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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弘揚家鄉歷史遺址,小夥子付出了十年心血,結局卻讓人哭笑不得

話說,距寧波市區約20公里的餘姚市有一塊風水寶地,該地南有四明山,北為姚江平原中部的慈南山地,東有南北走向的烏石山、羊角尖山、雲山等低山丘陵,地貌很象今天圍海造田工程上拋築的丁壩和順壩,具有很大的促淤成陸功能。

1973年11月,因為農田水利建設工程需要,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和省博物館的考古專家們,對這個風水寶地進行考古發掘,取得了突破性的發現,認定這是中國晚期新石器時代遺址,引起了全國考古界、史學界的重視。

這塊風水寶地所在的小鎮名為河姆渡,所以,遺址被稱為河姆渡遺址(Hemudu Site )。

中國考古學家夏鼐稱河姆渡遺址發掘為建國以來新石器時代考古的一項重大成果,指出河姆渡文化發現的意義在於「表示長江下游地區在新石器早期的重要性,這裡當時已有相當發達的文化。」

1982年,國務院公布河姆渡遺址為第二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這麼一來,「河姆渡」名揚海內外,中小學的歷史課本中也濃墨重彩地大書特書了一筆。

河姆渡文化遺址距今的歷史是5000多年,但早在1959年,考古專家就在浙江省嘉興市南的馬家浜村附近發現了距今約6000年的人類新石器時代遺址。

應該說,馬家浜文化是一個與河姆渡文化同樣重要的劃時代的史前文明遺址,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它一直被冷落著。

俞興偉是浙江省嘉興市鳳橋鎮楊樹村的一位農家子弟,出生於1974年,其於1988年初中畢業便到嘉興市區打工,燒過鍋爐,搞過機修、當過服務員,後來拜師學起了陶藝和雕刻。

藝成出師,俞興偉在嘉興市教子巷開了一家名為「歲月」的雕刻工藝品小作坊,這一年,他才17歲。

既然和陶藝、雕刻打上了交道,俞興偉便漸漸和文物收藏有了接觸,並結下了不解之緣。

實際上,在讀初中的時候,俞興偉就熱衷於收集古錢幣。每到周日,他都騎著一輛破自行車走鄉串戶,收集各式各樣的古幣。

嘉興一帶歷史文化積澱深厚,短短兩三年時間,俞興偉就收集了我國各個朝代的古幣400多枚。

「歲月」雕刻工藝品小作坊的生意紅紅火火,俞興偉有了些錢,就用於收藏有價值的文物,一旦看到對眼的,就不惜重金把它買下來。

俞興偉說:「在這個過程中,我也漸漸地學會了文物鑒定。」

是的,通過閱讀地方史志以及對自己陸陸續續收藏的一些出土文物的深入研究,俞興偉對馬家浜文化有了比較系統解了和認識。

俞興偉痛心於這一文化的不為人知,誕生有了一個強烈的願望,即大量收集馬家浜文化時期的歷史遺物,有朝一日讓家鄉的馬家浜文化像河姆渡文化一樣弘揚於世。

在接下來差不多十年多的時間裡,俞興偉常常騎著自己的破自行車穿梭於嘉興城南一帶的農村,收購一些當時被人們得而毀棄的石斧、陶罐之類。

收集來的破銅爛鐵、舊石殘陶越來越多,家裡人很不理解,鄰里也背地裡笑話不已。

可不是?原本,俞興偉的雕刻工藝品小作坊一直都在盈利,收入不算少,但就因為購買這些破爛東西,他家的生活水準一直沒有提高。

真是腦袋進水了。

鄰居們對俞興偉的古怪行為指指點點。

到了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城市裡的古董熱興起,形形色色的文物販子活躍於鄉間地頭,他們收購和倒賣著古董。人們這才恍然大悟:敢情俞興偉這小子是有先見之明,走在了別人的前面,提前囤積居奇,待價而沽,那是要賣大價錢,賺大錢、發大財哩。

甭說,在這段時間裡,真有不少文物販子慕名前來,出高價收購俞興偉收藏的古董。

但俞興偉一一回絕,啥也不賣。

有人猜測:這俞興偉是不是想到自己手裡的古董走私到國外去天價拍賣?

其實,俞興偉想的根本不是錢。

他是有一個偉大的夢想:創辦一家「馬家浜文化博物館」!

俞興偉十年間「拾荒」得來的歷史遺物已有數百件,涵蓋了從新石器時期到商周、戰國、秦漢,直至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各個時期的產物——馬家浜文化不僅歷史悠久,而且我國人類歷史的發展在這裡沒有斷代,這是河姆渡文化無論如何都無法比擬的。

俞興偉的心思是:在同一區域出土這麼完整的文物,對研究地方史乃至中國區域發展史可都有著重要價值呢。自己一旦為了幾個錢把這些東西賣了,使之流散,往後國家再想重新去系統收集這麼多歷史信物,那難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就是基於這種想法,不管文物販子出的價格有多高,俞興偉都是搖頭。

客觀地說,只要俞興偉鬆口,他要賣一百萬、或幾十萬來改善家裡的生活並非難題,但為了夢想,他選擇了堅持。

而每當聽說誰誰誰有了好東西,他就找到人家,軟磨硬泡,寧可短衣縮食,非要把東西搞到手不可。

這麼一來,俞興偉的家愈發窮困了。

時間來到了1996年,收集到的史前文物已經多達500餘件,但家境卻是如此貧困,而物價又一路高漲,俞興偉驀然從夢想中驚醒——沒有雄厚的財力作為支撐,開私人博物館只能是空中樓閣。

那麼,要不要把這些文物都拿去賣了換錢呢?

哦,不不不。

俞興偉認為,這些都是祖宗遺物,它們應該屬於全社會、全國人民。

夢想破滅、夢醒時分,俞興偉經過一番痛苦的掙扎,作出了一項偉大的決定:將自己十年來辛苦收藏的心血全部捐獻給國家!

俞興偉於這一年(1996年)10月,兩次寫信給浙江省嘉興市市長,誠摯地表達了自己捐獻文物的心跡。

其中的一封信里寫:「……位於嘉興的馬家浜文化如同河姆渡文化一樣,同是早期人類歷史研究的重要史料,長期以來,馬家浜文化之所以受到冷落,是因為我們自己的研究、宣傳不夠……我呼籲政府進一步重視當地史前文物的發掘和保護工作,並儘早籌建一個嘉興史前文化博物館,讓馬家浜文化成為嘉興市對外的一張名片……為此,本人願意無償捐獻自己耗費十年時間收藏的500餘件史前文物……」

市長非常高興,雷厲風行地指示市博物館接受俞興偉的捐贈,並認真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接著,俞興偉誠守諾言,先後兩次將自己用了近10年心血、耗費全部個人財產收藏的500多件馬家浜史前文物全部捐獻給嘉興市博物館。

經專家鑒定,這些藏品分別屬於國家一二三級文物,所有藏品對進一步了解馬家浜史前文化有著重要研究價值。

接下來的戲碼,很多人以為,應該是:俞興偉的無私行為帶動了當地文物捐獻熱,俞興偉也因此得到政府的嘉獎或表彰……

現實卻極其冷酷——當地博物館異常低調地接受了俞興偉的捐贈,並給這種行為定性為「上繳非法所得文物」。

他們給出的理由是:當初俞興偉在購買這些文物時就已經是非法行為,而收藏也為法律所不能認同,由此得出的結論是:俞興偉的所為不應稱之為「捐獻」,而應稱為「上繳」。

一石激起千層浪。

許多當地的文物收藏愛好者不理解,他們覺得:俞興偉用了近10年的時間、金錢和心血,從農民和文物販子手中買下這些很有價值的文物,,避免它們流落海外,應該本是一件值得人們尊敬和學習的事情,無私捐獻,更是高尚之舉,文物部門的說法讓人難以認同。他們聲援俞興偉,讓他向文物部門、向社會討個說法。

嘉興市博物館一位副館長表示:「如果我不懂法律,我也會同情他(俞興偉)。或者說如果拋開前提(指俞興偉的文物來路)的話,我們對他把文物上繳給國家的做法還是歡迎的,問題是,他上繳的都是出土文物、史前文物,不是家裡的傳世文物,這些文物都是從別人手中購買來的。這樣問題就出現了,因為我國的《文物保護法》中規定,除國家指定的收購單位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收購業務。而他在收購這些文物時就已經是違法的了。而且按《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這些文物本來就屬於國家的,他把這些文物交給國家,就談不上『捐獻』。」

他還認為:「俞興偉的行為使一大批文物避免了流失破壞,應當肯定,但是他的收購行為也會給文物保護工作帶來副作用,因為有人收購,就會刺激不法之徒去盜挖古物……」

相對來說,這位副館長的話還是委婉的,來自文保部門的話就比較直接了:俞興偉的行為是違法的。

文保部門解釋:「違法」並非指俞興偉的捐贈之舉,而是指文物來源和佔有文物的過程。《文物保護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下、水內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私自發掘,不得侵佔」。「地下、水內和領海及其他場所發現文物隱藏不報,不上交國家,由公安部門給予警告、罰款,並可沒收非法所得或者非法經營的文物」。

文保部門擔心,嘉興的民間收藏大量存在,地下文物的流失較為嚴重,對俞興偉過多的肯定客觀上可能助長地下文物的盜挖行為。

這麼一來,捐贈事件發生後,俞興偉就陷入了一個非常尷尬的處境中。

一方面,他要承受關於「違法」的壓力,另一方面,他在與文物販子打交道時受到攻擊,文物販子認為他堵了他們的財路,非常恨他,更不願與他交往。

不過,俞興偉還夠闊達,他說:「我為保護史前文物盡了一份力,別的事由人家說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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