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一男子發生車禍後 吃一塊肥肉身亡
意外是我們不能控制的,但是我們能夠掌握的是在意外發生之後,我們的態度和處理方法。
一場車禍,兩家人
窒息死亡的傷者
隨後,小王夫妻倆去老官家裡看望了他。本以為老人在家靜養會慢慢恢復的,誰知道一周之後,老官的兒子打來電話說,老官去世了。
老官的突然去世,讓案件變得複雜了起來,因為司機小王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了。
人去世了要追究責任,就須要做屍檢。而屍檢報告顯示,老官的死亡原因符合氣道堵塞,導致腦功能衰竭而死。這就是說,老人不是因病情加重而死亡,是因是氣道堵塞憋死的。
官強回憶說,那天他們吃過中午飯之後,母親和他在院子里洗碗父親自己坐在屋裡,只聽撲通的一聲,他們跑到屋裡,看到父親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到醫院一檢查才發現,有一塊肥肉卡在了氣道里。
官強覺得難以置信,因為父親顱腦損傷,咀嚼和吞咽功能都受到了嚴重損傷,只能吃流食,所以在出院以後他們一直給父親吃的是流食。
那日中午,他先喂父親喝了點雞湯,就扶著父親坐在旁邊的椅子上,再和母親吃了午飯。午飯,官強和母親吃的是燉肉,吃過飯他們倆,就到院子里去洗碗了。而父親自己在屋裡,他只能猜測就是在他和母親洗碗不注意的時候,父親自己悄悄地吃了塊肉。
人道主義的賠償
官強認為他和母親沒有責任,他覺得無論父親在家經歷了什麼,如果不是車禍導致了顱腦損傷,使咀嚼功能下降,父親不會被那麼小一塊肥肉噎死的。
於是,官強找到了小王,希望他賠償85萬元。
而小王認為既然鑒定書上寫的是,氣道堵塞致死的,說明是吃肥肉噎死的,不是他撞死的。所以除了前期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都應該與自己無關。
其實這兩家人雖然不算太熟,但是也是同鄉,如果他們之間的矛盾得不到妥善解決,那麼打架的事件,肯定還會再度發生,甚至還會升級。
針對這樣的情況,法官決定,還是多做一些調解的工作。法官擺事實講道理,在法官的開解之下,小王和妻子先做出了讓步。
普法時間
Q1:今天我們節目請到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的席志國老師。席老師,雙方是在法院的主持之下調解然後結案了,您怎麼看待最後的這個結果呢?
A1:從駕駛員一方來說,他本身也不是故意,也沒有重大過錯。那麼因此呢,它就具有了調解結案的基礎,使這個已經發生了的不幸事件,能夠快速地得到解決,也使受害人得到了相應的救濟,獲得了相應的補償。而加害人一方也不至於因此付出大量的,訴訟等其它的成本,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好的一個結果,既節約了司法成本,也節約了雙方當事人的成本,對整個社會來說是有利的。而且調解以後,當事人雙方一般都會自願去履行,也不存在事後的強制執行。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也能夠得到緩解,不至於成為仇人。
轉載自:cctv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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