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沒了女人的家,還算是個家嗎?
Section1
他們結婚多年,本來恩恩愛愛,但天長時久,經不起平淡的乏味。一朝婚變,是女人心上另有所屬。女人向男人提出離婚,並且願意凈身出戶走人。她甚至不要孩子,但他不死心,於是拖著沒有馬上答應。
她看在孩子即將高考,便也答應給彼此一個緩衝期。她仍然按時回家,但心明顯不在家裡了。她常常恍惚地看著某個地方發獃,或是跟他們說著話也走神。
他對於這樣的情形,心裡的涼意一點點擴散開來。他知道無可挽回了,那個家,他覺得很陌生。每天回去的時候,站在門口深呼吸才能進去。
後來,他也不想回去了。下班拖到最後,同事問:「你還不回家?」
他笑笑說:「不急……」
再後來,她終於還是走了,兒子也去了寄宿學校。
Section2
他一個人更不想回家了,那家裡記憶太多。且畫面里痛苦煎熬更多,於是逃避回去。每天下班在外面遊盪,或是去酒吧坐坐,或是去朋友家裡獃獃,或是在公司找事做加班,或是在路上漫無目地走。
某天,他喝醉了,朋友送他到小區門口,然後拜託保安扶他進去。他靠在保安身上,醉眼朦朧。保安是個新來的,不知他住在哪一間,於是問:「你家在哪裡?」
他說:「家?我沒有家?我不知道我的家在哪裡?」
保安隊長走過來說:「江先生,你家不是在506室嘛。來,我扶你回家。」
他不肯走,坐在花壇邊上無力地說:「那裡不是我的家,那只是我的房子。我不想回那個房子里去……」
他說著說著,就一臉的淚水。
Section3
半年後,他有了新的戀人。女人善良溫婉,體貼入微。
女人每天在家做好飯菜等他回來,早早站在陽台,沖著進小區大門的他揮手。
保安就問:「江先生,你的房子里有新的女主人了?」
他笑了,遞上一支煙說:「是啊,那裡又是我的家了……」
盧安達內戰期間有個叫熱拉爾的人,他家人離散喪身各地。他輾轉流浪多年,後來打聽到一個女兒還活著。
當他找到這個女兒時,第一句話就是說:「我又有家了。」
的確,家的意義不只是一所房子。家是由愛組成的地方,哪怕是個出租屋,是個茅棚,但裡面得有你所愛的人,才是你的家。如果沒有愛,我們縱使住著豪宅,也會倍覺孤寂不安,滿心流離。
而那些不再愛你的人,也不會帶給你家的感覺,他們即使在你身邊,在那個房子里,也仍然會讓你覺得滿心涼意,毫無溫暖。那樣的人在身邊,如同拼租生活,彼此熟悉又陌生,無法稱之為完整的家。
真正的家,是用愛意組成的,一蔬一飯,溫言噥語,由笑臉和關懷組成的。
發現你身邊的他,再也讓你感受不到家的溫暖,那麼就意味著你可以放TA離開了這個房子,讓另一個帶著愛的人住進來,再將這個房子變成「家」。
「文丨萱小蕾,筆名漠泱。圖文無關。圖:網路、侵刪。情感傾訴請發私信」
※「為什麼排斥跟婆婆住?」這10個女人的答案揭示真相
※為什麼愛得更深那個人,反而主動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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