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養老「乙肝歧視」還需醫養結合
據新京報報道,近日,深圳市民鄭澤華(化名)決定為61歲的母親選擇一家養老院,卻被多家私立和公立的養老機構拒之門外,原因都是他的母親楊女士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新京報記者還諮詢了北京、上海等多家養老院,均表示拒收乙肝病毒攜帶者。
老人因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而被諸多養老機構齊拒門外,很容易讓人想到就業領域普遍詬病的「乙肝歧視」。不可否認,「乙肝歧視」讓很多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正當權利受到侵害。不過,相比起法律對教育與就業領域的乙肝歧視有明確禁令,養老機構能否拒絕乙肝病毒攜帶者,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也是該事件的爭議點所在。
鑒於此,為避免乙肝歧視慣性向養老服務領域蔓延,現行法律是否也應針對該問題拾遺補缺,是個問題。
拋開「乙肝歧視」,目前「包括艾滋病、肺結核等傳染病的養老護理現在都很尷尬」。究其原因,不外是人們對於傳染病患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恐懼心理在作祟。傳染病患者因其身體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對養老機構服務人員在日常護理上提出了更高的專業技能的要求,很多普通的養老服務機構未必具備這樣的條件;同時,其傳染性也無形中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工作人員造成一定的公共衛生風險,客觀上加大了其管理成本。
早在2013年,國務院出台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就提出了「積極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方向。該《意見》認為目前有限的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以及彼此相對獨立的服務體系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為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與養老相結合的服務。
《意見》鼓勵社會力量針對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以及老年康復、老年護理等專業醫療機構。這為特殊養老群體提供了一條可行的路徑。
而要避免養老「乙肝歧視」,除了彌補法律上的空白,也需要細化和完善現有的養老機構體系,走醫養結合、專業化養老的路子:由專門的養老機構承擔,通過引導、扶持、規範,讓包括患有傳染疾病老人在內的所有老人,都能夠找到可以滿足其需求、有能力提供特殊而專業養老服務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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