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是分手吧,400多的口紅你買了12支,真的養不起啊!
還沒結婚就花這麼狠,別為你的貪婪而故作一切都是為你的男人,即便結了婚也要看看自己的銀行卡,沒有就自己去賺,別老花男人的,哪怕是最愛也不行,花自己的永遠沒有壓力,好好賺錢吧!再享受你想享受的東西,奢侈品多了去了,沒見過的多了去了!只要有錢就能買到,沒錢就別指望那麼多!再好的東西也要自己美得配得上!奢侈品能買得到,美不是你想買就能買到的,男人的心也不是你靠錢來留住的!關鍵在於這還只是口紅,其它地方還不知道多能花呢,光塗一嘴口紅可漂亮不起來,這樣的不找個富二代我估計誰養著都頭疼。
看來也沒有多少人會同情你呀,好好的想想吧,自己錯在哪裡?太可怕了,因為真正以後過日子,怎麼辦?一次買12隻400多的口紅,作的太過了。你不是為了悅己者容,你是自私自戀極度虛榮,不是個過日子的人。對於租房子住卻愛你寵你的男友來說你們不是一路人,我老公不管我買化妝品,但要是一次性買12隻口紅,估計得冷戰了,口紅這東西一年有個兩三個就夠了,喜歡的牌子和顏色也就那麼幾個,你喜歡的買就買了吧!
還買一系列,都是這樣消費誰能養活你,買東西都沒譜的,你這是男人心目中的老婆人選嗎?誰都想找個踏實的人做老婆或者老公,你認為你合適嗎?我老婆只有在她自己一個人去度假的時候買口紅,平時在我面前從來不用。
這樣說吧,正常細維來說,口紅的都五六千了,護膚的不能幾百吧,一套下來你說要幾萬?化妝品都這價位了,衣服鞋襪首飾也不能差吧,我不太信你會穿一二百,兩三百的衣服,這幾套下來又多少?最重要的是這些都是消費品,經常要換的,例如我不相信你一件六百羽絨服會穿個三年或以上,還有其它開支呢?更重要的還是在還在租著房子住的那一種,你男朋友是思想比較成熟的,求你放過是對的。這男的就是看出這女的不會過日子 。
所以趁這次把她甩了,省得以後結婚了,娶了個 敗家老婆,我都要成賣口紅的了,我老公做我男朋友的時候就慣著我,結婚了更慣著我了,男人沒本事讓自己的女人好過就別把分手說的冠冕堂皇,還有就是,女人,你可以用男人養著,但是一定要有這個本事,也要保證離開男人之後,你的生活質量依然不會下降。
愛你的男人不化妝都會覺得你很美,一個男人找的是老婆不是情人,只有情人才會像你這樣,你只適合過那種燈紅酒綠給各式各樣的老闆包養著,你就放過你男朋友吧。敗家的女人總喜歡找各種理由來證明她沒錯,打扮的漂亮是為了男人更愛她,你家男人之前已經下了最後通牒,你還照樣買,這是為了他更愛你?愛到不要你了,夠滿意了吧。口紅有兩三隻就夠用了,那種買東西沒節制的女人就不能要,心理不正常!我從來沒覺得化妝能把人變得多漂亮。談戀愛開銷大一點沒問題,但是兩個人在一起不僅僅是為了談戀愛啊,還得過日子啊,過日子就是柴米油鹽,你男朋友沒什麼不對,自己有問題,好好反省一下吧。就算你一個月賺個兩三萬,錢也不是這麼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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