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女子在台借用親戚的健保卡,死後表妹被告
新聞
06-02
逾期居留台灣的一名大陸女子,因胃癌求醫,使用了在台表妹的健保卡,這名大陸女子不久死亡。昨天,高雄地檢署將其表妹按詐欺罪起訴。
台媒報道,起訴書指出,被告黃女(38歲)和鄭女(中國大陸籍)是表姊妹。鄭女2004年1月來台,卻逾期停留,「移民署」在當年7月列為「行方不明」人士,2016年3月,鄭女因罹患胃癌求助黃女,因大陸人民未加入「全民健保」,鄭女又無積蓄,黃女出借健保卡給鄭女冒用。
高雄地檢署
鄭女持卡就醫住院治療,直到去年1月病情惡化,決定由桃園轉送回高雄,以便親人可以就近照顧,運回南部不久病危,再轉送鳳山杏和醫院途中死亡。黃女這時才向醫院坦承借卡給他人,死者不是自己,並稱「不知道這樣是犯罪」。
大陸女子就診過的長庚醫院得知病人冒用健保卡,強調醫護人員不知情,並立即向「衛福部」健保署註銷已核付保險給付,總共94.8萬元新台幣。
檢方認定黃女、鄭女(已歿)觸犯共同詐欺得利罪,認定94萬餘元應屬犯罪所得,應追征其價額,不應由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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