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早在漢代官府就已經明文限制婚嫁開銷
我國早在漢代官府就已經明文限制婚嫁開銷古之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露,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結婚是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每個人都想盡自己的最大努力辦古之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露,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結婚是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每個人都想盡自己的最大努力辦得非常的隆重、熱鬧,然而,要隆重、熱鬧那就得花費相當大的人力、財力、物力,因此也導致了現在有一些人一想到結婚就頭痛。
我國早在漢代官府就已經明文限制婚嫁開銷
其實呢,這個問題並不是當今社會才出現的,而早在西漢的時候,就已經有了類似的問題出現,因為婚嫁的奢華成風問題,最後導致政府部門不得不出面明文限制婚嫁開銷的最高額度。
我國早在漢代官府就已經明文限制婚嫁開銷
曾經在今甘肅與內蒙交界一帶前後曾出土了約三萬多枚的漢代竹簡,其中有一份由三枚竹簡所組成的文書,經過工作人員的研究,從文書中所使用的語氣來判斷,這應該是一份由政府部所下發的文書。
這份文書發自「侯」這一級別的行政單位,這份文書中有這麼一句話「嫁娶勿過萬五千」。歷史人員過過分析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在嫁女或者娶媳婦件事情上,所花費的金錢最好不要超過一萬五千錢。一萬五千錢是政府部門給出的最高額度。
我國早在漢代官府就已經明文限制婚嫁開銷
另據史書記載,在西漢末年,平帝娶王莽的女兒為皇后,就有官居員上書說聘禮應該給黃金萬斤。而當王莽篡漢之後立江陵史氏女為皇后,聘禮更是多達黃金萬斤,這種婚嫁奢靡之風到了東漢依久沒有改變。
我國早在漢代官府就已經明文限制婚嫁開銷
皇家結婚花費如此之大,但是還是有一些平民因家境貧寒而無力支付巨額的聘金,比如西漢初期的丞相陳平,在娶妻的時候就曾「借貨幣而聘」,就是向人借錢給女方下聘禮。東漢的史展允則是靠他的頂頭上司為借了二三萬錢,才順利結下了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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