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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前一個月,婆家提出「婚前財產公證」,我該怎麼辦?

相見情已深,未語可知心。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那就學會吐出來,縱然愛情遠了,我的友情依然支持你----明一悅讀。

明一悅讀: 你好。我和男朋友談了一年半,感情一直穩定,他們家開工廠的,他是獨子,父母經營了一輩子,也算少有積蓄,我雖然對他的條件是滿意的,但從沒想過侵佔什麼,因為婚前他們房子車子早就有了,自認跟我沒一毛錢關係。婆家起初因為我「家庭一般」,很不贊同我們交往,而且很吝嗇,不許男朋友給我買任何東西,後來我千方百計討好他們,孝順他們,就連婆婆病了住院一個多月也是未過門的我伺候的,這才打動了他們,兩家人商定了婚期,就在下個月。本來一切向好,結果就因為上個月我過生日,男朋友給我買只一萬多的戒指,昨天婆家突然託人上門來說要做「婚前財產公證」,她的意思是「婚後工廠運營的一切收益跟女方無關,離婚時女方凈身出戶」,還說「不簽這份協議,婚禮就無法進行」!我跟我父母當時就愣了,我們根本沒想過跟他們爭奪什麼家產,何必如此傷人?離婚禮還有一個月的時間,他們卻提出這樣的「婚前財產公證」,我該怎麼辦?

明一悅讀:婚姻之所以失衡,就是沒能「門當戶對」,在一樁失去平衡的婚姻里,強勢方會極力「保全自己的財產」,做為弱勢方也只有一個選擇「允許對方做婚前財產公證」。無數事實證明,越是自己打拚出來的有錢人,對於錢財越是捨不得,怕被佔有,怕被利用,這一點在你婆家人身上表露無疑。對於你們之間出現的問題,你只有兩個選擇:一,拒絕公證,也就等於拒絕婚禮,舍下一切,尋找下一場幸福。二,接受公證,同時接受「對方的錢你不能用」的觀點,哪怕是婚後也要自己賺錢自己花。問問你的心,能做到哪一點?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去把它走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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