣冠語言雖異」但與漢族人民「耦居無猜」,有的學會了漢語,接受了漢族的文化和習俗。漢族中也有不少人,改從彝族的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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