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殺不死我們的困難,都會使我們更神經病
「不過話得說回來,沒有一樁事是容易的。」 ——海明威
1957年,馬爾克斯30歲了。
他逃過兵役,得過兩次淋病,義無反顧地每天抽60根劣質香煙,
在巴黎街頭遊盪,為《先驅報》撰寫專欄賺取聊勝於無的稿酬。
加西亞·馬爾克斯
有一日,我的天啊!隔著聖米榭勒大道,他居然看到了自己的偶像!
怎麼辦?衝過去採訪嗎?好在自己還算個記者。
或者,至少,吻吻他的大腳趾,來個敬而遠之的親近?
事實上,那一刻他擺了個人猿泰山的姿勢,雙手圈在嘴邊,向著街對面大喊:
「大——師——!」
偶像很淡定,好像知道根本不會有第二個大師,轉過頭來,對馬爾克斯大喊:
「再見!朋——友——!」
但他們永遠沒有再見。
「這就是我景仰的大師海明威,他就像那個早晨一樣,永恆不滅然而又曇花一現。」
「十年之後,馬爾克斯寫出了魔幻現實主義巔峰之作——《百年孤獨》,並最終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提起海明威,我總覺得只有把他塞進瓶子里,他才能看到人生的瓶頸。
3歲,老爸遞給他一根魚竿,然後袖手旁觀他如何用正在吃奶的勁兒把大鱒魚拖上岸;
兒時海明威
10歲,塞給他一把沉甸甸的獵槍,難道希望他會「立地成佛」嗎?
14歲,這回是海明威自己帶上拳擊手套的,好像他首次對壘的就是一位職業拳擊手。
據傳說,他整場都在對台下的吃瓜群眾喊「我還沒有被打倒」。
然後左眼便被狠狠揍了一拳,差點沒瞎了。
職業拳擊手的第一要訣是:迎拳而上,且不可閉眼。海明威算是無師自通了。
發明「天妒英才」這個詞兒的語言學家說,就是他奶奶的海明威這號人逼出了這個詞兒。
已經是頗有天賦的拳擊手了對吧,
他還游泳第一,田徑第一,
他還長得帥,唇紅齒白,濃眉大眼,女同學總嗔怒地說:
「我們有時候真討厭他......」
而且他還是個文藝青年,小小年紀就有多篇文章變成了鉛字。
文風卓然,人家通篇玩的是對話架構,欲言又止,引人入境,咋又那麼真實呢?
請問:如果某人身體素質達到「健將」水平,且文采飛揚,且崇尚「打碎牙和血吞」的暴力美學,
他適合幹什麼?
1917年,美國在最佳時機進入了一戰節奏,
從小和爺爺看了三十多遍電影《一個國家的誕生》的海明威十分確信這場戰爭就是為他量身定製的。
可惜,徵兵官以近視眼這個事實殘忍斬斷了他的夢想。
沒辦法,海明威就只好和小編一樣干起寫字青年的營生,直到有一天好友布倫貝克衝進他的房間大聲嚷嚷:
「嘿!兄弟,紐約紅十字會正在招募戰地記者!」
......
「看到木有,這就是我的軍裝!」
身穿一套淺泥色軍服,腳蹬一雙短筒皮靴的海明威逢人就嘚瑟,
好像上海話管這幅德行叫「神兜兜」。
然而,接下來的鏡頭卻是——「轟」的一聲巨響。
據說,當今一枚203毫米的加農炮可以轟出27041塊彈片,但海明威也沒在今天的敘利亞做志願者。
一戰時的炮彈威力有限,醫生數了數,他共中了227塊彈片,
Anyway,海明威只記得在自己昏迷之前,好像在為戰壕里的士兵分發巧克力。
那次醫生先後給他做了五次手術,換了一個白金做的膝蓋,才勉強撈回了他的小命。
1919年,海明威胸前佩戴著光燦燦的十字勳章,卻拄著雙拐黯然回國了。
其實,戰爭本來就不是金戈鐵馬、氣貫長虹的王者榮耀,而是羅素所說的「決定誰留下來」的0、1遊戲。
它給海明威的身心都帶來了巨大創傷,
以至十年後,他才有勇氣將這段過往詮釋為小說《永別了,武器》。
其中,每個凝練的句子都承載著追問與傷痛的巨大負荷。
海明威曾在其小說《流動的盛宴》扉頁上這樣題詞:
「假如你有幸年輕時在巴黎生活過,那麼你此後一生中不論去到哪裡她都與你同在,
因為巴黎是一席流動的盛宴。」
這句話儼然成了今天巴黎的名片。
海明威為什麼這麼愛巴黎?對比當時他在家鄉的處境便可略知一二。
「我每天坐下來一遍又一遍的寫......我鼓足勁兒寫,可就是沒人要。」
病癒後,海明威勉強找了份記者工作,但他心之嚮往的小說創作,卻屢屢受挫。
「缺乏時代性、創新性、深刻性。」好友安德森一語道破他作品的稚嫩之處,
他勸海明威去巴黎尋找靈感。
巴黎的莎士比亞書店
所以,如果說喀山是高爾基的大學,那麼巴黎就是海明威的大學。
不幸的是,他窮得叮噹響,只能帶著新婚妻子租住在巴黎最廉價、最骯髒的旅館,
最慘的時候兩人四目相對,弔詭得靠嚼韭菜度日;
幸運的是,「莎士比亞書店」的女老闆贊他陽光,乾脆免了租書錢。
從此,聖米歇爾廣場的一間小咖啡廳里就多了位健壯帥氣的小夥子,
一支筆、一冊書、一個本,一杯牛奶咖啡的熱氣裊裊上升,溫潤著海明威全神貫注的雙眼。
海明威喜歡隨身攜帶一張表格,上面寫著:455、570、462、1250........
他可沒興趣破解費爾馬定律,這是他記錄的每日寫作字數,時刻提醒自己寫作進度。
人們習慣於稱那些具有非凡成就的人為天才,後來海明威也獲此殊榮。
不過馬爾科姆在《異類》中指出:
「人們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並非天資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續不斷的努力。
1萬小時的錘鍊是任何人從平凡變成超凡的必要條件。」
理想情況,如果按照每天8小時,每周5天計算,1萬小時相當於4.7年。
海明威更瘋狂,他是seven-eleven,每周7天,每天11小時。
據傳說他最高記錄能夠一天用掉7支鉛筆,
這點小編倒頗有懷疑,想來也是後人「崇拜而神話」的狂熱情感使然吧。
但海明威在文學上的專註與勤奮卻是毋庸置疑的。
1925年,在好友安德森的幫助下,他出版了短篇小說集《在我們的時代里》,
海明威,火了!
拳王阿里曾說:
「你們要是和我一樣卓越,就會理解,謙虛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
然而當年剛剛小有名氣的海明威就對此深有體會了。
海明威與菲茨傑拉德
那位寫了號稱最美英文小說《了不起的蓋茨比》的菲茨傑拉德對他說:
「你丫的《春潮》,大概是美國人能寫出的一本最好的戲劇性的書了!」
這給海明威樂的,立刻便將此書出版。
可此書好似一枚重磅炸彈,又把他炸飛上了天。
不知哪根神經錯亂,海明威居然在《春潮》里,將包括傾力幫助過他的安德森在內,
當時美國文壇幾乎所有大碗兒橫掃一番,什麼斯坦因、福特、劉易斯......統統嬉笑怒罵地諷刺調侃。
用語之辛辣,批評之刻薄,氣得安德森從此和他斷交;
氣得大作家斯坦因怒火中燒,以至指著自己的捲毛狗呵斥:
「滾!裝扮成海明威的德行,記著給老娘表現得兇狠些!」
對此,海明威卻滿不在乎,他反而叫囂道:
「寫作在我看來就是建築......老舊的巴洛克式建築見鬼去吧,我要讓地球顫三顫!」
他可真是「手持菜刀砍電線,一路火花帶閃電」的主兒!
隨著《吉米·布林》、《太陽照樣升起》、《午後之死》等既叫好又叫座的小說陸續出版,
海明威的錢包鼓起來了。
他在擁有「落日故鄉」美名的基韋斯特島買了一棟二層小樓,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爽~~~!
海明威與第二任妻子保琳
他開著一輛黃色福特轎車(那時絕對是最騷氣的汽車顏色)帶著老婆兜風,嗨~~~!
「需要插播一下,此老婆非彼老婆,海明威先生一生換了四任老婆,堪稱美國段正淳,小編實在罄竹難書呢!」
他開著漁船出海捕大馬林魚,每次都與自己的戰利品來張合影,漂亮~~~!
他還會跑到西班牙借來鬥牛士的紅斗篷,在憤怒的公牛眼前搔首弄姿,然後玩了命的跑,好險啊~~~!
乞力馬扎羅山
他又去了非洲打獵,槍嘣了獅子,手刃了獵豹,爬上了非洲最高峰。
然後突然手痒痒,寫了《乞力馬扎羅的雪》,好壯觀~~~!
忘了誰說過:這個世界實際上是瘋子和傻子的世界。
海明威顯然是前者,不過誰又能斷定他不是裝瘋賣傻呢?
戰爭應該是這個世界上最複雜、最燒腦、最讓人類本性圖窮匕見的遊戲,
它會高效刺激你身體所有液體、所有激素、所有酶的分泌。
1936年,西班牙法西斯獨裁者弗朗哥發動政變上台,西班牙內戰全面爆發。
這個西班牙的希特勒,居然命令空軍投下印有「巧克力」字樣的地雷,誘殺反抗者控制區的兒童。
海明威拍案而起,
那個洋溢著拉丁風情的西班牙,怎麼瞬間「一片秋聲,天末危亭」了呢?
去他媽的「落日故鄉」,去他媽的福特汽車,去他媽的馬林魚,去他媽的獅子,
我要讓弗朗哥也去他媽的。
37歲的海明威毅然加入反抗弗朗哥的「國際縱隊」。
別小看這個東拼西湊的「國際縱隊」,它簡直堪稱「世界文藝明星聯隊」。
西班牙畫家畢加索,法國思想家加繆,
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還有咱們中國人民最熟悉的白求恩,......
一水兒的大師級人物!
但這場戰爭的結果卻是壞人勝利了,西班牙從此落入法西斯魔掌,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而作為對這場戰爭的沉痛反思,
畢加索畫出了立體主義畫派登峰造極之作《格爾尼卡》,以超現實的手法,展示毫不扭捏的痛苦;
畢加索《格爾卡尼》
加繆寫出了隨筆集《反與正》,直抵人類在被異化世界裡的孤獨感;
奧威爾寫出了驚世駭俗的反烏托邦小說的《1984》;
白求恩來到中國,繼續和法西斯主義死磕到底;
而海明威也以約翰·多恩的名句為標題,寫出了那本《喪鐘為誰而鳴》。
「每個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傷,因為我是人類的一員。所以,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它就為你而鳴!」
回顧海明威的一生,他呈現給世人的是一種diss死亡的孤傲,還是一種enjoy作死的瘋狂?
似隔著清晨的薄霧,看不清楚。
我們只知道,海明威不是那種會蜷縮在西班牙失敗陰影里鬱悶嘬煙的人。
1939年,在抗日戰爭最艱苦卓絕的段落,他奔赴中國採訪,
在蔣委員長為他舉行的歡迎舞會上,他被醉生夢死的國府高官們震驚了,悻悻而去。
左起:宋美齡、海明威、他的第三任妻子瑪莎
1942年,他腦洞大開,竟然把自己的豪華遊艇改裝成反潛偵查船,還召集了一票酒鬼、妓女、賭徒,成立了「私家」情報組織,
毛遂自薦為美軍探測加勒比海德國潛艇的行蹤;
1944年,諾曼底登陸戰役,他和盟軍一起登陸歐羅巴,親眼目睹了一支3000多人的部隊怎麼變成500人的。
他費盡心機混上的轟炸機,險些被德軍密集的放空炮火擊落,
他卻像個熊孩子似的對飛行員說:
「咱們回去再看眼轟炸效果吧!」
「我嘞個去!」崩潰的飛行員差點對他豎中指。
海明威與卡斯特羅
好吧,即便是二戰結束了,他也不閑著。
1960年,已經61歲的海明威舉行了一場釣魚比賽,邀請了和他頗有twins感的卡斯特羅參加。
卡斯特羅不但帶著魚竿來了,還叫上了他的小夥伴,那個人就是切·格瓦拉。
卡斯特羅、切格瓦拉
恍惚間覺得,海明威分明就是阿甘嘛。
他幾乎見證了他那個時代所有的重要場合,與那個時代所有的牛逼人把酒言歡。
你有時不得不承認,時間會讓你成為你想成為的樣子。
對於已經變成老頑童的海明威來說,人們不再期待他再有什麼優秀作品問世了。
然而,就在此刻,他的《老人與海》橫空出世,如大地驚雷,震得整個文壇天崩地裂。
並一舉囊括普利茨獎和諾貝爾文學獎雙料桂冠。
海明威終於如小說中所說的:
「人不是生來要給打敗的,一個人可以被消滅,但不能被摧毀。」
但對於這句話,很有些人不屑一顧,以他的死為佐證,諷刺說:
「海明威不過是在胸脯上粘了毛,冒充硬漢。」
世情迷,人情朦,是非難逃,人言可畏。
事實上,海明威一生有記載的受傷就多達17次之多,
包括他兒時拳台上被重擊的左眼,一戰中被炸碎的膝蓋,以及一次車禍中被撞斷的肋骨。
晚年的他備受老傷折磨,想來他瘋狂酗酒麻醉自己也和這些傷病不無關係。
此外,肝病、腎病、高血壓、糖尿病一起向他襲來,
並且他不幸患上了皮膚癌,而且也轉移到了肺部。
1961年7月2日,海明威用父親留給自己的左輪手槍抵在額頭上——
「砰!」
他好像在瀟洒地說:
「哥來到這世界就沒想過活著回去!」
其實,又何必硬漢不硬漢,還是斯湯達的墓志銘寫得好:活過、愛過、寫作過。
便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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