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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怪圈、自由意志、以及哲學和宗教延伸

「Science is a differentialequation, religion is a boundary condition」

「科學是微分方程,宗教是邊界條件」

-- 圖靈

下面,我們來看一個很玄的話題,那就是– 「自由意志」(或者叫「自由意願」)和「宿命論」。

談到「自由意志」,就意味著我們開始作為一個自我意識要審視自我意識本身了,這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情,因為它非常容易陷入無盡的迷惑而無法自拔。我本人經常迴避這個問題,偶爾想到「我是誰,我是什麼」類似的問題,就會趕緊找別的事情岔開,因為這個問題令人細思極恐。但是,今天我要試著碰一碰它。

所謂自由意志,是一個有意識的主體,面對一個有各種開放式可能的選項,能夠完全根據自己的意願,自主地做出選擇,這種自主選擇的能力,就叫做自由意志。

我們日常的直觀感覺告訴我們,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我們自己的精神是自由的:我們在不被外力強迫的情況下,具有按照自己的意願自主做決定的自由。記得在你小時候,爸爸經常跟你說:關於你自己的一件事情,你可以自己做決定,也可以讓爸爸媽媽替你做決定;如果是你自己做決定,那麼你必須負責,一切後果你自己承擔;如果爸爸媽媽替你做決定,那麼爸爸媽媽替你扛起來所有的後果,但是你必須聽爸爸媽媽的話。這個在「自己做決定」和「爸媽替你做決定」之間的選擇,本身就是你的一個自主決定。之所以讓你自己承擔自己決定的後果,是因為這是你自己的選擇。這個邏輯的背後就是:你是自由的,你在自主決定的時候,沒有什麼來干涉你。後續事件向哪個方向發展,全由你說了算。

我們立刻可以意識到,「自由意志」這個東東,對決定論來說是一個巨大的bug。嚴格的決定論是不允許自由意志出現的。你「自由」地做出選擇的前提是,你有一個開放式的各種可能性,這些可能性提供了一個選項列表,你可以根據我們自己的意願從中間任意選取。那麼這個開放式的選擇所引起的宇宙未來演化是不確定的,在你做出選擇之前,沒人(包括你自己)知道你會選什麼[1],也就不可能預測宇宙的未來。這樣一來,我們不需要什麼混沌,不需要什麼邏輯悖論,就知道未來是不確定的。

其實,我們前面幾章所說的邏輯不確定性,歸根結底是與自由意志相關的。比如說,前面所說的「預言者預言宇宙命運」那個例子。正如前面的分析,我的預言導致了宇宙狀態的不確定性:我在完成一次預測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改變了「我」自己的狀態– 「我」對宇宙的認知狀態。而作為預言者的「我」也是宇宙的一部分,那麼「我」的自我狀態就是宇宙狀態的一部分。因而,我的預言不可避免地改變了宇宙的狀態,使得宇宙走向了一條與我做出預言前不同的岔路,進而改變了宇宙的命運。但是,這個邏輯其實包含了一個隱藏的前提,這個前提就是我有自由意志,我有「做出一個預言」的自由。正是因為我有這個自由,我才可以說,在我做預言之前,宇宙「本應該」沿著一條軌跡演化(路徑A),當我做出預言之後,宇宙的軌跡變了,變成了路徑B。但是我的這個自由,本身就已經違背了決定論。所以,前面的整個邏輯分析,是建立在一個「決定論無效」的前提上的,得到的結論就必然是不支持決定論的。因而,在我們說「一個自由的預言者」的時候,早已經假定決定論無效,所以,無法對自身做出有效的預言,這也就是順理成章的。

但是如果說,「我要做出一個預言」這件事的動機本身就是由我所處的環境、周圍發生的事件、自身的基因、性格、激素水平、體內的各種物理和化學反應導致的神經元電網狀態等等一系列客觀因素決定的,歸根結底是在自然規律支配下必然產生的,那麼「我」做預言的動機也就只不過是自然世界假借於我的大腦的意志而已,而不是「自己」的意志。在一個局外人看來,完全可以根據我的性格、相關的各種事件發生的情況,而準確推算出我到底是不是想要做一個預言。我「做出預言」這個事件本身,就是事先被決定好必然要發生的,因而我在做出預言之後的種種行為,也就是決定論演化的一部分。既然「做出預言」這個行為本身,也是事先註定的事件,那麼宇宙根本就不存在一條「如果我不知道預言本應該如何如何」的路徑(路徑A),它只有一條路徑,就是「我」做出預言導致的宇宙演化路徑(路徑B)。路徑A只不過是一個幻象而已,是「我」以為如果「我」不做預言的情況下發生的,但是,我的這種自以為是的情況根本就不存在!

那麼自由意志它到底是真實的,還是幻覺呢?

比如說我們來想像一個場景,在一個周六的早上,你起床後開始想自己要干點什麼。你想,你可以去打羽毛球,你已經有2周沒有打球了;但是你還在惦記著看完手中的《哈利波特》,因為你特別想知道哈利到底能不能打敗伏地魔。於是你猶豫了半天,終於決定先把哈利波特放在一邊,去打羽毛球。這件事,在我們直覺里,當然是你「自主」地做出了選擇。打羽毛球,還看小說,這是兩個開放的選項,你有選擇的自由。到底要做哪一件,全憑你的意願決定。你雖然選擇了打羽毛球,但是同樣的情況,你也可以選擇看哈利波特,如果沒有誰來強迫你的話,這個宇宙的未來中,關於你的這一部分到底會發生什麼,是你在看小說還是你在打羽毛球,全由你決定,而不是由決定論的物理定律決定。

現在,我們來想一想你在打羽毛球和看《哈利波特》之間猶豫不決的時候,你是如何考慮兩者的各種好處和後果,然後在心中做出各種權衡,最終又是如何根據這些權衡做出決定打球而不是看小說的。例如,你會想:

1、我已經兩周沒有打球了,在這麼下去,球技就要生疏了,我可不願意球技生疏而讓其他小朋友超過;

2、看小說可以滿足我對小哈利命運的好奇心,這是快樂的;但是打球一樣可以讓我感覺快樂,也還不錯哦;

3、小說可以放到晚些時候再看,但是羽毛球課的時間是固定的;

4、我沒有運動太久了,身體都有些要生鏽啦;

5、……

當然,你想的肯定不止這麼一點,各種你意識到的和沒意識到的想法要多得多。但是最後你做出打球的決定,肯定是對這些情況做出了充分分析和考慮之後才發生的。而你這些想法又是哪裡來的呢?它們肯定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你的性格,你當時的心情,你昨晚睡眠如何,起床後的第一縷陽光,等等。

那麼這時候,你爸爸我跳出來說:「哈!我早就知道你會這麼決定了,因為我也考慮了你考慮的這些情況,我知道你的性格和你做決定時的狀態,在你做決定之前,我們就已經知道了,你的決定是必然的!」你知道,爸爸這些話可不都是瞎吹牛,以爸爸對你的了解,在很多情況下事先預知你要做什麼決定並不是太難的事情。既然你的決定是可預測的,它必然會發生,你在做出這個決定的時候還是自由的嗎?你的決定只是你被決定做出的決定而已,是不是有些繞暈了?

如果說,我們的世界(稱為世界A)有一個複本(稱為世界B),直到你在做出決定之前,B中發生著和A完全一模一樣的事情,那麼,這兩個世界中,你和你的複本會做出不一樣的決定嗎?如果你具有完全自由的意志,那麼你可以自由決定幹什麼,在B世界裡面,你完全可以選擇了看小說而不是去打球。如果我們的世界有很多個複本,那麼,這些世界的複本中,有一部分的你「自由地」選擇了打球,另一部分的你「自由地」則選擇了看小說,它是隨機的。這樣,你覺得你就自由了嗎?似乎也不能這麼說,因為你的「決定」是一個隨機的事件而已!一個隨機的決定,難道就是你的自主決定嗎?你肯定會想,我根據自己的情況做出判斷,然後再做出的決定才是自主的,如果是隨機的,那麼我還要猶豫什麼?只有拋個硬幣就解決了嘛!

如此一來,我們就面臨著兩難:如果世界是決定論的,那麼我們的決定是事先被決定的;如果世界是隨機的,那麼我們的決定只是隨機事件而已。不論如何,我們都沒有「自由」。

所以,你看到,在這種說法裡面,似乎無論如何,「自由意志」都是一個不存在的東東!這是不是讓你很不爽?原來我們要麼是一個被操縱的提線木偶,要麼我們是一個只憑拋硬幣的白痴。

關於自由意志,近幾年來隨著醫學的發展,已經開始有人在做這方面的實驗研究,科學家讓一個志願者來按一個按鈕,他什麼時候按,是由他自己決定的。在這個過程中,科學家全程監控志願者相應的大腦區域的電信號反映,同時告訴志願者,當他決定好要按按鈕的時候,把時間記下來。實驗的結果是令人驚異的:科學家們發現,大腦相應區域開始興奮的時間,要早於志願者自己認為做決定的時間。這中間的最長的時間差達到了1秒鐘!也就是說,遠遠早與志願者自以為要做決定的時候,大腦中就已經開始要按這個按鈕了。這意味著什麼?它是不是說明,你實際上已經開始要做這個動作了,你的「決定」才姍姍來遲?那麼,是不是你的「決定」只不過是過來湊個熱鬧、打個醬油而已?你以為你做了決定,但實際上你被騙了,你的動作是被決定的,而你自以為的自主決定只不過是你被決定的動作的眾多結果之一,而不是它的起因。

——這個結果還有另外的詮釋,就是說,做一個決定本身是一個過程,早在你意識到自己已經做好決定之前,你的大腦已經開始了複雜的計算,這包括了你的潛意識,你的區域神經網路等等。直到你的後台計算已經完成、結論已經得出、決定已經做好、行動已經啟動之後,這個決定才浮現到你的顯意識,這時候你才知道你已經做好了決定。這個決定本身仍然是你的大腦「自主」運轉的結果,只不過你的意識姍姍來遲而已。但是,這種說法中,你的整個決策過程是完全不受你的意識控制的,是你的後台程序完成了決策過程之後才例行了一個告知義務。既然關鍵的決策過程是在我們意識無法感知的後台完成的,我們又如何知道,整個後台的決策過程是自由的呢?還是不自由的呢?

到這裡,我們的討論已經完全超出了科學的範圍,因為,我們究竟是做了被決定的決定,還是做了隨機的決定,還是我們真的能自主做決定,都已經無法實證了。從實證的角度我們只能知道,最終的結果你去打球了,而沒有看小說(或者相反),究竟這個決定是你自己做的,還是你自以為自己做其實是被做的,沒有什麼分別。自由意志是否存在?自由意志的源頭在哪裡?這是一個哲學問題,而不是一個科學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一個神經科學家Sam Harris提出了一個瘋狂科學家的比喻。這個比喻是這樣的:一個瘋狂的科學家,他發明了一種機器,可以控制人的慾望。有一個人– 比如說叫做小明 – 被這台邪惡的機器所控制。因而,小明的各種行為動機(也就是慾望)就被控制了,進而他的行為也就被控制了,那麼小明的行為就不能說是自由的。那麼,無論是這台機器被瘋狂科學家操作,還是被隨機地操作,這並沒有任何差別– 小明都不能被視為自由的。而我們的大腦結構中,每一個不同的部位會被其中的物理和化學過程式控制制,自發地產生不可預測的慾望,我們每個人都是被操縱的受害者– 我們被「大腦」中毫無意識的物理和化學過程所控制 – 那麼,我們能被認為是「自由」的嗎?

事實上,在自然科學的範疇內,除了醫學和生物學這種緊密相關的學科,大部分人不會去討論關於自由意志的問題,但是在哲學裡面,這是個很熱門的話題。對決定論和自由意志這兩個問題的看法,就分成了不同的哲學流派:

世界是決定論的,並且自由意志不可能存在,我們把它叫做「強決定論」(Hard Determinism);

世界是決定論的,但是自由意志仍然可能存在的,我們把它叫做「相容論」(Compatibilism);

世界是非決定論的,同時自由意志也可能存在的,我們把它叫做「自由論」(Libertarianism);

世界是非決定論,而自由意志也不可能存在的,我們把它叫做「強不相容論」 (Hard Incompatibilism)。

強決定論是比較容易理解的:既然世界是決定論的,那麼我們大腦的一切活動都是整個自然界巨大的因果鏈條中渺小的幾個環節而已。我們的思想,歸結為一個龐大的神經網路之間的連接方式和電信號在其中的傳遞,而電信號的傳遞,是由一系列複雜的生物化學和生物物理過程引起的。這些歸根結底都是受到自然規律的控制的。那麼,大腦的活動是自然規律的必然結果,而不是「我」自由的精神所支配的。

我可以再解釋一下相容論的觀點,相容論認為,自由意志和決定論並不矛盾,我們的的確確是自主地根據我們的意願來做出決定,但是我們的意願卻是被決定的。也就是說,自然讓你產生了打羽毛球的想法,而你,根據你的想法選擇了去打羽毛球。這一派的一句名言是「We do what we will, but we don』t will what we will」(吾隨心所欲,心不能欲所欲也)。在你早上猶豫著是去打球還是看小說的時候,你以為你還沒有做決定,其實,是因為你還沒有足夠的動機來讓你下定決心。而這個動機是哪裡來的?它是自然界強加給你的!

對相容論的很多批判集中在一點,就是它對「自由意志」的定義。在這些批判看來,相容論的自由意志不過是個幻象而已。既然你自己的行為動機是被決定的,那麼你所謂的「根據被決定的動機做出自主決定」,不過是掩耳盜鈴而已。

但是,否定自由意志這一點在社會學上有著非常可怕的後果。比如說,在法律界,人們在判定一個罪犯行為時的一個重要依據是,他的犯罪行為是自己的決定,還是被迫的?例如一個人殺了人,法律要看,是他故意殺人,還是被另外一個人控制下(比如被前面所說的瘋狂科學家控制)或脅迫下殺的人,兩者顯然量刑不同。如果自由意志不存在的話,就不會存在故意殺人這一說了。想像一下,當警察去逮捕一個殺人犯時,他狡辯說:「不是我要殺人,是這個自然界的規律決定了我不得不殺人,所以你不能逮捕我!」當然,警察也可以說:「不是我要逮捕你,而是自然界的規律決定了我不得不逮捕你!」這個社會豈不是亂成了一鍋粥?所以說,拋開了哲學探討,我們的社會要求我們必須保留自由意志這個概念!

這幾種關於決定論和自由意志的流派,你相信哪一種?

我不問你哪一種是正確的。因為這個問題已經超出了科學的範圍,它沒有辦法被判定正確與否,不論是你選擇相信哪一種,都有說得通的道理!這就是哲學與自然科學的一個重大不同。

如果我們這種思路繼續探究下去,就會細思極恐:自我意識本身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自我」是獨立的,是一定程度上自由的。如果我們的意識不過是宇宙間冷冰冰的因果鏈條中的一個零件,我們還能夠有「自我意識」嗎?

我曾經不止一次地,在閑極無聊或者夜深人靜之時,想到過「我是誰」這個問題,閉上眼睛,讓自己的意識在意識空間中搜索,各種感官紛至沓來,或清風拂面,或蛙鳴蟬噪,有的令人愉悅,有的令人不安。靜靜體會之餘,卻越來越迷惑:感覺為什麼成為感覺?這些感官到底是什麼?如果說感覺只是一些沿著神經網路傳播的電脈衝,那麼這些脈衝又如何才變成了「感覺」這種主觀事物?進而,感官到底要送到那裡去,被什麼接受?而又是什麼,對這些感官產生了七情六慾的反饋?剝去了各種感覺的外殼之後,那背後的內核是什麼?每當我注視這個「內核」的時候,我總是有如面臨一個巨大的黑洞,誘惑我奮不顧身地跳進去。如果說我們只是各種感官的組合,那麼「自我」又在哪裡?如果說各種感官背後有一個主體,那麼,為何我感覺不到這個主體在哪裡?主體客體的邊界在哪裡?到底從哪裡開始,我們有了「自我」的概念的?每一次想到此處,我就有一種要發狂般的恐懼。只能立刻從這個思索中抽身,趕緊讓大腦去想一些別的事情,把這個巨大的迷惑忘掉。彷彿我多想一會兒,就會深陷其中而無法自拔。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過類似的這種主觀體驗,恐懼,就是每當我想到「我是誰」這個問題時的最真切感受。

經歷過了無數次痛苦的思索,我有一次突然意識到,我以我自身的意識,來試圖完全理解自己,這本身是否就是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就像是邏輯中,我們對一個概念的定義,永遠都要用這個概念以外的語言來實現,而不能循環定義自身。對「我」的認知,是否必須要跳出我的「自我意識」之外才有可能?但不幸的是,「我」永遠都只能是「自我意識」牢籠中的囚徒,而不可能逃出去。於是我覺得,「自我」這個概念,本身就是一個自指系統,就像是我們前面談到的,自指系統中的種種邏輯怪圈時難以避免的。因為「自我意識」就隱含了意識對自己本身的觀察和自省– 如果意識不能夠有所自省,那麼何談「自我」?因而,「自省」過程就是自己對自己的定義,也就是自我引用。我的意識所做的自省的對象,就是我的意識本身,包括了意識空間中的一切。而意識的自我認知(自省本身),當然是意識空間中的一部分,因而,自省的對象就是自省本身。而自省就又包含了一層一層的自我認知過程。這樣一來,就永遠無限循環下去,無窮無盡,如果我們不斷細究,就會陷入其中無法脫身,就像是一個陷入死循環的計算機程序一樣,我們將無法做出任何思考。

這種情形,就好像是你站在一個面對面放置的鏡子中間一樣,鏡子對自身的映射,就像是你的自省過程。你在鏡子中會看到這個自省的終點嗎?不會。

我們的自我意識必須在某一個環節就要停下來,以免我們的大腦陷入無限循環,乃至於燒腦直至把大腦燒壞。那麼,我們的自省,將不可能完成。我們必須要接受這樣一個現實:在原則上,自省永遠不可能理解自省本身,中間必然會有一個空白,而這個空白,其實是忽略了「直到自省的無限循環的終點」這樣一個巨大的空間。那麼,自我意識本身,對自我意識而言,就必然是神秘的,不可解的。我們要麼進入死循環燒腦至白痴,要麼接受現實,停止那種想清楚自己是誰的企圖。而自由意志,就是我們用來填補這個空白的概念。因而,「我是誰」這個古老的問題,就會一直保持神秘,不論我們的科學、哲學、乃至於其它一切基於理性的思辨如何發展,它都是無解的。人們既然無法認清楚自我意識,當然也就不可能對自由意志這個問題獲得答案。我們在思考「我的這個決定到底是如何做出來的」這個問題時,本身就是一個自省的過程,而這中間的邏輯循環,就必然導致我們不可能搞清楚一個決策過程的「終極起點」。於是關於「自由意志」的概念就這麼產生了:自由的決定從何而來?它就是從哪個無窮無盡的循環的盡頭而來,是不可理喻的

想清楚這一點之後,我感覺終於找到一條逃避的路徑,如釋重負,不再繼續就「我是誰」這個問題糾纏下去。雖然它仍然會時不時蹦出來困擾我,但是我已經不試圖獲得答案,轉而尋求一種犬儒主義式的解脫:我是誰?我就是一個邏輯怪圈。

但是,人們並不僅僅是一個邏輯動物,人還會有情感、需要心靈的寧靜。對於不太僅僅滿足於建立在形式邏輯框架中的理性思維的人類來說,他們不會滿足於認知中的這樣一種神秘的空白。為了尋求慰藉,很多人把這片思維的禁區歸結為神秘主義,於是,這就被延伸到「宗教」問題了。

在很多宗教中,我們個人的自我意識,實際上是全能的「神」的自我意識的投影,我們的動機和行為,來源於神。而神是什麼?對不起,神是神聖的存在,不是我們卑微的人類所能理解的,我們只需要保持謙卑和崇拜就可以了。其實在很多宗教裡面,自由意志也是一個富有爭議的話題。我對宗教並無太多的理解,並且對這些宗教保持著「驚神鬼而遠之」態度,不想對它們妄加評論,所以並不能給你一個完整的敘述。這裡摘抄維基百科中的一段關於基督教新教的敘述,它不是我的觀點和理解,但是希望能讓你對它有所了解:

「在基督宗教的神學觀點中,……自由意志』可以理解為上帝將自己的特徵給予祂所創造的人,即有自主的意志活動能力,可以進行選擇、相信、懷疑、接受、拒絕的意志活動,這也是基督教聖經中提到能夠使人犯罪或者得到救贖的自主部分。」

不論如何,我們可以看到,所謂的「自由意志」問題,跟「註定的未來」一樣,是一種原則上不可知的東西:即使它在原則上是存在的,我們在原則也無法對它進行判定。

「原則」是哲學家所鍾愛的東西,對科學家而言,沒有比實證更高的原則。既然我們從原則上都沒有任何可能對自由意志做出判定,那麼,「無法理解的自由意志」和「無法預測的註定的未來」一樣,對科學家們而言,它存在與否,又有何區別呢?這「連個錯誤都算不上[2]」是的,在自然科學中,「一個確定的未來是否存在」不是一個有效的問題,「我們的未來是否可預測」才是。因為,我們永遠無法實證一個確定的未來存在與否;但是,我們總是可以做一個預言,然後未來是否可預測。

前面我們已經看到,科學對「我們的未來是否可預測」後者的答案是:不能。而這裡我說,科學對「一個確定的未來是否存在」的答案是:子不語怪力亂神,這個問題沒有意義。

當然,科學不是精神家園的全部,科學中沒有意義的問題,並不意味著對我們來說沒有意義。在科學所不能掌控的地方,你需要的是某種比科學精神更加廣泛的東西,例如直覺、或是信仰。

既然「自我」和「自由意志」本身並不是一個可以在科學範圍內解決的事情,那麼,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關係也就不再是一個科學問題。我們可以相信我們具有有自由意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左右這個世界未來的發展軌跡– 因而決定論就被打破了;我們也可以相信,自由意志只不過是一個幻象,是自然規律對我們的愚弄,我們的一切決定仍然是被決定的, 那麼決定論就是一個冷冰冰的存在,無法撼動。自由意志究竟是存在的,還是一個我們無法突破的幻象?未來究竟是開放的,還是我們一個無法看穿的宿命?這類問題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因而在科學的領域中,它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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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於2018年5月)兩年之後,我再看這段文字,感覺對自己的論述並不滿意。「自我」這種東西,以一個不可知論的結論來終結它,總是不能令人完全滿意的。

後來後來我一直在想,「自我」是否可以從物我關係當中來尋找答案?有「我」的前提就是有「外物」,沒有了「物」,自然也就無法獲得「我」的概念。從這個意義上,自我意識就是在對物我邊界的定義。「我」就成了這樣一個集合:透過邊界傳遞的全部信息的集合。我在定義「我」的時候,同時在定義外物,而反過來,外物在被我定義的時候,同時也在定義我。物我邊界是否就成為一面鏡子,我們不必由內而內,而可以透過這面鏡子來定義自我?如此一來我們即可避免邏輯怪圈。

例如說,我們對自我的認知,有多大程度上是由一個內省來完成的,而又有多少,是通過體察外界的眼光來完成的?我們知道,一兩歲的嬰兒並沒有自我意識,如果我們殘忍地把她置於一個完全不存在有意識生物的環境中,讓她永遠無法感受到外界把她當做一個獨立主體來對待的態度,她還能不能發展出自我意識?

然後我看到了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發現裡面竟然有一點點不謀而合的意思。但是我們的想法並不一致。

總之,我仍在迷茫,並且我覺得我會永遠迷茫下去。

[1] 因為如果你的選擇可以事先預測的話,說明這個選擇是事先註定好的,何來你的「自由」?

[2] 這是泡利的一句名言。科學命題講究的是「可證偽性」,即對一個命題,我們在原則上有辦法做實驗,而實驗結果存在把這個命題否定掉的可能。如果實驗結論真的與命題不符,那麼我們說,這個命題是個「錯誤」。但是對於那些無法證偽的命題,就是「連錯誤都不算」的命題。科學家們對它們是不屑一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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