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皇帝積攢了5000多萬兩銀子,到底都做了哪些政策?
原標題:雍正皇帝積攢了5000多萬兩銀子,到底都做了哪些政策?
公元1735年,58歲的雍正皇帝去世。當時,清朝國庫中的白銀儲備已經超過5000萬兩。但是在13年之前,也就是康熙皇帝去世的那年,清朝國庫里只有700多萬兩銀子。那麼,雍正皇帝如何在13年的時間裡,積攢了這麼多錢呢?其實,雍正皇帝推行了一系列政策。其中,重要的一套就是火耗歸公。認真的說,這基本上遏制了苛捐雜稅的徵收。
在明朝建立之後,朱元璋大幅度降低了官員的工資標準。一般來說,一個七品知縣每年才45兩銀子。這點銀子僅僅夠知縣大人做一套官服而已,對於地方官來說,各種弄錢的手段開始了。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徵收火耗。根據朝廷的規定,百姓們都必須繳納賦稅。但百姓們繳納的都是碎銀子,不利於統計和使用。在這樣的情況下,各地衙門都會把這些碎銀子重新鑄造,鑄造成大塊的官銀,然後再交給朝廷。
但是在重新鑄造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損耗。其實,損耗確實存在,但非常小。不過那些地方官員可不會這麼運作,按照明清時期的標準,哪怕是比較清廉的官員,也會徵收20%的損耗。打個比方說,一個縣今年的稅賦是1萬兩銀子,除了徵收這1萬兩之外,官員還會再徵收2000兩的損耗。這筆錢基本上進入了地方官的腰包里,當時這樣的情況非常普遍。如果是那種貪得無厭的官員,甚至額外加收40%以上的損耗。
這樣一來,百姓們的負擔就會加重,而朝廷並沒有得到錢。其中,很大的一部分都被各級官員分了。有的百姓不堪重負,只能把自己的耕地賣給鄉紳們。而鄉紳們不需要繳納賦稅,朝廷能夠徵收的賦稅就越來越少,這是一個惡性循環。雍正皇帝上台之後,發現了這個問題。雍正皇帝推出了火耗歸公的政策,也就是說,地方衙門把收到的賦稅先交給朝廷。損耗了多少,由戶部再補給各地的衙門。想從戶部拿錢十分困難,這就杜絕了徵收火耗的惡習。
當然,雍正皇帝自己也知道官員靠工資不夠花,而火耗是官員重要的收入渠道。因此,雍正皇帝提出了養廉銀政策。也就是說,所有的地方官除了工資以外,還能夠得到一份非常可觀的養廉銀。簡單地說,朝廷把大頭抽走了,然後再分給官員們其中的40%。除了火耗歸公之外,還有攤丁入畝、鄉紳交稅納糧等等很多政策。這些政策一方面提高了朝廷的收入,另一方面減輕了百姓們的負擔,但觸及了官員和鄉紳們的利益。
其實雍正皇帝推行的這些政策,並不是自己原創的。在明朝萬曆皇帝在位時期,首輔張居正就注意到了這些問題。張居正提出了一條鞭法的政策,但是在張居正去世之後,萬曆皇帝廢除了張居正的政策。雍正皇帝在當年一條鞭法的政策上進行了加強,這些政策有利於經濟發展。在13年的時間裡,清朝的國庫儲備增長了7倍多。如果當年萬曆皇帝沒有自毀長城,估計也就不會出現後來的一系列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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