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愚蠢的愛
我和前男友一度終日爭吵不休,我覺得他傻,他覺得我瘋。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覺得我和他的關係是一段毒性關係,但問題在於,說我們的關係是一段令人滿意的良性關係絕不屬實,說它是一段完全缺乏良性關係必備元素的惡性關係又有失公允。
我開始思考我會如何定義一段關係是毒性關係,語言是不精準的。如果我說,「痛苦多於快樂」,這似乎是一個太鬆散的標準;真到了這種境地時,人受到的精神創傷恐怕就太大了。如果我說,「痛苦超出忍耐力」,又顯得像個受虐狂一般,畢竟人對痛苦是耐受的。
我常常反思我和他的關係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我為他寫下了不少高度浪漫化的文字,但那些都不會出現在這篇文章里。浪漫可以是一種迷人的障眼法和鎮痛劑。我知道除去我描寫的那些像陽光下的肥皂泡般的美麗瞬間外,我寫下了相同劑量的挫折與悲苦。一段感情如何會是悲苦的?
我和他本質上是極度不同的兩種人,我是高度敏感、富有同情心、深思熟慮、情緒化、不快樂的,而他是敏感缺乏、自我至上、缺乏深度思考、穩定的、快樂的。起初我沒有意識到這種本質上的不同,但事實上,這種根源上的差別幾乎註定了我們在種族、性別、愛情和一切重要事物上的看法分歧。
我的朋友都對這段感情充滿了不解;我不解;他也不解。他說,「我沒有對付你這種神經過敏的人的經驗。」同時他又說,「我無可救藥地被你吸引。」而當我注視著他,毛姆的文字總是在我的腦中涌動:我知道你愚蠢、輕佻、頭腦空虛,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的企圖、你的理想,你勢利,庸俗,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是個二流貨色,然而我愛你。我堅信無法理解這番話的人都不理解愛情。
《西部世界》里有句台詞:The greatest shame in life,is to perish without purpose.生而為人最深之恥,無過於毫無目的泯滅。這種宏大而荒唐的信念成為了我長久以來的痛苦來源,我很早就發現了生活的某種虛空性質,但反而正是在這種無意義的虛空中,我渴望為自己創造某種意義、某種目的,哪怕我明知那是一種害人的謊言。
我在愛情里也就時而表現出同等的荒唐;我認為在生活的絕大多數時候,我都是個相當鎮靜的人,而正是在鎮靜而溫和的生活里,痛意才能讓我感覺到自己的存在或許還具有某種意義。對痛的渴望不意味著我是個自尊心低下的受虐狂,否則我大可為自己找個以毆打我為樂的親密伴侶。在我看來那是毫無意義的、醜陋的疼痛,而我渴望的是某種優美而崇高的東西——同時我又相信真正優美崇高的東西總是痛的,所以人會凝望雕塑而淚流不止。
我不能僅僅用形而上學的方式去總結我和他的感情,我們不是每天揪著哲學爭吵不休,而是揪著那些具體的問題爭吵不休的。可歸根結底,我對寫兩個人之間的雞毛蒜皮毫無興趣。我相信世上有些事情是無因的,同時我又相信大部分事情有。必然是一種深層次的東西使一段濃烈的感情分崩離析的,對我這樣過度思考的人來說尤為如此。
我和他在分手之後去吃晚餐,我在餐桌上用了流血的比喻。他通過拒絕流血來保證自身的存在,而我通過流血來保證自身的存在。我一直渴望他能分享我的痛苦,無論那痛苦是來自於生活的其他方面還是我們的感情。我相信痛苦的東西未必是真實的,但痛苦必定伴隨真實而來。只有當愛情刺痛我時,我才會相信它是真實的。
他拒絕感受痛苦。
曾經我和某人戀愛,那段經歷使我深信極致的快樂必然帶來痛意。那個人用「瀕臨死亡又清醒異常」來描述愛,我認為這是絕佳描述。而前男友畢生追求的便是平靜的、溫馨的、可複製的快樂,任何危險的、痛苦的、窒息般的感受都使他避之不及。一言以蔽之,我渴望瘋狂愚蠢的愛,而他恨它。
人有時不是愛上他人,而是愛上愛情。愛上自己在愛情里的倒影。
我相信人總是錯把對自己的鄙視誤認為對愛情的需要,至少於我確是如此。我太過渴望尋找生活和自我的意義,有時候便強行賦予事物以意義,而挾持愛情的成本是很低的。我對生活就有一種瘋狂愚蠢的愛,這是他幫我看清的——如果痛苦是生活唯一真實的性質,我太渴望生活的真實(生活又是何等的虛幻,我必須欺騙自己存在某種真實),就會接受這沉重的代價。
我這輩子看的第一本長篇愛情小說是澳大利亞作家考琳·麥卡洛寫的《荊棘鳥》,文學和電影毒害了我。她寫:鳥兒胸前帶著荊棘,它遵循著一個不可改變的法則。她被不知其名的東西刺穿身體,被驅趕著,歌唱著死去。在那荊棘刺進的一瞬,她沒有意識到死之將臨。她只是唱著、唱著,直到生命耗盡,再也唱不出一個音符。但是,當我們把荊棘扎進胸膛時,我們是知道的,我們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們卻依然要這樣做,我們依然把棘刺扎進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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