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無法用刑罰衡量的犯罪!殺人只排第三!第一,網友:建議十大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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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第一:拐賣!
拐賣兒童,婦女,奴隸!
人們對於人販子深惡痛絕,但刑法實在太輕,難以平民憤!群毆人販子至死事件時有發生,真的是人民不懂法?不守法么!?
被拐賣的人要麼死要麼慘要麼一生見不到家人。對比於那些殺人犯來說,這些人販子有過之而無不及!有一些話不適合多說,但是,人販子,死不為過!
第二:強姦!
有的網友可能隊了小編吧強姦排在第二有些不認同,但是小編覺得那些強姦犯真的是可以去死了!甚至一些畜生還把魔爪伸向了未成年人!一些剛烈的女子可能直接忍受不住屈辱,選擇一死了之。一些人堅強的活了下來,但是我一生都活在陰影當中!比死了還需要勇氣!
還有一些甚至連報警都沒有勇氣。可能一輩子都走不出來陰影!而那些壞了別人一生的強姦犯才三年起步,甚至有的還逍遙法外,過著自己逍遙日子。
第三:殺人!
俗話說殺人不過頭點地,到饒人處且饒人。除了一些深仇大恨,什麼事情非要拿了人家性命不可!?搶劫的拿錢就好了,留一條性命,給自己留一條後路!可能只是殺了一個人,但是你壞了一個家庭。
你說你可以抵命!但是!憑什麼!?你的命能夠換來無辜人的重生么!?你的命能夠換來那個家庭的美好生活么!?
以上只代表小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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