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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殺人狂到好媽媽:4歲社恐,10歲殺人,出獄後竟得了個國家級榮譽勳章 | 夜行檔案021


「夜行檔案」是魔宙的非虛構欄目



由徐浪、周庸講述真實罪案故事

根據新聞報道、採訪、官方檔案整理而成
從而達到探索人性和警示的目的




我上學時,被人砍過兩次。


 


第一次是小學四年級,當時剛放學,我跟校門口小賣部晃悠——兜里就一塊錢,發愁買小浣熊還是小當家的乾脆面。


 

我一同學在旁邊等我,拿著把鉛筆刀揮來揮去,嘴裡不停叨咕:刀,是什麼樣的刀?金絲大環刀! 劍,是什麼樣的劍?閉月羞光劍!


 


選擇困難的我,感覺手背一陣劇痛。


 


低頭一看,手背一道很深的刀口,裡面是白色的肉——甚至能看到骨頭,白色的,特乾淨。


 


緊接著,鮮血迅速滲了出來,把白色的地帶都染紅了。


 


同學嚇傻逼了,哭著跟小賣部老闆娘借了20塊錢,打車把我送到了哈醫大一院。


 

縫針後,他爸趕過來一頓賠禮道歉,我嘴上說沒事,心裡一直在罵人,想著再不跟這智障一起玩了。


 


接下來一個月,這智障當我是個殘疾,每天給我拎書包,請我吃小浣熊,還把袋都給撕開。


 


我真朋友很少,他到現在都是一個。


 



這種小刀,我小時候收集過上百把


 


第二次被砍,是初一。


 


我一同學惹了初二的混混,對方拿著刀,找到班裡來,這哥們跳窗戶跑了。


 


混混惱羞成怒,為了立威,出門時看我在門口觀望,順手划了我胳膊一刀。


 


這個混混,後來因為拿著鐵門栓,把同學後腦勺打了個洞,成了少年犯,被扔進了管教所。


 


那個腦袋有洞的哥們命大,沒死,但出院後說話總流口水。

 


這兩次被砍的經歷,給了年幼的我啟發——打小就有人好有人壞,得親近好的,遠離壞的。


 


誰要說孩子都是小天使,那是閉著眼睛扯犢子。


 


成年後研究很多案例,發現這想法特對,「反社會人格」很多都是從小就有,如果沒正確引導,很容易發展到傷人、甚至殺人的地步——就像那混混。


 


再舉幾個例子。


 


艾瑪吉特·薩達,世上最年幼的連環殺手,8歲時殺掉自己的弟弟、妹妹,用石頭砸死一個6個月大的女嬰並拋屍。

 





艾瑪吉特·薩達



 


英國的羅伯特和喬恩,倆人都是10歲,合夥殺死一個2歲男孩,還把男孩屍體扔鐵軌上,企圖製造火車碾死的假象。


 


羅伯特和喬恩



 


巴西13歲男孩帕什吉尼,趁睡覺時,槍殺了自己一家四口——爸爸媽媽、奶奶和姨媽,第二天照常去上課。


 


放學回來後,又開槍把自己崩了,自滅家門。


 



帕什吉尼和他爸爸媽媽



 


中國也有這事兒,2013年,在江蘇連雲港,一9歲男孩模仿灰太狼烤喜羊羊,把倆男孩綁樹上烤,造成一男孩全身80%燒傷。


 






上面說這些孩子,都只是殘忍,並沒展現出多高的智商。



 


但今天我要講的姑娘,是高智商型——兒童殺人狂里,最善於偽裝和操控人心的。


 


她在10歲前後,就殺死了2名小孩,後來還把殺人事迹出了書,賺了一大筆。


 


在她47歲那年,被英國女王授予了CBE勳章。


 


要知道,CBE勳章的其他得主,都是比爾蓋茨、凱特溫斯萊特、憨豆先生、卷福這些既有社會影響力,又為英國做出了貢獻的人。


 


這中間發生了什麼?我從瑪麗童年的一次「遊戲」講起。


 



CBE勳章,又叫大英帝國司令勳章,圖為凱特溫斯萊斯特獲此勳章



 


1968年7月31日,11歲的瑪麗·貝爾,正和閨蜜諾瑪一起玩鬧,遠遠看見一女孩在街上來回走,特著急在找什麼東西。


 


她倆跑上去問:你是在找布萊恩嗎?


 


布萊恩是女孩的弟弟,只有3歲大,有著一頭小金髮。


 


女孩說對,瑪麗和諾瑪非常熱心,幫女孩一起找弟弟。


 


三人越找越遠,最後女孩停下來,說弟弟只有3歲,不可能走那麼遠,開始往回找。


 


瑪麗和諾瑪很失望——失望沒讓姐姐親眼見到弟弟布萊恩,死得有多慘。


 



3歲的受害者布萊恩



 


幾個小時前,瑪麗和諾瑪甜言蜜語的,把布萊恩騙到一個雜草堆里。


 


趁沒人,瑪麗走上前,活活掐死了3歲的布萊恩。


 


接著,她操起剪刀,劃破了布萊恩的腿,割掉了他的頭髮,還把生殖器剪斷了。


 


臨走前,諾瑪在男孩的肚子上,刻了一個字母「N」。


 


為了表示閨蜜關係好,瑪麗又補了一刀,變成M——她倆名字的首字母,都在布萊恩的肚子上了。


 



倆女孩的作案工具—剪刀



 


這不是倆女孩第一次殺人。


 


1968年5月25日,瑪麗11歲生日前一天,她給自己準備了份「特別」的生日禮物。


 


她拽著好朋友諾瑪,把4歲的男孩馬丁布朗,騙到了聖瑪格麗特路85號的廢樓里。


 


先動手的還是瑪麗——她掐死馬丁,將男孩的屍體從樓上推下。


 


接著,她倆跑到託兒所,說自己殺了馬丁布朗,但大家都以為是倆小姑娘在惡作劇——10歲的女孩,能幹什麼呢?


 


沒一個人搭理她們。


 



發現馬丁的現場



 


下午三點半,仨小男孩跑去這棟廢樓里玩時,發現了地上的馬丁布朗。


 


他們嚇壞了——馬丁死得很恐怖,渾身血肉模糊。


 


警方介入調查後,奇怪的發現,現場沒任何暴力跡象,只有一瓶阿司匹林。


 



馬丁·布朗



 


在警方調查時,瑪麗和諾瑪跑去了馬丁家,先見到了馬丁姑媽,對她進行連珠炮似地發問:




?

馬丁的屍體,長什麼樣啊?


?

馬丁死了,你難過不?


?

馬丁死了,你哭了嗎?


?

可以帶我們去看看馬丁的屍體嗎?


 


接著,瑪麗見到了小男孩的媽媽——她以為是兩個善良的小姑娘,對馬達的死很關心。


 


所以她特友善:對不起,孩子們,馬丁去世了。


 


瑪麗點頭,說我知道他死了,我就是想看看他在棺材裡什麼樣。


 


馬丁的母親非常生氣,直接把門關上了。


 


那幾天,瑪麗在學校留下了幾幅詭異可怕的畫作,比如:


 


?

我殺人了,現在我可以回家了。


?

我們殺了馬丁·布朗這個小雜種。


?

殺人並不是那麼壞的事,我們每個人都會死。


 






瑪麗當時畫的



 


但這些作品並沒引起老師的注意。


 


老師認為,小姑娘的作品,只是取材於馬丁之死。


 


殺死馬丁的第二天,瑪麗生日當天,她想再加一份生日禮物。


 


諾瑪

量了一下,她倆準備再殺一個人,目標是諾瑪的妹妹。


 


幸運的是,她倆開始欺負妹妹時,被諾瑪爸爸發現了,這對兒童殺人狂沒得逞。


 


倆人一直惦記著殺人這事兒,一直憋了2個月。1968年7月31日,她們再次動手殺死了3歲的布萊恩,並試圖帶男孩的姐姐去看屍體。


 


沒有人知道,她們當時想連布萊恩的姐姐一起殺掉。


 


短短2個月,死了倆兒童,整個倫敦都震驚了。


 



四歲的馬丁




醫學檢察官驗屍後,得出一個結論——掐死受害者的兇手,力氣比較小,可能只是個孩子。


 


他們頂著壓力,對居住在附近的上千名孩子,進行了地毯式排查。


 


在問到瑪麗時,瑪麗沒說不知道。


 


她想和警察做遊戲,把他們引向錯誤的方向——瑪麗告訴警察,自己看到了兇手,一個鄰居的8歲男孩,曾經對布萊恩拳打腳踢。


 


警察一開始被騙了,沒想到十一歲的小姑娘能編造出這種謊言,開始全力調查那個8歲男孩。


 


但他們很快發現不對,男孩當時在機場,擁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


 


這讓他們反過頭,對瑪麗產生了懷疑——她的證詞之所以令警察信服,是因為提到了未公開的證據。


 


瑪麗聲稱,8歲男孩在玩一把壞掉的剪刀。


 


而剪刀這一物證,是絕對保密的。


 


警察懷疑,瑪麗應該目睹過布萊恩死亡,或者就是兇手。


 


他們重新調查瑪麗,故意套她口供,說有人看見你和諾瑪在鐵軌附近轉悠了」。


 


小姑娘笑了:「這都能看見,這個人視力一定很好。」


 


瑪麗作案時,附近並沒人,如果有人看見,一定是在特遠的地方。


 


警察覺得這是個破綻,馬上追問,為什麼一定要視力好才能看見?


 


她意識到自己說漏了嘴,一點沒慌:「視力特別好,才能看見不在場的人。「


 


警方盤查了很久,拿11歲的女孩毫無辦法,但幸虧,瑪麗有個同夥——閨蜜諾瑪。




在警察的盤問下,諾瑪沒撐住,全招了,說倆男孩都是瑪麗殺的,自己沒動手。


 


「瑪麗用手掐死了小男孩,掐的他舌頭都吐出來了。」


 


因為隊友的不配合,瑪麗終於經不住審訊,承認自己參與了,但她馬上想到了新主意——把責任都推到閨蜜身上。


 


瑪麗的口供摘選如下:


 



那天,我、諾瑪和布萊恩去鐵軌附近玩,後來,他們就玩起了掐脖子的遊戲。


 


諾瑪像個老瘋子,掐著布萊恩的脖子不鬆手,還扯著他的頭,往木頭上撞。


 


我拽著諾瑪的肩膀,想阻止她,但根本拉不動。


 


布萊恩的臉先是白,後來嘴唇慢慢變紫,最後被諾瑪掐死了。


 


我跟諾瑪說,這事可跟我沒關係。


 


諾瑪就威脅我,說如果敢泄密,她就殺了我。


 


回家後,諾瑪還笑嘻嘻地對我說,這是她第一次殺人,但不會是最後一次。


 


1968年冬天,瑪麗和諾瑪,因為謀殺罪被起訴。


 


在法庭上,負責評估瑪麗精神的醫生說,瑪麗缺乏對他人的同理心,展現了「反社會人格」的典型癥狀。


 


「她沒有任何悔恨,既沒有眼淚,也沒有擔心,只是對被拘留一事,非常生氣。我看不出她真正的犯罪動機。」


 


根據法醫報告,馬丁和布萊恩的屍體上,都有瑪麗衣服的纖維,同時,布萊恩的鞋子上,也有諾瑪衣服的纖維。


 



瑪麗(左)和諾瑪(右)



 


兩個小閨蜜在法庭上互相指責,但瑪麗始終表現得很無情,絕不暴露自己的軟弱,博取陪審團的同情。


 


她的父母在法庭上哭得很厲害、歇斯底里,瑪麗對此不屑一顧,感覺父母很丟人。


 


而諾瑪完全相反,表現得像個正常孩子,非常害怕,動不動就大哭大鬧。


 


最終,在1968年12月17日,瑪麗因為法庭上冷酷的表現,被認為是殘忍、邪惡、具有精神病典型癥狀的「魔鬼「,被判終身監禁。


 


而諾瑪,被當作「愚蠢的受害者」,當庭無罪釋放,但是她必須接受精神治療,直到專家認為痊癒。


 



 


法庭宣判後,這事兒沒完,對瑪麗這個年僅11歲的殺人犯,到底是天生的「反社會人格者」,還是後天演變的,人們一直爭論不休。


 


「反社會人格者」很常見,按照人口比例統計,大約是4%。


 


也就是說,每25人里,就有1個是「反社會人格者」。


 


怎麼判斷一個人是否反社會呢,有個大致的方法,但不一定全准,我跟大家分享下。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列舉了7個特徵。


 


如果一個人擁有其中的3個,那這個人在臨床上,就被認為有「反社會人格障礙「:


 


?沒辦法遵守社會規範


?

習慣欺騙和操控他人



?行事衝動,難以提前做計劃


?易怒,極具攻擊性


?毫不顧忌自身或他人安危


?無論對誰,一貫不負責任


?在傷害、虐待他人後毫無悔意




我把這7點大概概括一下:

為滿足個人慾望,什麼事都幹得出來,且沒有一點負罪感。


 


可怕的是,這種「反社會人格」,有一半都是先天的,通過遺傳得來的。


 


當然,嬰兒期缺乏關愛、童年遭受虐待、受極端環境影響,也可能導致這種性格。


 


瑪麗是很殘忍,但也很不幸——她父母都是「反社會人格者」,同時也是虐待者。


 


她擁有「反社會人格」,幾乎是避免不了的。


 


1957年5月26日,瑪麗貝爾出生在倫敦的紐卡斯爾鎮。


 


她媽媽貝蒂,是個失足婦女,16歲那年生了瑪麗。


 



貝蒂——瑪麗的媽媽


 


按貝蒂的說法,瑪麗的爸爸比利·貝爾,高大帥氣,瀟洒不羈,簡直就是上世紀70年代的倫敦小狼狗。


 


但比利不是啥好人,酗酒,嗑藥,是個慣偷,還被人指控持槍搶劫。


 


他們一家三口,住在紐卡斯爾經濟蕭條、犯罪率高的蘇格蘭東區。


 


在外人面前,瑪麗必須叫比利「叔叔」,而不能叫「爸爸」——這麼做,他們可以用單親家庭的身份,領到政府救濟金。


 



比利·貝爾



 


貝蒂一點兒都不喜歡自己的女兒,在她眼裡,鈔票比大麻重要,大麻比酒精重要,酒精比女兒重要。


 


瑪麗小時候尿床,每次尿床後,貝蒂都會用盡自己的想像力,侮辱女兒。


 


她會把尿濕的床單拿到鄰居家,一起取笑自己的女兒,最瘋狂的時候,她會把女兒的頭摁到尿壺裡,以示懲罰。


 


有好幾次,貝蒂嗨大了,都差點殺掉自己的女兒。


 


瑪麗1歲時,吃了一堆葯。


 


那些葯,全都放在留聲機的後面,很長時間沒人動過。


 


以一個1歲的小孩的能力,是不可能把這些葯掏出來的,更不可能吃掉。


 


3歲時,瑪麗把糖果和偉哥混在了一起,亂吃一氣。


 


據貝蒂說,偉哥是瑪麗從她包里拿出來的。


 



偉哥



 


同年,貝蒂還把女兒帶到一收養機構,希望有人把瑪麗領走,可惜沒人認領。


 


最嚴重的一次,瑪麗吃了太多來路不明的葯,不得不去醫院洗胃。


 


過量服藥,很可能對正在發育的孩子,造成腦損傷,而腦損傷,是很多暴力犯罪者的特徵。


 


除了這些之外,據瑪麗後來回憶,4歲時,她就被媽媽貝蒂脅迫,為嫖客提供過性服務。


 


有很多人分析,貝蒂可能患有MBPS綜合症(Munchausen by Proxy syndrome)。


 


簡單解釋一下:這是種虐待行為——成人通過誇大、編造或製造孩子的病,讓孩子接受不必要的治療,以此實施虐待。


 


比如,有的父母會把尿液注入吊瓶中,給孩子點滴,讓他感染疾病。


 


多數MBPS的受害者,都是學齡前兒童。


 


這種病很少被人意識到,因為它違背了「虎毒不食子」的常識。


 


在母親強迫自己接客的同一年,瑪麗親眼目睹了自己的好朋友,一個5歲的孩子被車撞死。


 


這事兒極大刺激了她,從那時起,她喪失了跟人交朋友的能力。


 


1961年,瑪麗上幼兒園了,但非常不合群。


 


有一次,她掐住了一小孩的脖子,試圖做點什麼,幸好被老師及時阻止。


 


當老師告訴她,以後不能這麼做時,瑪麗反問老師:為什麼呢?這樣能把他殺死嗎?


 


七年後,瑪麗親手驗證了這件事,然後因為謀殺2名兒童,被判終身監禁。


 


由於未成年,不能關在正式的監獄和精神病院,她被安置到紅河堤教養院,一家只關押男孩的少管所。


 



紅河堤教養院



 


在這裡,她經常跟男孩子打架。


 


1970年,瑪麗指責舍監對其性騷擾,但在調查後,對方被宣判無罪。


 


這期間,她媽貝蒂時不時來看望她一下,裝成「我嗑藥,吸毒,酗酒,但我是個好媽媽」的樣子。


 


她一邊抱怨著「因為你,我成了殺人犯的母親」,一邊打探瑪麗在監獄裡的信息,轉手賣給了八卦小報。


 


為了賺錢,她還弄了一堆信件,詩歌什麼的,聲稱是女兒獄中所作,統統拿去發表賺錢,。


 


瑪麗沒想到,自己在監獄裡,竟然讓媽媽衣食無憂了。


 


從1969年2月到1973年11月,瑪麗在紅河堤教養院待了3年9個月。


 



 青少年時的瑪麗



 


16歲時,瑪麗被轉入一家女子監獄,三年後,轉入成人監獄。


 


她的整個青少年時代,都是在各種監獄裡度過的。


 


1977年9月,瑪麗和另一名囚犯成功越獄。


 


越獄期間,瑪麗一直和兩個男孩混在一起,不過,她很快被抓住,回到監獄就被關了28天禁閉。


 


這次越獄事件,再次讓她上了頭條,有人猜測她在潛逃期間,是否又在作案行兇。


 


但更多的人,關注的是她的八卦消息——在越獄期間,瑪麗告別了自己的處子之身。


 


跟她混在一起的小男友,把倆人的故事賣給了小報,賺了筆「睡後收入」,他說瑪麗之所以選擇越獄,是因為想生孩子。


 


經過這事兒,瑪麗徹底消停下來,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她獲得了假釋。


  


1980年5月14日,在服刑12年後,瑪麗出獄了。


 


一開始,她在薩福克郡的託兒所找了份工作。


 


但鑒於她之前的罪行,緩刑官認為這工作不行,不能讓她和孩子們接觸。


 


瑪麗無奈,只能去做服務員,順便去社區大學讀書,但沒幾天,她就發現自己不是讀書的料,放棄了。


 



青年瑪麗



 


後來,像其他姑娘一樣,瑪麗遇見一小伙,倆人看對眼了——很快,瑪麗懷孕了。


 


1984年5月25日,瑪麗生下一個女孩兒。


 


巧合的是,女兒的生日,和瑪麗殺害馬丁布朗的日子,是同一天。


 


想著瑪麗年幼時就殺了倆孩子,法院一直在考慮,要剝奪瑪麗對女兒的撫養權。


 


但瑪麗在法庭上的真誠表現,讓法官打消了這個念頭,她被授予匿名權,能以新的名字開始新的生活。


 


不過,媒體沒打算放過她——他們通過種種手段,打探尋找她。


 


為了躲避媒體,瑪麗搬家5次,換了3個身份。


 


但1998年2月,她又回到了閃光燈下——為了賺點奶粉錢,由她口述,基塔·瑟倫利整理的個人傳記,《聽不見的哭聲》出版了。


 



《聽不見的哭聲》



 


這書一出,社會馬上沸騰了——人們指責她,通過消費受害者賺錢。


 


當年受害者的家屬,更是不斷聲討。


 


有人曝光了瑪麗的住址,各大媒體紛紛出動,堵在了瑪麗家門口,就連時任首相布萊爾,都公開批評了她。


 


這時,她的女兒才知道,自己的母親是一個殺人犯。


 


女兒問她:「媽媽,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呢?你那時侯還那麼小,比我現在還小。」


 


為了對抗輿論,保護自己女兒的匿名權,瑪麗開始反擊。


 


2003年5月21日,在英國最高法院,瑪麗舌戰群儒,將英國的一項慣例法更改了——對青少年罪犯的身份保密,由18歲調整到永久保密。


 


這一法案後來被稱為「瑪麗·貝爾法案」。


 


也因為這個法案,她在2004年拿到了大英帝國司令勳章。


 



大英帝國司令勳章



 


2009年,有媒體曝光,瑪麗的女兒生了孩子,瑪麗由此成了瑪麗姥姥。


 


她從一個殺人狂,成功轉型為賢妻良母,是否意味著,反社會人格障礙經過精心治療,還是有治癒的希望?


 


我認為是這樣的,變態人格可以隨著年齡和教育自愈。


 


1999年的《罪犯治療和比較犯罪學》雜誌,記載了一件事:一個叫馬塞爾的男人,強姦了6名兒童,在接受心理治療時,又強姦了一名成年男性。


 


但在接受治療後,他正常生活了20年。


 


而從1980年出獄到今天,瑪麗貝爾已經正常生活了38年。


 

瑪麗貝爾60歲生日當天,給自己唱<happy birthday>

 


 


但她本可能擁有更好的,不傷害他人的人生。


 


這事讓我想起,上次跟老金和黃章晉老師聊天,說起了人性的問題。


 


黃老師講了個觀點——規訓和剋制是人性,慾望和本能是動物性。


 


我非常認同。


 


人類和動物最大的區別,其實就是人性。


 


每個人身上都有動物性,殺戮、性等原始衝動,但通過教育和訓練,我們剋制住這些衝動,形成一套做事的道德標準,這讓我們和其他動物,變得完全不一樣。


 


美國比較心理學家,溫思羅普·凱洛格做過一個著名實驗。


 



溫思羅普·凱洛格,美國著名比較心理學家



 


他收養了一隻叫古婭(Gua)的黑猩猩寶寶,給兒子唐納德當妹妹。


 


在家裡,古婭完全被當作人類對待——被「父母」親吻,用勺子吃飯、用便盆大小便。


 


它變得越來越像人,而不是一隻猩猩,在很多事情上,她表現的比人類哥哥唐納德更好。


 


但溫思羅普很快終止了這個實驗,因為在古婭越來越像人的同時,自己的親兒子越來越像只猩猩。


 


古婭被送回動物中心後,一直非常抗拒和痛苦,它覺得自己是人,不應該和其他猩猩關在一起,沒兩年,它就去世了。


 



古婭和唐納德



 


這個實驗,其實就證明了黃章晉老師的觀點,人和動物本質的區別,是人性,而人性是通過教育和社會化達到的。


 


如果瑪麗的母親是個正常的,有愛心的媽媽,及時通過教育,緩解她的反社會人格,教給她規訓和剋制,讓她擁有更多人性。


 


一切都會很不同。






1957.5.26




瑪麗貝爾出生,母親是失足婦女,生父不明


1960年(3歲) 


瑪麗把糖果和偉哥混在一起,亂吃一氣


1961(4歲)


瑪麗上幼兒園,親眼看著自己的朋友被車撞死,母親強迫她給嫖客提供性服務


1968.5.25


1968.5.25(加個11歲):生日前一天,瑪麗掐死馬丁布朗


1968.7.31


 瑪麗掐死布萊恩,割掉男孩的頭髮,劃破他的腿,剪斷他的生殖器,最後在他肚子上刻了字母「M」


1968.8.1


瑪麗被逮捕


1968.12.17


諾瑪被判無罪,瑪麗被判終身監禁


1970


瑪麗指控舍監性騷擾,調查後,對方被判無罪。


為拿到女兒一手資料,母親貝蒂多次探監,賣給八卦小報換錢


1977.9


瑪麗越獄。


越獄期間,她和倆男孩混在一起,被抓後,關了28天禁閉




1980.5.14


瑪麗出獄,被授予匿名權,她有3個身份,至少搬家5次


1984.5.25


 瑪麗生下女兒。女兒的生日,正是馬丁布朗遇害的日子


1998


瑪麗自傳《聽不見的哭聲》出版


2003.5.21


通過瑪麗貝爾法令


2004


瑪麗貝爾被授予CBE勳章。


2009


 媒體曝光瑪麗身份,她升級為瑪麗姥姥。




參考資料:


1. wikipedia.: Mary Bell


2. Murderpediahttp://murderpedia.org/female.B/b/bell-mary-flora.htm


3. Cries Unheard Why Children Kill: The Story of Mary Bell


4. Who is Mary Bell? How a schoolgirl became one of Tyneside"s most notorious killers


5. Murderous Children: 11-Year-Old Serial Killer Mary Bell


6. Hounding of Mary Bell : Child killer forced into hiding after tabloids track her down




 



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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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我拖更時




會有些不好意思









世界從未如此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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