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空客、挑刺中國技術轉讓,美國在WTO被圍攻
儘管正在造成世界貿易組織(WTO)仲裁系統的事實性癱瘓,美國也沒有放棄在WTO挑事兒的任何一次機會。
當地時間5月28日,在日內瓦WTO爭端解決機構(DSB)的例會上,美國兩線作戰,同時指責中歐:一邊批評歐盟在空客案件的處理上態度不端正、不嚴肅,且仍存在對空客進行違規補貼的行為;一邊對中國提出,中方仍存在強制技術轉讓問題。
第一財經記者看到的現場文案記錄顯示,尤其讓歐盟等成員方氣憤的是,明明是美方通過阻撓WTO上訴機構新法官的任命,讓上訴機構的相關判決出現了延遲等情況,美方竟然還反過來指責這一判決沒有足夠的合法性,並申請改變爭端解決機構的相關表決方式。
簡而言之,美國在WTO親手製造了僵局,然後又來指責這個僵局造成的後果是非法的。這一行為遭到了WTO成員方的一致反對。
美國兩線作戰指責中歐
在上述WTO爭端解決機構(DSB)例會上,美方一上來就指責歐盟在對待空客波音一案問題上態度有問題。
5月15日, WTO上訴機構宣判歐盟及其四個成員國——法國、德國、西班牙及英國非法補貼空客旗下的A380和A350客機,金額達220億美元,此舉損害了波音公司利益,此案在WTO的案件編號為DS316。
這是WTO上訴機構在「波音訴歐盟補貼空客案」(DS316)自2004年以來的最終判決,現在美方可以要求WTO的仲裁人員為其制定報復關稅的水平,且由於歐盟方面未能遵守WTO法,美方已經可以對歐盟實施懲罰性關稅。
目前歐盟針對WTO的DS316調查結果已經做出了聲明,稱歐盟正在採取措施以符合WTO規定的義務,其中就包括更改A380與A350XWB兩種機型的合約貸款條件等。
第一財經記者從一位日內瓦官員方面獲知,此次美方代表指出,當美方發現歐盟向所有的WTO成員都發送了上述信函時感到非常驚訝:鑒於這是美國提起的訴訟,且美方有權在裁決正式通過後採取進一步措施,因此歐盟本應先直接與美國聯繫。而歐盟的這種「群發」行為讓美方質疑歐盟在此問題上的嚴肅程度。
其次,關於歐盟的合規要求,美國並不認同歐盟方面的說法,認為歐盟方面仍存在對空客進行違規補貼的行為。
美方舉例表示,6年前歐盟曾提交了一份類似的文件,標出了為達到WTO標準而將進行的36個步驟措施,但合規專家組隨後認為,這其中的34個步驟都根本稱不上是合規步驟。
此次,歐盟方面提出了18個步驟措施,美方代表認為,這18個措施同2011年文件中大部分的步驟相似,並不能代表歐盟在合規問題上做出了新的努力。
美方並指出,此次判決認定歐盟及其四個成員國未能使其措施符合WTO規則,持續向空客提供大量補貼資金,對美國飛機的銷售額造成了數百億美元的負面影響,這與50年前空客開始運營時的情況一樣。
美方強調,最近的一項裁決明確指出,歐盟成員國對A380和A350 XWB兩種機型的融資價格低於市場水平,導致了美方大量的銷售損失和市場份額損失。
美方表示,美方仍希望在飛機融資方面達成雙方同意的解決方案,並準備與歐盟「認真討論」以實現這一目標。
不過美方也警告說,若有必要,美國準備推進對歐盟產品採取反制措施的進程,「解決糾紛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訴訟,而是解決糾紛的真正願望。」
與美方普遍認為這是最終判決的看法不同,歐盟認為這只是比賽的上半場,即WTO下半年還將就「歐盟訴美國補貼波音案」進行宣判,在此案件中空客指控美方為波音提供超過200億美元的補貼。若裁決結果有利於歐盟,歐盟也將有權依據WTO規則對美產品徵收懲罰性關稅。
空客此前在聲明中表示:「下半部分將在今年晚些時候出來,且將對波音的補貼進行強有力的宣判,我們到時走著瞧。」
此前,美方預測歐盟方面對空客的補貼對波音造成的實質性財務損失在70億~100億美元之間,美方可能在這一區間尋求對歐盟產品徵收懲罰性關稅,美方還預計最早在2019年就可以開始徵收該關稅。
空客則預測,今年下半年,WTO上訴機構將判決波音得到了超過200億美元的非法補貼。光787客機得到的非法補貼就令空客損失了160億美元的銷售份額,整體損失則超過了1000億美元。
在針對中方的問題上,美方此次再次批評中國的技術轉讓政策問題,並敦促WTO成員方好好看看掛在美國貿易辦公室網站上200多頁的《301報告》。
中方則指出,如同美方所承認的,上述大部分問題都在WTO規則之外,並不適宜在WTO的爭端解決機制框架內進行討論,且美方的指責證據不足,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的報告並未能提供任何證據;同時,如果美方單邊對華作出裁定,這些行為本身就違反了WTO規則。
中方還強調,知識產權和技術轉讓應該成為傳播知識和使所有人都能分享利益的橋樑,而不是被用作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中方一貫尊重WTO規則,並會毫不猶豫地使用這些規則來維護權利。
僵局製造者指責僵局
在就空客案件進行合規討論的過程中,美方又企圖節外生枝,指責WTO的爭端解決機構在DS316案件的通過問題上非法,要求改變會議程序。
美方提出,WTO爭端解決機構下的上訴機構中,審議DS316的一位大法官馮·登博舍(Peter Van den Bossche)在任期結束(2017年12月11日)的情況下仍在參與裁決,而其持續工作並未得到WTO爭端解決機構的授權;與此同時,DS316案件報告發布的時間嚴重滯後,其原定處理時間應為90天,而爭端解決機構也沒有對此作出任何延遲授權。為此美方認為WTO執法者打破了多項規定,這份報告並不能被視為一份正式的上訴機構報告,因此也不適用於WTO通常的「反向一致原則」,因此美方要求各成員以「正向一致」的形式通過DS316裁決,即要求成員以一致同意的方式通過該裁決。
反向一致原則,主要用於爭端解決程序中,即在WTO爭端解決機構討論和通過專家組的報告時,如果糾紛當事方不提出上訴,只要不是所有參加成員協商一致反對,則視為通過。
必須指出的是,造成大法官延遲離職和報告延遲出台的原因都在於美國。目前WTO上訴機構已經有17個月沒有納新了。在此次會議上,美方再次拒絕了66個成員提出的有關「儘快開啟WTO上訴機構成員甄選程序」以填補目前三位大法官空缺的提議。
WTO上訴機構現任主席巴提亞(Ujal Singh Bhatia)在5月初的一次內部講話中提出,上訴機構沒有偷懶,事實上全年都在處理上訴問題,其中還包括在 2017年發布了五份報告,以及處理了有關空客和波音相關的規模巨大的訴訟案。
「這麼繁重的工作量,加上上訴機構長期的資源限制,導致了其中一些案件的聽證會被推遲了數月。」他預測,未來將出現更多的貿易衝突,而且今年還將向各方發布十多份小組報告,為此上訴機構在可預見的將來仍將繼續忙碌。
對於美方的無理要求,包括歐盟、澳大利亞、日本、紐西蘭、挪威、中國和墨西哥在內的成員方一致拒絕了其要求,並表示該案件仍將使用「反向一致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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