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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陽:打小孩屁股指南






為人父母,是世界上最虐心的事情。因為事態的發展,總是讓你一再突破做人的底線。




小時候,頑劣調皮異常的我,經常被我爸打。有時候是用竹板子打屁股,後來發現效果不太理想,就改成竹尺子打手心。受害人親測發現,打血管神經豐富的手心,確實比打皮糙肉厚的屁股,疼痛得多。




每次挨打之後,我都在心裡暗暗發誓:等我有了孩子,一定絕對不碰他一根汗毛。



可是,

這些年少時吹過的牛逼,終於隨著生娃而一笑了之

。來到美國生活之後,看到小孩屢教不改,害人害己,有時還是忍不住拉過來打幾下屁股。







只是,施暴時雖然一時解恨,打完了之後卻又心疼無比。自責懊惱後悔,弄得自己心裡比娃兒的屁股還痛十倍。於是我常常在風平浪靜之後,主動走到娃兒的房間,向他道歉:




「對不起,孩子。爸爸今天沒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揍了你屁股,說了不該說的狠話,爸爸現在心裡很難過……」




不過,道歉之後,總要加幾句:「不過呢,這都是為了你好。打你屁股,是希望有一天你能成為一個自律、自尊、自強的男子漢……」




看看,這就是養娃如何生生把人逼成偽君子的例子。和我爸當年打我之後說的話,一樣冠冕堂皇,一樣情真意切,一樣矯揉造作。還什麼「自律、自尊、自強」呢;當爹的我自己都沒法時時「自律」,卻要求兒子……唉,你說這做父母的,還能有點兒更低的底線么?




我真恨我自己!



大兒子今年十歲,已經很少體罰。重大錯誤會被罰站,或者取消打遊戲等福利。小女兒年紀小,過於調皮時,一年大概會被打一次屁股。







這天小女兒又闖禍,把浴室弄得一團糟。妻子怒不可遏,原地爆炸。大兒子在自己房間里關著門,卻一直豎著耳朵監聽。聽見母親大怒,料想妹妹定遭皮肉之苦,於是打開電腦,啪啪啪發給父母一封電郵。



事後,我看到電郵。上面寫到:「親愛的爸爸媽媽,請看看這些研究,非常重要!」




下面拷貝了數個研究文章連接,全是關於打屁股的。




我打開細讀才發現,這裡面門道還真多。



首先是法律問題。美國五十個州,父母打小孩屁股,全是合法的。




現在划下重點——對!在美國打娃兒屁股,是合法的。




但是,各州又有不同。




比如,在特拉華州,父母打小孩要有正確的姿態,不能用緊握的拳頭,必須五指張開,變拳為掌。——這讓我倒吸一口涼氣,幸虧上次用的是八卦掌,不是伏虎拳。好險!




俄克拉荷馬州的規定,就沒這麼講究了。「一般的強制力」都可以。換句話說,掃帚雞毛撣等諸般兵器皆可使用,但只能點到為止,不可見紅。




亞利桑那州和阿拉巴馬州規定,父母可以施加「合理和適當的物理強制力」來管束孩子。可問題是,啥是「合理和適當」的力量呢?好像不是很清楚。




在德克薩斯州,體罰不可造成 「實質性傷害」,流血和瘀青都屬於孽待兒童,但是僅僅「留下身體痕迹(marks)」也算違法。但是,啥才算是「痕迹」呢?



緬因州的解釋又不同:體罰造成「小而暫時的痕迹」(臉上五個紅指印?)以及 「暫時的不舒服」是可以的。只有更嚴重的後果,才屬違法。




另外,只能打自家的娃兒。別人家的熊孩子,你是沒有權利教訓的。就是說,就算別家熊孩子跑來往你的火鍋里吐吐沫,把你家的玻璃砸得稀爛,在美國還真沒法揍他屁股。




總之,美國各州都給父母「合理」地打屁股開了綠燈。但是到底啥算「合理」呢?法律條文並不清楚。只能看各州法官和檢察官自己理解了。最後,大約往往是當地主流意見佔了上風。



公開發表的評論一般建議不要打娃兒屁股。因為,一旦留下傷痕被法庭認定為「孽待兒童」,後果非常嚴重。坐牢罰款事小,嚴重的會失去娃兒的撫養權。等政府把小孩從你身邊帶走,交給其他合格的家庭收養,那真是叫天不靈了。這種悲劇,在美國華人中,並非沒有發生過。




曾經有華人父母和孩子開玩笑說:再不聽話,帶你回中國。下了飛機看老子咋收拾你。




小孩覺得這個笑話,一點兒都不好笑。




其實,如果只是為了打屁股,大可不必坐十幾個小時的國際長途飛機去神州大地。在美國就可以了。因為,「合理」的體罰,是被允許的。美國各州都使用「合理使用強制」這樣模糊的字眼。大概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畢竟法律不能與習俗相差太遠。不然一大堆父母被抓起來,娃兒誰來養呢?




調查顯示,大多數美國人支持家長進行體罰的權利。在很多人看來,還有比不準打屁股更愚蠢的事兒嗎?熊孩子撒潑胡鬧,不打還等著他上天嗎?再說,成千上萬挨過打的孩子,也沒幾個長大不愛自己父母的。




美國的保守派基督徒似乎更寬容體罰。聖經中多次提到教育所需的「棍子」。有些宗教保守派認為人來到這世上,是帶著「原罪」的。兒童也帶有自私、頑劣、傷害他人的傾向。不打屁股,是不行的。




而更多的美國人認為,如何管教孩子乃是父母的「天賦人權」,哪裡輪得到政府來指手劃腳?不準父母打屁股,就像政府想要禁槍一樣,是公權力對於私人領域的一種嚴重侵犯。——

美國人對政府濫用權力的警惕,讓打不打屁股,變成了一個複雜的政治哲學問題,上升到了立國之本的高度。




不過,世界上很多其他國家的法律,與美國的不太一樣。




比如,瑞典人就不認為打屁股是個好主意。該國在1958年率先禁止學校體罰。1979年又禁止父母的體罰。當時民意調查顯示,三分之二的瑞典父母都反對體罰兒童。就是說,沒有什麼「合理」與不「合理」的強制力。只要是個屁股,就不能打。




瑞典的孩子們,真箇個都是投胎高手。




到2016年為止,世界上已經有43個國家宣布打屁股違法,其中包括德國、芬蘭、紐西蘭、希臘、巴西、西班牙、甚至包括非洲的肯亞(我很確定沒有打錯字)。美國、英國、法國,中國不在這個名單中。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體罰」的定義是:「任何使用物理強制的懲罰,旨在導致某種程度的疼痛或者不適,無論多麼輕微」,都算是「體罰」(作者據英文譯出)。按照這個標準,美國允許父母打小孩屁股,算是違反聯合國精神了。




儘管大多數美國人贊成打屁股,近年來的趨勢是,越來越多的人反對。民調顯示,1986年還有84%的家長贊成體罰;到了2012年,這個數字下降到70%。




變化的原因,是很多機構和學者,在不斷向社會大聲呼籲——娃兒屁股,打不得!




美國兒童心理學家Elizabeth Gershoff的工作,是觀察打屁股的後果。她專註三種兒童不良行為:第一種是短期不服從(就是俗話說的「不聽話」)。第二種是長期不服從。第三種是兒童攻擊性行為。她想知道,打屁股對於改變這三種不良行為,有啥幫助沒有。




結果呢,是發現沒啥幫助。






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劇照




首先,Gershoff發現,打屁股儘管不是完全沒用。但是就改變兒童短期「不聽話」行為來說,罰站或者罰坐,可以起到和打屁股同樣的效果。不戰而屈人之兵,何樂而不為也?




第一局,打屁股與非體罰教育打成平手。




對於改變兒童長期不服從的行為,打屁股效果微弱。這是因為,兒童長期不服從,多半是由於違規行為大多數時候沒被父母發現,所以被打屁股只是小概率事件。小孩很清楚,只要沒被發現,就可以得逞——打屁股成了犯錯的必要代價。




第二局,打屁股也沒有優勢。




如果是為了制止兒童攻擊他人的行為呢?打屁股仍然不比其他方法更好。事實上,打屁股不僅不能減少兒童的攻擊性,從長期看,反而可能增加他攻擊別人的傾向。當孩子發現暴力是一種被許可的手段,他會更願意用暴力來解決與其他孩子的爭端。




第三局,打屁股輸得一塌糊塗。




更駭人的一項結論,來自於加拿大東安大略兒科醫院:打屁股與兒童智力低下存在關聯性。Manitoba大學的教授 Joan Durant發現,長期被體罰可能會減少兒童的大腦灰質。而灰質是腦細胞間的連結組織,神經中樞的重要部分,影響智力,記憶,肌肉控制,情緒,和語言表達。當然,這是要達到孽待的程度才會發生。




總之,大多數研究者認為,雖然打屁股有時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是從長期看,弊大於利。




弊端是,會損害孩子的精神健康,減少他們對父母的信任感,激發他們敵對、怨恨的情緒,刺激他們在日後社交中率先使用攻擊性行為。




當學習與懲罰聯繫在一起,你說這學習能搞得好嗎?




再說,萬一失手,造成孩子身體傷害,那可真是孽待兒童了。




研究者還發現,打屁股的不良後果,乃是人類的普遍現象,與文化傳統、宗教、種族背景無關。無論你是亞洲人白種人,是基督徒還是穆斯林,打屁股都會產生同樣的心理傷害。




什麼儒家文化,或者基督教教義,都不能成為打屁股的借口。




有意思的是,對打屁股的態度,和父母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有關。調查發現,越是收入低和學歷低的家長,越是傾向於體罰小孩。




——看看!打屁股都快成了階層歧視鏈的指標了——和住啥房子,上啥學校,講不講英語一樣。家長們,還不趕快住手?




可是,如果不打屁股,咋個教育法呢?




研究者的意見是:打屁股是一種「負面教育」;它告訴小孩,

有什麼事情不能做

,做了就會被懲罰。反過來說,「正面教育」是指,家長以身作則做榜樣,

告訴孩子應該做什麼

,做了就會有獎勵。




正面教育的好處是,娃兒會因為自己的行為,產生強烈歸屬感、成就感、和自信心。




舉個例子,就算娃兒只是考試成績提高了一分,吃飯時多說了一句謝謝,你也應該熱淚盈眶地抱起他親個不停,告訴他你有多開心,多為他驕傲。當學習與滿足感相聯繫起來,教育效果會更持久深入。




在打屁股之外,還有多種非暴力的管教手段。除了前面說的罰站罰坐、面壁思過,因果推理的效果也不錯。比如,你可以告訴娃兒,「你如果不收拾玩具,玩具就會被拿走。」或者,「如果不穿外衣,你就會生病,就沒法去動物園玩了。」此時如果娃兒不聽,應該果斷拿走玩具、絕不帶他去動物園。要點是,切記不能反悔妥協,不能理睬熊孩子的撒潑打滾哭鬧。







在行為和後果之間建立聯繫,往往比打屁股更有效。




兒子電郵發來的研究文章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來自加拿大的研究。該研究表明,體罰孩子的家長,往往自己有童年被體罰的經歷,成年後被壓抑被忘記了。




就是說,這些父母,以前也被打過屁股。長大後呢,再去打自己娃兒的屁股。然後他們的娃兒呢,再去打他們自己的娃兒的屁股。結果是不忘初心,薪火相傳。數百年專註打屁股,在家族內部開啟周而復始的互害模式。




等一下!這說的不就是我嗎?




研究建議:這時候,總需要有一代家長,猛然警醒於這暴力教育的缺陷,憤而中止這冤冤相報的孽緣,不再把孩子當作私有財產,放下巴掌,立地成佛……




——好吧,我承認,美國研究者沒說「立地成佛」。這段是我自己的理解。




研究者還發現:打屁股,其實只是家長在發泄情緒,和小孩撒潑胡鬧的行為如出一轍,都屬於情緒管理不佳的表現。說到底,是父母宣洩自個兒的憤怒,與「教育」沒啥關係。但是事後為自己行為辯解時,家長常常錯誤地把打屁股當作一種「教育」行為。




可惜,每打一次屁股,不僅讓孩子皮肉受苦,精神受損,也讓家長失去了一分憐憫和同情之心,失去了一次和孩子深入交流共同成長的機會。




讀完這些,我不禁面紅耳赤,戰戰兢兢,汗不敢出。這些個研究,看起來是關於啪啪啪地打屁股,其實都啪啪啪地打在我臉頰上。




回想起那天,小女兒在浴室里闖禍,被我們大聲訓斥。大兒子果然唇亡齒寒,兔死狐悲。看父母在盛怒之中,他不願意當面勸諫,只得暗暗用電郵發來這些關於打屁股的研究資料;真可謂用心良苦,訓父有術。




以上,就是我閱讀兒子發來的「打屁股指南」的讀書筆記。




好了,寶貝們,爸爸以後再也不會打你們的屁股了。生氣想打你們的時候呢,我就來親親你們。發怒想罵你們的時候呢,我就來抱抱你們。




願天下所有的屁股,從此不再被打。願天下所有的孩子,都能被父母尊重。




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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