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晚年懲貪為什麼會失敗
面對貪腐大案,乾隆在他統治的中後期也並沒有手軟,基本做到了發現一起,懲處一起。除了甘肅冒賑案外,乾隆中後期還處理了很多其他大案,有人總結為乾隆後期六大案。比如乾隆四十六年發生的新疆捏報糧價案,新疆烏魯木齊各州縣很多官員在收購糧食時大規模捏報糧價,侵吞國帑。小麥一石不過八九錢至一兩零九分,州縣卻上報每石一兩八九錢,多出的錢就進了官員的腰包。
乾隆皇帝因為此案,將地方官員湖圖裡,索諾木策凌,窩什渾,德平,伍彩雯,王喆等處死。乾隆四十七年春,御史錢灃上疏彈劾山東巡撫國泰與布政使於易簡貪縱營私,勒索屬員,虧空近二百萬兩,乾隆查明後,將二人判決斬監候,前後兩任山東按察使也因失察都被降職。
乾隆五十一年,因兩廣總督富勒渾貪污,並縱容家人滋事,乾隆命人查辦,判決斬監候,其家人處絞。雖然辦了數次大案,然而這些案件的震懾效果卻遠不如前期。一邊不斷查處大案,一邊官場上的腐敗卻是一發不可收拾,大抵為官長者廉恥都喪,獲利是趨,乾隆雖誅殺不少高官,但收效甚微,誅殛愈眾而貪風愈甚,或且惴惴懼罹法網,惟益圖攘奪刻剝,多行賄賂,隱為自全之計。
這是為什麼呢?第一個原因是財政制度出了問題。在通貨膨脹越來越厲害的情況下,原有的財政收支平衡已經被打破,地方政府普遍入不敷出。所以不改革財政制度,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除了這方面的原因,乾隆晚年懲貪失敗還有許多個人因素,第一個就是他的情緒型執法。
乾隆皇帝在位期反覆宣稱:劣員多留一日,則民多受一日之長,國多受一日之蠹。傳達出的信息是,他對貪腐是零容忍,實際上並非如此。乾隆這個人為政崇尚乾綱獨斷,往往根據自己的親疏好惡來進行判決,有時就難免因人立法,庇護親信。比如他處理雲貴總督李侍堯的案件就非常典型。
※稱紀曉嵐為「娼優大學士」,原來每晚都要御女,乾隆賜他兩名宮女
※她是內務府大臣傅恆的妻子,也是皇后的妹妹,乾隆為什麼要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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