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愛一個人的時候,瘋狂不瘋狂
壹
記得去年暑假的時候,和朋友約了一起去看上海書展。因為流量小花鄭爽也來到了簽售現場,整個書展現場被擠得滿滿當當。在排隊簽售的時候認識了一個阿姨粉,她陪著兒子簽郭斯特,兒子陪著她簽鄭爽,兩個人在太陽底下曬了一下午。
阿姨戴著帽子撐著傘還穿冰袖,仍然滿臉都是汗,撐了傘遮陽還被保安說會戳到別人快點收起來。
她說她從流星雨的時候就開始喜歡鄭爽,特別喜歡看她的電影電視劇,她兒子在一邊特別寵溺地笑,時不時附和幾句。
等簽售的時候一開始站著,阿姨絮絮叨叨和我們聊了很多,後來有座位了就一個人坐在那兒很認真地看,小心地翻。我問她要不要我那本書里夾著的明信片,她說不要不要,夠了。
阿姨跟我們聊天的時候特別開心,彷彿述說一件她最愛的寶貝,眼裡掩不住的光,這樣的光芒讓她現在雖然已為人母,仍然純真地像個拿到最喜歡玩具的小孩。
簽完之後出來,阿姨特地趕上來問我有沒有拍到清晰的照片,邊問邊吐槽說那個助理真討厭,一直就擋在鄭爽前面都拍不到。我傳給她微信的時候,她還說阿姨可是很時髦的!特別可愛。
貳
也許有人會說,這樣的愛太瘋狂了。一個小孩都在上大學了的媽媽,還要這樣沉迷追星,實在有失成熟婦女的體面。
在追星的過程中最常聽到的話之一就是「我沒見過你這樣瘋狂的人」。
你不知道你沒見過是因為你見得太少了。
那些排隊一個晚上買門票的人,從幾萬公里外趕來看演唱會的人,被黃牛跑票在體育場外嚎啕大哭的人,坐著輪椅也要來的人,都太稀鬆平常了。
而且,哪一種愛不瘋狂?
是一個人坐幾天幾夜的火車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見男/女朋友的愛不瘋狂,是借了一半家當給朋友的愛不瘋狂,還是割肝救母的愛不瘋狂?
你會說,不對啊,你舉的例子太極端,而且親情友情愛情是公認支撐我們人生的東西,是一個人最重要的三種情,你說的追星,那算什麼情?
你說得對,這三種情都不是。
我一直認為,粉絲對愛豆的愛應該算得上是人類所有愛中,除了父母之愛以外,相對最簡單最純粹的愛。
你知道自己只是千萬顆星星中最不起眼的那一顆,你知道自己無論做多少他都不會認得你,你知道哪怕你找黃牛叔叔高價買了第一排的票他都不一定能看你一眼。
你知道你知道這一切你全都知道。
(但還是乖乖把心捧上去,把錢送上去就是了)
你什麼都不圖。
你只是感謝。
感謝他在你最低潮的時候叫醒你,感謝他在你成功的時候為你掌聲鼓勵,感謝他的歌詞讓你明白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人這樣懂你。
你青春里的初戀、夢想、熱血、黯然神傷都與他有關。
用一句很俗的話來說,喜歡他是因為他會發光,更因為你看到了被光芒照耀著的自己。
人的本質都是自私的,沒有人會對一個與自己的生活毫不相關的人傾注太長時間的熱情,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們確確實實影響了你,讓你成為了更好的人。
「少年回頭望,笑我還不快跟上。」
而他遙遠的存在,正是和你的生活劃清界限,讓你知道儘管無論發生什麼都有他陪你,但你還是要在自己平凡的沒有他的世界裡好好活著。
叄
從展覽中心出來的時候,夜幕還未完全降臨,但此刻天空的溫柔,讓我情不自禁,想就這樣躺在上海的夜色之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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