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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什麼——自由意志、自我意識的本質

以下我們討論感覺、自由意志、自我意識的產生,首先,什麼是感覺。

感覺的本質

第一個問題,為什麼會有感覺?

當一個人很痛苦的時候,一個持有唯物主義世界觀的人,可能也會問「如果我和一塊石頭本質是一樣的(純物理視角),為什麼會有這些痛苦的感覺?」

物理上,所有的痛苦、快樂,本質上都是神經系統的反饋,是一個生物電、化學傳導的過程,在這個層面上,我們跟石頭沒有區別。然而,這個過程帶給我們的快樂和痛苦卻是實在的——一種感覺被體驗,就意味著他被注意(被記憶),即是說:其所承載的信息進入了我們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於是產生實在的感覺

人的世界是從感覺開始的,最初、最純粹的感覺,只是一個「狀態信息」(比如冷、熱、軟、硬),但許多的「狀態信息」在計算組合之下,很容易就形成的一個「物質信息」(根據模型,「物質信息」本就是「狀態信息」的組合),理由是神經系統總要對這個世界有四維世界觀上的解釋,空無一物不符合信息評價的生存標準(要有安全感,你就得先知道環境)。於是,對於感覺到的事物,依照「最高評規律」,我們的神經系統會給出我們認為的最可能的環境判斷。這種判斷,使我們在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里構建了我們的所有一切,而這些構建的一切決定了我們的「存在」和「感覺」。

下面用一個實驗來解釋「感覺」

「橡膠手錯覺」(rubberhand illusion)

20世紀90年代,美國科學家讓實驗者把自己的手藏在桌子底下,面前放著一隻假手,然後同時以同樣的方式擊打真手與假手,會讓人覺得那隻假手是自己的。以致之後僅僅敲擊假手就讓實驗者有被擊打的感覺。

很明顯的,在實驗者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中,他自己的神經系統自動把假手的位置與從自己手臂傳來的感覺合二為一,把假手當作了自己的真手的「存在」,之後當看到假手被擊打的時候,按照「最高評規律」,聯想到的被擊打的感覺就會出現在自己「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里。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感覺會是這樣的?

感覺本身只是一種信號,為什麼這個信號會造成特定的感覺(譬如痛、酸、癢,乃至長期的苦悶、鬱悶)?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種感覺的話,我們自己應該是不會問出這種問題的。承載著不同信息的信號,反映在我們構想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就是這樣的信息,當這些信息被注意,我們會聯想到相應評價最高信息——痛對應著躲閃、癢對應著撓,這就是這些信息的區別。模型上,這些信息的性質本身就是「狀態信息」,已經是我們模型的最底層,所以對我們模型的尺度來講,這些已經是最小元素。

在對感覺有一個基本的了解之後,我們就可以轉入正題了。

自由意志的本質

自由意志的要點在於選擇的自由,我們覺得自己自由,因為「我可以自己選擇做與不做、怎麼做」。對於這種感覺,我們可以按照模型做以下推定:

1.所有選擇的本質都是依照最高評規律運行的結果。你「認為」你自己深思熟慮做出了選擇,本質上是在你自己「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裡面運算得出最高評的信息,而後這個信息根據「最高評規律」被執行。你可以辯解說「那我偏偏選擇更低評的那個,選擇最不可能選的那個」——注意,做出這種選擇肯定是有某個信息讓這個「應該低評」的信息變得高評,比如你心裡就是想著抗拒「最高評規則」,於是「抗拒『最高評規律』」這個信息本身,導致了那個「應該低評」的信息變得高評,因為你執行了這個「應該低評」的信息,你就自我感覺成功抗拒了「最高評規律」。本質上,你還是依照著「最高評規律」在運行。

2.「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的過渡規律也是遵循最高評規律。你當前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之所以是這個「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原因也是因為這個「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評價最高,換句話說——你所看到的世界(你大腦中當前構想出來的世界)也是你的評價系統想讓你看到的。為什麼進入一個屋子你注意到的是桌子上的水果,而不是這個屋子的裝修?被我一提醒你注意到裝修了——如果沒有我的提醒,「屋子的裝修」這個信息會突然變成評價高的嗎?(此處,關注水果和關注裝修是兩個「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

我們之所以覺得我們自己不是被規律決定的,因為我們參與了整個選擇的全過程,或者說,我們就是這個過程本身。我們認為自己思考這個、思考那個,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而本質上,我們思考哪一個,背後都是按照著「最高評規律」進行。我們構建的這個模型,本就不需要「自由意志」這個假設。

關於康韋和寇辰的自由意志定理

另:關於康韋和寇辰的自由意志定理(StrongFree Will Theorem)中對自由意志定義:

1.能在不同的可能性之中做出選擇;

2.該選擇不能由過去發生過的一切歷史所決定。

作者認為,符合這兩個定義並沒有體現「意志」的主動性。我們無妨把兩個定義中的「(做出)選擇」換成「運動」,就變成了:

1.能在不同的可能性之中運動;

2.該運動不能由過去發生過的一切歷史所決定。

完全描述的就是量子的表現形式。認為量子有自由意志,算是一種「安慰劑」吧,畢竟要人承認自己是被規律決定的,思想上應該很難接受。但作者還是認為,真理解放人,只有認識到自己的本質,才能真的掌控和解放自己(本質上這句話也只是我一個「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里一個高評的信息罷了)。

關於克里克自由意志的三個假設

關於克里克(跟沃森一起因為發現DNA雙螺旋結構獲得諾貝爾獎的那個科學家)自由意志的三個假設:

第一個假設:人腦的某個部分與制定進一步行動的計劃有關,但不一定執行它,也假定人可以意識到這個計劃,即,至少可以直接回憶起來。

第二個假設:人不能意識到這部分腦所執行的"計算"過程,而只知道它作出的最終"決定",也就是計劃。當然,這些計算將依賴於這一部分大腦的結構(部分由於進化,部分由於過去的經驗),也取決於來自腦其他部分的當時輸入。

第三個假定:執行這個計劃或那個計劃的決定受到同樣的限制。換句話說,人可以直接回憶起決定是什麼,但不知道作出這個決定的計算過程,即使可能知道一個計劃在進行中。

克里克認為,如果一個機器符合以上三個假定,並能像人一樣決定自己的行為,即有一個"自身"的映象,那麼這種機器看來具有"自由意志"了。

第一個假設的模型解釋:按照situation過渡模型,在「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里會對信息進行計算,但根據「最高評規律」,只有評價最高的信息會被注意。

第二個假設的模型解釋:被注意的信息是當前「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中評價最高的信息,它可能是外界的刺激,可能是對當前注意信息的計算結果,但只有評價最高的會被注意(被記憶)。但並不是那些評價低的我們就不會記憶,因為我們參與了整個計算過程,所以那些評價低的也可能在計算的某個過程是評價最高的,它會被注意(進入記憶),但下一步的計算又使它評價不是最高的了,於是注意力轉移到其他更高評的信息上,而由於這個信息已經被記憶,所以它也存在於記憶之中。

第三個假設的模型解釋:做出決定的過程遵循的是最高評規律,人在踐行規律的時候,並不能意識到自己在踐行這個規律,因為自己就在規律之中,自己的運行就是規律本身。

關於克里克結論的作者觀點:此處的說法改為「自我意識」更為貼切,這種有「自身印象」性質的機器,實質上是為了讓「實在性」對機器本身有意義。下文中在介紹自我意識之後,也將用程序嘗試構建出這種「看起來具有『自我意識』的事物。

摘自弗蘭西斯.克里克的《驚人的假說--靈魂的科學探索》里《關於"自由意志"》章節。

自我意識的本質

我們可以先翻翻詞典,意識在詞典中的意思有兩個:1人的頭腦對於客觀物質世界的反映,是感覺、思維等各種心理過程的綜合,其中的思維是人類特有的反映現實的高級形式。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又反作用於存在。2覺察(常與「到」連用)。

明顯的,我們這裡想要了解的應當是自我意識的第一個意義,但又覺得詞典沒講透。對於自我意識,我們更想知道的其實應當是:我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會有「我」的存在?

當我們談到自我意識的時候,實際上是一種能感知到自我的存在的感覺。所以,我們總認為「意識」是一個名詞,實際上它是一種能力的表現形式,類似於人的「想像力」、物質的「動能」。本質上,「物質信息」是由「狀態信息」組合而成的,最根本的單位還是「狀態信息」,也就是感覺。

那麼,我們現在就可以嘗試感受一下自己的存在(即與「自己」相關的信息進入自己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你感知到了自己,這種感覺就是自我意識么?還不是。

在前面講到感受的時候,我們知道,對一個信息評價的持續時間的判斷,給我們的感受是不一樣的,譬如介紹人的運行規律的時候所舉的例子,短暫的心理落差(吃的蘋果不如想像的好吃)稱之失落,較長一段時間的心理落差(距離放假還有好幾個月)是稱之鬱悶。

同樣的,當前感知到自己,跟感知到桌子上的杯子、蘋果是一樣的,僅僅感知到當下是不夠的,自我意識的感覺,產生於當我們回想自己這個思想個體的過去,並進行自我驗證的時候。此時,我們對自己的絕對存在毫不懷疑,因為所有的信息都是自己經歷的,自己是所有一切信息的載體。

所以:自我意識是一種意識到自我並對自我進行自我證明的過程。我們意識到了自己,而後根據聯想到的信息,所有自己的經歷,都證明了這一點,於是「自我」這個信息「可能性、真實性」的評價很高,毫無疑問。

此處用一個實驗,解釋一下自我意識。

「靈魂出鞘」實驗。

瑞典的Henrik Ehrsson做過一個實驗,他通過頭戴式3D顯示器,使實驗對象實時看到一部攝像機里的內容,然後用木棒戳實驗對象的前胸,同時在攝像機前用木棒模擬往下戳的實時動作,會讓實驗對象感覺自己就在攝像機所在地位置,有如「靈魂出鞘」的感覺。

在這個實驗中,實驗者根據自己接受到的信息來構建自己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根據「最高評規律」,他會慣性地認為自己在自己看到的東西之後。此時只是簡單版的「自我意識」而後「木棒戳」的動作和自己的感覺,給這種「自我意識」的感覺加以驗證,於是產生一種明確的自己在攝像機之前的感覺。

戲劇化地講,就像是某一天,我們在某個「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下思考: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有其推動者,那麼是什麼推動了我的思考呢?於是檢索記憶中自己思考的過程,聯想到很多很多並意識到這樣一個存在——自己,儘管那時可能並不知道什麼是「我,自己」這兩個名詞,但在「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里已經存在了這樣一個概念,一個「物質信息」,即是「我」自己推動了「我」思考過程的前進。之後,神經迴路形成,我們只用稍微動一下心思,就清楚地感覺到:這就是我。長此以往,我們便習慣於認為是我控制著我,是自我控制著我的思考,進而控制著我的一切。而且,所有記憶的信息都佐證了這一點。這個認識的過程,與認識周遭的其他事物是一樣的,僅僅是讓事物反映在自己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里而已。

對於擁有這樣一個「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的人(或者機器),你可以問他:「你知道什麼是你自己嗎?」。由於他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就是他認識的一切,代表「一切」對於他的全部的存在,所以他會說:「我知道什麼是我。」同時他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也存在著自己。

如果他對此有絲毫的懷疑,即這個「物質信息」在「真實性、可能性」的評價標準上有所欠缺,他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里最高評的信息只能是調取那些真實性(可能性)很高的記憶來佐證:自己運行過程的記憶,顯然其中所有的決策,每一步運行的過程都是由「自己」這個「物質信息」執行的。進入該situation的感覺都是「存在」,他說「我知道什麼是我」他的感覺也是「我知道什麼是我」,而且之所以是我自己,因為它們受我控制(或者「因為我有自由」),在這整個的過程里,我有選擇(參與了整個思維過程)。如前面所說,這是一個自我驗證的過程。於是,他又迅速完成了自我驗證,找回了自我意識的感覺。

如果把這個過程搬到一台計算機上,並且計算機可以表達它對自己的認識,那麼當它拷問自己的時候,顯然在它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里確實有自己的存在,而且在自己的記憶里,他也會發現自己有這種對自我的感覺的記憶,這個理由足夠地真實,於是它作為一台計算機也便有了「我有自我意識」的感覺。

意識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個實體。如果一個人從來不曾試圖從自己的思考過程的記憶中找出執行者,他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里沒有自己,那他就與只執行業務的計算機沒有區別,不會有自我意識的感覺。

此外,沒有自我意識的境況是無法想像的,你無法想像自己出神時、睡覺時、昏迷時的自我感覺,就如同你無法想像自己是一顆石頭時的自我感覺,因為在當時,你的「situation(思維空間世界)」里根本就沒有你自己。

思想家帕斯卡爾說「人不過是一根葦草……能思想的葦草……由於空間;宇宙便囊括了我,有如一個質點;由於思想,我卻囊括了宇宙。」我們以認識宇宙的方式,囊括了整個宇宙。

綜上所訴,擁有類似人類的自我意識的條件總結如下,相當於自我意識的最簡單版本:

1有對某個世界的映射,且該世界中有「自己」存在

2有自己的評價系統,並按照自己的評價系統對映射的外界進行反饋。

3對自己與外界互動每個過程有記憶、評價。

換言之:

1它看到某個世界,知道「自己」在哪;

2它有自己的判斷,認為是「自己」造成的外界變化;

3在造成的外界的變化中,它不斷對外界進行再記憶、再評價,更新自己經驗;

如果讓一台計算機有自己的評價系統、行為反饋系統,有對某個世界的映射,並在映射中反映出計算機自己本身,那麼,那台計算機也便擁有了類似人類自我意識的基本要素。

[1]摘自弗蘭西斯.克里克的《驚人的假說--靈魂的科學探索》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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