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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3隻信託計劃,80後「牛散」短線交易被處分喊冤,與信託公司各持一詞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劉海軍、李一瑋

5月28日,深交所在官網發布了對歐浦智網5%以上股東呂小奇的公開譴責處分的公告,原因是呂小奇存在對歐浦智網股票的短線交易行為。

第二大股東涉短線交易

5月28日,歐浦智網的第二大股東呂小奇因此前的減持行為被深交所認定為短線交易,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公告顯示,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12月12日期間,呂小奇及其控制的信託計劃光大·鴻軒3號證券投資單一資金信託(以下簡稱「鴻軒3號」)、渤海信託·奇益7號證券投資信託(以下簡稱「奇益7號」)、渤海信託·奇益8號證券投資信託(以下簡稱「奇益8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證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持續增持歐浦智網股票。

隨後,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間,鴻軒3號、奇益7號、奇益8號累計賣出歐浦智網股票877.62萬股,累計成交金額8,696.31萬元。

深交所認為呂小奇上述股票交易行為構成短線交易,該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

申辯被駁回

呂小奇對此申辯稱:上述信託計劃減持股票雖在結果上構成短線交易,但減持行為實際為信託計劃被強行平倉所致,非其本人的主動行為,其本人亦無故意或過失;在信託公司對信託計劃實施強制平倉後,其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積極說明情況;此次短線交易未對歐浦智網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

就此申辯理由,深交所認為,鴻軒3號、奇益7號、奇益8號本次減持股票雖為信託公司強制平倉賣出,但根據歐浦智網對深交所問詢函的回復,在實際履行過程中,呂小奇對下單股票品種、數量、時點有充分的自主決策權,實際控制信託計劃的投資行為。且作為信託計劃的劣後級委託人和唯一補倉義務人,其怠於履行其補倉義務,直接導致了上述信託計劃被強行平倉,對信託計劃減持行為負有重要責任。而是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否為故意或過失行為、是否對其他股東造成損失,不影響對構成短線交易的事實認定。因此,對呂小奇的上述申辯理由均不採納。

與信託公司各執一詞

就被動減持一事,火山君對重要節點進行歷史回顧。

呂小奇2010年創辦了上海奇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專門為擴張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投資機構。作為知名的80後牛散,呂小奇曾在2017年2月舉牌歐浦智網。現在,呂小奇仍持有歐浦智網6.10%的股份。

事實上,就呂小奇及控制的信託計劃所持有的歐浦智網股票被強制平倉一事,呂小奇和信託公司就責任歸屬問題曾雙方各執一詞。

就呂小奇及其控制的信託計劃被動減持一事,歐浦智網於2018年2月6日晚發布公告稱,「2018年2月1日下午17時, 呂小奇接到信託公司關於一致行動人鴻軒3號、奇益7號、奇益8號三個產品的補倉要求後,於當日及次日回復多份說明函多次溝通表達補倉積極性,表示有充分能力補倉和後續補倉時間安排,以及作為歐浦智網持股 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警告信託方需遵守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可隨意減持,但信託方未予以採納並不給予補倉時間。次日2018年2月2日開盤後,信託方未遵守相關減持規定及辦法,直接進行歐浦智網股票賣出操作,造成持股 5%以上股東被動減持歐浦智網股份。」

火山君發現,公司股票從2月5日起停牌,一直到2月26日復牌。

隨後,在2018年2月27日晚,公司公告稱,2018年2月26日,歐浦智網股票復牌後,因呂小奇與信託公司溝通未達成一致意見,信託公司開始進行減持歐浦智網股票操作。

2月28日晚,公司又公告稱,2018年2月26日,歐浦智網股票復牌後,因呂小奇與信託公司溝通未達成一致意見,信託公司開始進行減持歐浦智網股票操作。

然而,信託公司則認為:「該產品跌破平倉線,我司履行受託人職責通知委託人,並多次提示,委託人在收到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補倉,我司依照合同約定進行了處理。」、「呂小奇在收到通知函後未按要求進行補倉,已發生違約。」

厲害的「80後」牛散

據了解,呂小奇是市場知名牛散,很早就現身於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東榜單中。2012年曾因操縱股價被上海證監局處罰而被推向風口浪尖。

公開資料顯示,呂小奇最早現身於上市公司,是在2012年,當時其現身於西北軸承(現寶塔實業)2013年一季度報中 ,持有 2,751,700股,占股本的 1.27%;其在2013年第一季度持有*ST天一4,662,200股,2013年半年度和2013年三季度均持有1,930,000股,佔總股本的0.69% ;在2014年一季度持有奧普光電1,210,000股 ;2016年半年報顯示持有*ST獐島3,153,000股。

去年2月舉牌歐浦智網,再一次將這位80後牛散推向台前。當時公告寫道,呂小奇 ,身份證件號碼: 13052119840417****住所:上海浦東新區浦江茗園55弄。從其身份證可以看出,呂小奇是一個不折不扣的「80後」。

除此之外,資料顯示,呂小奇還是私募上海奇益投資創始人,該公司善於做金融業大宗交易,奇益投資的大宗交易系列2014年交易量接近800億。

不過,早在2012年,呂小奇就因為持股達到5%未披露和操縱股價而被市場所認知。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公告,上海監管局調查核實,2012年8月1日至3日,呂小奇通過「天信08B1」、「華明1號」、「呂小奇」、「馮某燕」、「張某榮」、等9個賬戶合計持有「天倫置業」股票的比例超過5%。自2012年8月至調查日,呂小奇未履行《證券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報告、通知及公告義務。

2012年8月3日,呂小奇通過其實際控制的「天信08B1」、「孟某龍」、「張某」、「華明1號」等4個賬戶,在盤中多次以明顯高出前一刻成交價格的委託價格大量買入「天倫置業」股票,推高股票價格,隨即反向賣出部分持有股票,連續交易天倫置業股票,其中買入共計973,169股,賣出共計1,399,000股,合計成交2,072,169股,交易數量占同時段全市場成交數量的39.40%,致使「天倫置業」股票價格從6.72元上漲至當日收盤的7.22元,上漲了7.44%,當日收盤價較之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上漲4.49%。涉案期間內,相關賬戶實際盈利56,598.36元。

上海監管局認定,呂小奇在其擁有交易決策權的賬戶合計持有「天倫置業」股票比例連續3個交易日達到法定信息披露標準的情況下,未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其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的行為。同時,呂小奇利用連續交易的方式操縱「天倫置業」股票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關於禁止以連續買賣手段操縱市場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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