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第一大貪腐案,劉青山張子善當時究竟貪污了多少錢?
原標題:新中國第一大貪腐案,劉青山張子善當時究竟貪污了多少錢?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在西柏坡召開,毛主席主持會議並作了重要報告。在這次具有重大歷史意義會上,毛主席要求全黨同志「務必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繼續地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
雖然有了毛主席多次的提醒和戰爭洗禮,但還是出現了一些領導幹部出現了生活墮落腐敗的現象。而這其中以劉青山與張子善兩人為代表。
劉青山,被逮捕前任中共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張子善,被逮捕前任中共天津地委書記。兩人曾在戰爭歲月都為中國革命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最後卻腐朽墮落成人民的罪人。那麼作為新中國反腐敗第一大案,兩人究竟貪污了多少錢呢?
據調查資料顯示,從1950年至1951年這一年中,兩人利用自己的職權,貪污和挪用公款總計高達171億6272萬元(註:舊幣)。做個具體的對比,大家就能感受到兩人貪污的詳細情況。
1948年12月1日中國第一套人民幣它與現在的比率是10000:1,也就是說兩人當時貪污的公款約171.6萬元。可能很多人認為這不是一個很大的數目,但大家要知道當時兩人所處的時代,國家百廢待興,經濟發展剛出於起步的階段,那麼兩人貪污款項就是一個驚人的數字。
如果按照建國初的物價水平來計算,兩人貪污的款項能購買糧食2000萬公斤;可購買棉布800萬尺,用這些布匹可以整整裝備50萬人。另外如果用這些錢可以在當時購買近一頓重的黃金。
1951年11月,河北省委根據調查的結果向華北局提出了對劉青山、張子善兩人的處理意見,由於當時兩人多次暗中阻撓案件偵破工作。11月29日,一份標註有四個字母A的特急電報,由華北局呈達中共中央毛主席案頭。
當毛主席看到電報後極為震驚,隨即批示「傳閱周、朱後尚昆辦」。當時由於國家法制建設正處於起步階段,於是華北局方面向天津地委徵求大家的意見,結果八位委員提出對兩人執行死刑,同時參加討論的552名幹部中有535人同意判處死刑。
最後毛主席在聽取各方意見後,同意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劉青山、張子善兩人判處死刑,並且立即執行。
1952年2月10日,劉青山、張子善的公審大會在河北省保定市體育場舉行,現場湧進兩萬多名保定市當地群眾。在公審大會之前,有人鑒於兩人在戰爭年代的貢獻,向黨中央毛主席求情。
但毛主席回復道: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有可能拯救20個、200個、2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
公審大會結束後,劉青山、張子善兩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臨刑前,張子善看到記者的相機對準自己時,他嗚咽著說:「照吧,照個相吧,最後一張了,讓後人受受教育。」而旁邊的劉青山則長出一口氣,眼圈發紅,隨即將臉扭向一邊。
張子善又大聲說道:「槍斃我一個人吧,槍斃我一個人吧!留下青山。」劉青山則大喝一聲:「孬種!槍斃我,可以教育更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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