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古到今,書法的創新就數當下人最厲害了,因為他們就是胡亂整
書法創新,在於寫作筆法的創新和對字體結構的重組,創新出來的字體形態美與不美,通過欣賞書法作品的用筆技巧和用墨濃淡以及字體結構形成的筆墨線條,看創作者的思想精神是否存乎於筆端,如山嶽成型,萬物藏之,便能窺出所創作的書法作品達到了什麼境界。
創新的寫作筆法,就是以新的書寫方式來重組文字結構,書寫技術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打破與突破原來的傳統書寫技巧,根據自己想像的字形美學觀點,對文字進行再創造。無論怎麼創新,都離不開構成文字的基本要素,也就是離不開文字的表達美和視覺美,通過流動的線條,在保留傳統的視覺美的前提下進行重組文字結構和書寫順序去創新,才能體現書法藝術的魅力,既有傳統特色,又有創新的地方,所產生的書法藝術效果,才能被欣賞者所接受,使書法欣賞者能看懂、能品味出與眾不同的地方,能品味出書法藝術的奧妙來。
書法創新,不是用怪誕的筆墨手法去創造怪誕的文字。如果把書法創新看做是書寫怪誕的文字,那麼,古人就已經做到了,何談創新?與古代的象形文字有什麼區別?還有各類篆字,雖然被歷史淘汰,進化成了新文字,但那是前人的創作演變成果,如今被書法家描摹出來,當作書法作品,沒有自己獨特的思想觀念在裡頭,當作自己的創作成果,這樣的書法作品,也很難在歷史上流傳。
然而當今書壇,在書法創作上的方法上可謂五花八門、熱鬧異常。有傳統式的,有現代式的,有單一的,也有複合的,有寫的,也有畫的,有製作的,也有塗抹的,有拼湊的,也有修描的,有刻的,也有剪貼的,有信手便來的,也有一絲不拘的,有穩穩噹噹的,也有歪歪扭扭的,有生拉硬拽的,也有自然而然的等等。
但大致不外乎三種:一種是不著邊際的胡來,一種是寫,再一種是作和畫,畫當屬作的一種。第一種,離漩渦比較遠,沒多大前景。第二、三種,目前正在活躍期。第二種為最多、最普遍,似為主流,但缺點和不足之處不少。第三雖不是主流,但風勢不小,有與第二種抗衡之勢,有時對立,有時又摻合,在中青年、尤其青年中最有市場,特別在有意出新者中更顯威力。
因此,這便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書法創作是寫好,還是作、畫好,抑或合為一好?值得引起足夠的重視。因為這不僅關係到書法創作的質量,也關係到書法藝術的發展前途。書法是從實用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它的第一屬性是實用,是為了交流,第二位才是美。雖則後來美逐漸獨立,脫離了實用,不再為了交流,而是專供欣賞,但依然離不開第一屬性的影響。
正是實用這一屬性,形成了書法本身特有的規律和法則。筆法,結字,墨法和章法的形質和神彩,才構成了書法藝術之美,若離開了實用這個前提,書法之美則不復存在。它在實用基礎上產生的寫法,一個總的特點是便捷。只有便捷才便於書寫,便於交流,便於抒發。書法之美在便捷之中提煉出來。
象形文字發展為篆書是便捷;篆書發展到行草也是便捷。結字從圓而方是便捷。寫對作與畫更是便捷。所謂寫,概括講,就是果斷、迅速、痛快,三步並作兩步,不猶豫、不拖泥帶水、不描頭畫角、不磨磨蹭蹭、不扭扭捏捏、不裝腔作勢,放筆直書、一拓直下、直截了當、乾淨利落。雖有書體不同,遲速各異但總的趨向是一樣的。看似簡單,其實不然。便捷講沉著、講精到、講含蓄,講變化、講節奏、講個性、講神彩、要在寫中得到充分實現。
因此,便捷絕不上簡單草率,絕不是平鋪直敘,而是更豐富、更生動、更有韻味。只不過化解和平衡了矛盾,抿滅了痕迹,不使節目孤露,化繁為簡,便於流露而已。正所謂羚羊掛角,驚蛇入草,不見起止,因而更高,也更難。有如體操表演,在快速中作高難動作,既到位,又穩妥,驚而又險,令人嘆服。而作與畫則不同,或把矛盾分解開來,孤立起來,突出出來,加以人為地誇張、變形、強化和製作,以求新奇,不但不抿滅痕迹,反而加重痕迹,強化痕迹,故意製造麻煩,設置障礙,將少的變多,短的變長、一步變作三步走,因而較寫要羅嗦得多,費事得多,不幹脆,也不簡捷。看似複雜,其實簡單,無提按、無波折、無遲速、一律平滑勻緩,毫無生氣。總之,一個自然而然地寫,一個刻意人為地作,寫與作、畫,涇渭分明。
書畫同源,只在文字開始階段,即象形文字時期,跟畫畫差不多是一樣的。後來走向了抽象,有了寫,就跟畫不一樣了,與畫越走越遠了。因此,可以說,寫是書法獨有的,是區別於畫的主要之點。畫可以修、可以補、可以描、可以作,但寫不可以,寫就是寫。
雖然中國畫也借用書法的寫法,寫意、寫趣,這只是表明寫的長處和優勢,並不說明還與畫一樣,從這個意義上說,要進行書法創作,必須堅持寫的方法,不能去畫,畫不屬書法的範疇;否則,就是走倒退路,把自然拉回人工、抽象拉回具象,取消了書法。那麼,寫作合一,寫中加作、加畫,可以不?
按理,適當吸收寫以外的營養,可以而且必要,但一定要以保持書法本色為前提,特別是寫的根本的東西不能變,不能往裡亂摻。清濁摻合,摻而不合,只能將清變濁。當然還要看清濁成份的比例。濁量甚微,作用不顯,但濁的比例過大,就麻煩了,勢必改變清的純度。所以最好不要往寫里加作加畫,不要搞什麼寫作合一,這樣只能降低書法創作的品味。
人工氣加重,焉有不低?可能還有人會說,只寫不作、不畫,手法太單調,不能創新。其實這是偏見。寫的容量相當大,可縮可伸,可塑性非常強,每個人盡可以根據自己的志趣發揮創造,怎麼非得往裡加作加畫才豐富,才不單調?從古到今,多少有特色、有新意的作品都是寫出來的,怎麼會出不了新?又是寫、又是作、又是畫,非但出不了新,反而會變成不倫不類的雜燴,這樣的例子還少嗎?
近年來不少人在作與畫上大動心思,有的畫字、畫點畫、畫章法、畫得令人莫名奇妙;有的一味作舊,作舊色、作古色、幾可亂古;有的搞剪貼,搞拼湊,形同現代美術;有的東拉西拽,左扭右擺,故造奇險,與寫背離,與自然流露背離,甚至與書法背離,勇則勇矣,但不可取。
從長遠觀點看,真不如把精力好好用在寫上,用在自然流露上,方能有所建樹、有所作為。硬和規律對著干,和寫過不去,即使熱鬧一時,終究不會長久,只能徒費年月。
對情感的抒發和個性風格的表達,也同樣如此,要寫,不要作,作則假,寫方真。千萬不要以為這麼作一下,那麼作一下,便可作出個性來,作出風格來,只能是笑話。如果真能成功,那個性太簡單了,風格也太膚淺。古人有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多麼適用於書法創作!
毫無疑問,作與畫屬雕飾一類,務須去掉才能寫出天然境界來!
※以張海和劉炳森為代表的官僚書法家,惹得大部分人都想罵娘
※草聖毛澤東曾評論自己書法藝術,自稱「與詩相稱,似乎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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