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縣公安局開警車赴貴州茅台買600瓶酒 警方回應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2017年12月18日,湖南省紀委收到反映國家級貧困縣安化縣公安局違規採購、消費白酒問題的網路舉報。調查發現,2016年6月,安化縣公安局違規從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採購了600瓶白酒。
今天(31日),安化縣公安局對此事作出回應,堅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對五名幹部的處理。
以下為回應全文:
圖自@安化公安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5月27日報道,在湖南省20個國家級貧困縣中,益陽市安化縣因盛產黑茶、走出過多位羽毛球世界冠軍而聞名。前不久,一則關於安化縣公安局違規採購、消費600瓶白酒的通報,讓這個湘中小城再度進入公眾視野。
通報稱,2016年6月,安化縣公安局違規從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採購了600瓶白酒。截至2017年1月,該批白酒被縣公安局機關食堂用於112次晚餐接待消費,其中用於內部違規公款吃喝22次,用於無公函接待消費90次。
中央三令五申之下,為何還有如此嚴重的違規違紀問題發生?600瓶白酒的亂象背後,又是怎樣一幅基層政治生態圖景?
網路舉報翻出違紀舊賬
2017年12月18日,湖南省紀委收到反映安化縣公安局違規採購、消費白酒問題的網路舉報。這一肇始於2016年6月的違紀問題,由此浮出水面。
調查發現,2016年6月24日,經安化縣公安局副局長諶嘉球、警務保障室主任吳輝同意,警務保障室副主任成鈺、民警劉曉松及司機駕駛一輛16座警車,赴貴州省茅台鎮採購白酒。6月26日,成鈺一行將所購100箱無標識瓶裝白酒運回安化。
該批白酒共計600瓶,每瓶500毫升,單價80元,共付款4.8萬元。自買回次日起,被用於局機關食堂晚餐接待消費,2017年1月用完,共計112次。
安化縣紀委監委認為,雖然益陽市在2017年1月20日前只規定了工作日中午不準飲酒,尚未在公務活動中全面禁酒,但縣公安局置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於不顧,動用警車遠赴貴州採購白酒,違反《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及公安部《警車管理規定》;在短時間內無接待公函招待消費大量白酒,且存在本單位人員公款吃喝問題,違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諶嘉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時任副縣長,縣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賈博文,由於此前因其他違紀問題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受到批評教育處理;負有直接責任的吳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成鈺、劉曉松被誡勉談話。用於違規公款吃喝的費用亦被追繳。
對於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相關當事人均無異議,表示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不夠、理解不深,紀律意識淡漠,還停留在按老思路、老習慣辦事上,以致違紀問題發生。
「問題的發生,一是慣性思維、習以為常,二是缺乏敬畏、不以為然,三是大吃大喝的不良習俗還沒有剷除。」益陽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說。
在湖南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林彰良看來,此案再次說明「四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反覆性,也充分表明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黨員幹部的紀律意識規矩意識依然淡漠,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任重道遠。
令記者感到意外的是,相關當事人在接受採訪時均提到,赴貴州買酒是為了節省公務接待經費。在益陽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出具的調查報告中,也使用了「為降低公務接待費用支出」的表述。這一頗具戲劇性的「情節衝突」,彷彿預示著此案非比尋常。
瘋狂的公款豪飲與下降的經費支出
吳輝沒有想到,他和同事履新後燒的「第一把火」,會在時隔兩年之後「燒」到自己身上。
2016年4月,安化縣公安局警務保障室進行大幅度人員調整,吳輝從派出所所長崗位調任該室主任,稍早從派出所進入局機關的成鈺擔任該室副主任,同樣來自派出所的劉曉松負責食堂管理。與此同時,分管領導也換成了副局長諶嘉球。
「我們接手後首先想到的就是把公務接待費用降下來。」吳輝說,當時公務接待任務重,平均每個工作日都會來一批客人,主要是市局各支隊來對接工作,多則上十人,少則三五人。
劉曉松也表示,當時幾乎每個工作日都有接待任務,晚餐基本上都喝酒,以酒鬼酒為主,從店裡買200多元一瓶。一桌6到10人,用酒少則兩瓶,多則五六瓶。
「大家都覺得這麼喝划不來,而且口感也一般。」劉曉松說,他根據諶嘉球的意見在安化進行「市場考察」,找到一種口感不錯的無標識瓶裝白酒,從產地茅台鎮買僅80元一瓶,買酒很快被提上議事日程。
據調查,半年多時間裡,600瓶白酒中有115瓶用於「八一」建軍節、離退休老幹部聚餐等消費;141瓶用於領導出差聯繫工作以及幹警拔河、籃球集訓等活動消費;另有344瓶用於接待上級部門審計、檢查、開現場會等公務消費,共計90次,均無接待公函。
記者調取該局業務接待用酒領取表發現,除開展活動外,該批白酒單次消費最多的是2016年11月17日,用途是「城南(派出)所」,數量18瓶;其次是2016年10月16日「城南所」,以及同年10月20日「市中心醫院扶貧組」,均為12瓶。消費最為密集的是接待市審計局,從2016年6月28日到7月18日,15個工作日里共計接待12次,用酒30瓶。
記者採訪了解到,2016年買酒期間,正值市審計局對賈博文進行換屆審計。而對於城南派出所和市中心醫院扶貧組的「豪飲」問題,安化縣公安局答覆稱,城南派出所用酒系兩次領取白酒用於派出所食堂招待;市中心醫院扶貧組一行則是就扶貧點治安環境問題來該局聯繫工作,在食堂用晚餐,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均有領導作陪,共計3桌,用酒12瓶。
「公務接待中,比例最大的是市局來人,再就是外地警務協作。安化勞務輸出多,很多外地公安來安化追逃,第一頓飯我們必須請。此外,鄉鎮街道的一把手和分管領導來,我們也接待。」諶嘉球告訴記者。
從「領取表」上看,也有大量的白酒用在了拔河、射擊、籃球等活動以及領導出差聯繫工作上。對此,諶嘉球解釋說,當地酒風盛,崇尚喝酒,把喝酒當做提高士氣、膽氣、豪氣的一種方式,比如,破了案喝慶功酒,一段時間沒破也會擺酒慰問。
即便如此,根據該局財務人員提供的數據,2016年公務接待費(含工會經費支出)為658579.40元,較2015年的774358.50元還是減少了15%。
「瘋狂豪飲」的同時,公務接待經費支出竟然還會下降,不禁讓人深思……
屢查屢犯折射政治生態之殤
安化縣公安局食堂位於局機關三樓,大廳為自助餐區域,另有5個獨立包間。最大的包間能容納20人就餐,部分包間還設有皮沙發、消毒櫃等。
與包間略顯豪華的裝修風格相異,食堂入口處,赫然掛著一塊「公務接待警示牌」,明確列出無公函一律不接待、公務接待一律不飲酒等禁令。
遺憾的是,警示牌里每一項禁止內容,都曾在這裡「習以為常」。更為遺憾的是,此前其他方面的一次次「警示」,均未能阻止問題在這裡不斷上演。
2016年4月,安化縣公安局7名民警因違規入股經商、長期曠工不上班等問題被市公安局紀檢組和縣紀委聯合查處,2名民警分別因挪用公款和賭博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2016年7月1日,時任副縣長,局黨組書記、局長賈博文因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間,違反組織紀律、濫發津補貼、未按規定招投標、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等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同年10月28日,賈博文因與時任局黨組副書記、政委張躍軍2015年利用交流考察之機帶隊違規公款旅遊,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此外,時任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副局長梁森林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和其他問題,也於當年12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作為賈博文的繼任者,曾華於2016年8月來到安化縣公安局任職。對於發生在其任期內的違規公務接待、公款吃喝問題,同時還分管全縣信訪工作的曾華表示,當時對局裡一些情況並不清楚,但作為一把手肯定有管理不到位、執行不到位的地方。
「2017年1月,市委『禁酒令』出台後,我在局黨組會上提出了嚴厲要求,明確規定連私人帶酒到食堂去都不行。」曾華告訴記者。
在諶嘉球看來,曾華並不知道這批酒的來歷,他到任後,在接待方面也是按老規矩辦,沒有意識到這些問題。
對於時任紀檢組組長的履職情況,諶嘉球說,梁森林平時雖然也組織開展紀律教育、在民主生活會上提意見,但只知道食堂有酒且便宜,從未過問來龍去脈。劉曉松亦表示,不清楚梁森林是否就相關問題進行過提醒,至少他這個層面沒有受到過提醒。
「如果說吃吃喝喝、迎來送往反映了不良黨內政治文化積習甚深,那違紀問題的不斷發生則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或單位黨內政治生活還不嚴肅,政治生態凈化、修復和重建還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林彰良說,該案首先是一把手賈博文帶頭違紀違規,以致上行下效,這是縣公安局政治生態的污染源;其次是局黨組履行主體責任缺失,導致該縣公安隊伍紀律鬆弛、風氣不正。
採訪期間,安化縣公安局一名幹警坦陳,那個時候食堂接待確實多,但感覺整體環境氛圍沒這麼嚴格。前段時間在河邊散步,還有其他單位的人不解地問他:「那時候不是還沒有這麼嚴格的規定嗎?」
安化縣紀委監委一名幹部告訴記者,自己曾在公安系統工作,有「內部消息」,當時就聽到過關於縣公安局食堂用「茅台酒」接待的傳言。
習以為常的公款吃喝,樂此不疲的迎來送往,未受重視的「內部消息」,再加上局領導出差聯繫工作用酒、派出所食堂搞接待也要用酒等「現實需求」,恐怕很難令人相信,這樣的問題,只發生在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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