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對彈劾朴槿惠而涉嫌主導暴力示威的他,在二審中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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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在韓國憲法裁判所對前總統朴槿惠宣布彈劾審判結果時,因涉嫌主導暴力示威而被移交審判的「愛朴會」(音)會長鄭光勇(音)在上訴審中被判緩期執行而被釋放。
據韓國媒體報道,31日,首爾高等法院刑事2部對因涉嫌妨礙特殊公務執行罪等嫌疑被拘留起訴的鄭光勇,撤銷了有期徒刑2年的原判,改判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期2年執行。以同樣嫌疑被起訴的集會主辦人孫相大代表(音)也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期3年執行。
上訴審裁判部與原判的觀點不同,並沒有認為鄭會長策划了在集會中發生的暴力行為。裁判部表示:"鄭會長在反對(朴前總統)彈劾的集會上維持了秩序,並表現出和平集會的行為。" 另外,裁判部還補充道:"鄭會長等人在多次集會上,做出了要非暴力和平示威的發言,並沒有準備好進行暴力活動的道具。"
但是裁判部表示:"(當天)沒有採取充分的措施維持秩序,反而助長了煽動暴力的過激性言行,負有與警方發生衝突的責任。"裁判部接著補充道:"暴力集會不能再繼續存在,必須杜絕,因此不得不追究鄭會長和孫代表的責任。"
裁判部表示:"鑒於鄭會長沒有直接發表關於暴力行為的過激性言論,同時考慮到他在1年拘禁期間表現出的反省態度,所以決定了該量刑。"
據悉,鄭會長等人在去年3月10日憲法裁判所對朴前總統做出罷免決定時,在首爾鍾路區憲法法院附近的安國站前舉行太極旗集會,並沒有阻止集會演變成暴力示威。
據調查,這些人在憲法裁判所做出決定後稱要「打倒憲法裁判所"、「要越過警車,把憲法裁判所燒了。」(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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