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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足協,還有不讓紋身的朝代嗎?

原創: 雜了咕咚 時拾史事 今天

俄羅斯世界盃就要開始了,依然值得期待,依然值得競猜,依然沒有中國隊。但沒關係,我們已經習慣了,不但習慣了,還升華了。

中國隊與泰國隊在上周六(6月2號)踢了場世界盃外面熱身賽,雖然不去世界盃,但我們也要熱身,熱過身的瓜眾才是職業瓜眾。

儘管是6月,儘管在曼谷,張琳芃還穿長袖。不是為了熱身,是為什麼?

還真不是,是為了遮擋他手上的大花臂。

前段時間在「中國杯邀請賽」上,國足0比6輸給了FIFA排名第20的威爾士隊,這次失利導致中國隊積分排名下降,失去了成為2019年亞洲杯種子隊的機會,只能被排在第二檔與種子隊拼出現名額。

隨即從足協內部爆出一條新規:國足隊員禁止有紋身,已經文過的要遮擋(張琳芃就是為此穿的長袖)。否則,不能入選國家隊。當然,把紋身洗掉就更好了,所謂「紋過則洗」嘛。

除了足協,還有不讓紋身的朝代嗎?

跟國家男足的未來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事情都是大事,我們必須重視這件事了,所以在這裡說說紋身的歷史,畢竟是「紋史」公眾號嘛。

紋身這個詞,正確的寫法是「文身」。《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云:「文,刺花紋。文是動詞,《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之前,也只收「文身」,不收「紋身」而「紋」字,專用於絲織布匹上的花紋。不過,現在「紋身」已經快把「文身」驅逐了。《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在「紋身」詞條下就三個字:同「文身」。

「文身」在古文叫「涅」,涅原意是指可做黑色染料的礬石。因為紋身的墨跡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化變青,所以後來也逐漸有了雕青,刺青、刺字、札青、點青、鏤身等等名字。


紋身的起源


《逍遙遊》里有個故事。

在周朝時期的諸侯宋國,有個商人很有創新精神,他決定做異地服裝貿易,還特意進了一批國產的上等束髮帽子,這是他主打商品,因為這種帽子從商代就有了。

腦洞大開的他決定把這些服裝推銷到越人生活區,當他不辭辛苦地來到越地的時候,才發現當地土著都是「斷髮文身」的,也就是說越人風俗是個個留很短的頭髮,渾身文著圖飾,根本不需要束髮的帽子或者衣服。

這個故事很有內涵,告訴我們深刻的道理:紋身自古就有,源於越人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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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圖來自網路)

越人是生活在蘇、浙、閩、粵、瓊、桂一帶部落少數民族,因為部落繁多也叫百越人。他們成年後無論男女,都要刺紋身。《戰國策趙策》中說:「披髮、紋身、錯臂、左衽,甌越之民也。」

而且有些民族不但文身,還文牙,就是把牙染黑了。這不僅在正史里有記載。在屈原祭奠楚懷王羋槐(熊槐)的《招魂》文里也有提到:「魂兮歸來!南方不可以止些。雕題黑齒,得人肉以祀,以其骨為醢些。」

屈原嚇唬楚懷王的靈魂說:「魂兒啊,魂兒啊,你可別去亂跑到南方,那裡有額上雕青牙齒塗黑的野人,他們以人肉為祭,把骨頭磨汁。」 這是為了讓羋槐的靈魂趕快回家,別四處亂逛。

估計聽屈原這麼一說,魂兒一定印象深刻,因為「墨齒難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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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大禹陵的越人斷髮文身,還是大花臂

越人文身有很多原因,主要是源自圖騰崇拜,因為他們依水而居,捕撈活動頻繁,經常要面臨水中各種令人恐懼的未知生物。所以,他們有的文龍,有的文部落圖騰,祈求來自神靈的保護。(《淮南子》:九疑之南,陸事寡而水事眾,於是人民斷髮文身,以象麟蟲。)

這種圖騰紋身一直保留到現代,前幾年還可以在海南黎族、台灣高山族等民族中看到,海南省還為黎族的紋身做了省級非遺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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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黎族紋身制錦

雖然紋身最早出現在偏僻荒蕪的越地,但與當時發達的中原社會的理念相悖,所以文身不能被接受,子就曾經曰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至始也。」文身是隨意糟蹋父母的遺產,大不孝。所以有紋身的人無法立於廟堂之上。

後來成為周文王的姬昌有個大伯,他的名字叫泰伯,泰伯是家族長子,有權繼承周族部落首領位置,但他看出侄子姬昌的能力,為了部落的未來,他想主動退出競爭,讓位給自己的弟弟---姬昌的父親---季歷。

泰伯的辦法是去吳越之地生活,融入當地習俗而斷髮文身(作個搖滾好青年),有了紋身就會失去繼承權。最後他成功了,於是有了後來的八百年周朝。而泰伯自己也成了吳國的奠基人。(《史記》泰伯說:「吾之吳越,吳越之俗,斷髮文身,吾刑餘之人,不可為宗廟社稷之主。」)

退可啟周朝,進則建吳國,這文身竟然有推動朝代更迭的作用。

除了足協,還有不讓紋身的朝代嗎?

△「昔者越王勾踐剪髮文身,以治其國」《墨子·公孟篇》

這件事也能說明中原地區的紋身另有起源。《尚書》「服墨刑。鑿其額,涅以墨」。紋身起源於古代的刑罰:「墨刑」

周朝設立了大辟、宮刑、刖刑、劓刑和墨刑等五類肉刑,受到前四種刑罰的人會失去器官乃至性命,墨刑是最輕的懲罰,僅僅在犯人額面部塗墨。

一句話,就是給你臉上抹黑。

墨刑實刑的具體方法也是很殘酷的。鄭玄注的《周禮·司刑》 「墨罪五百」中說:「墨,黯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額為瘡,墨窒瘡孔,令變色也。」就是用尖銳之物在額頭上雕刻出圖案或文字,再用涅(墨)汁封住創面,等傷口癒合了,就留下了黑色的傷痕。

這傷痕自己雖然看不到,但可以從別人的眼睛裡看到。

墨刑在先秦時期的刑具不是針,而是刀或者帶尖的金屬。到了唐宋以後,冶金技術的提高了,才開始用針刺。


墨刑會深刻到什麼程度呢?


《酉陽雜俎》的作者段式成,記載了他從兄段遘的一段經歷。

唐朝貞元年間,段遘外出路過黃坑(死人堆積的骨坑),隨行的侍從為了配藥,從坑裡撿了幾片兒頭骨帶回家,就要搗碎入葯的時候,發現了骨頭上有字,莫非寫的是:「白骨夫人」------白骨精的遺骸?嗯,時間倒是對的上。仔細看下,是墨色的三個字:「逃走奴」。估計是前朝墨刑留下的痕迹。(成式三從兄遘,貞元中,嘗過黃坑。有從者拾髑顱骨數片,將為葯,一片上有「逃走奴」三字,痕如淡墨,方知黥蹤入骨也。)

由於額面的神經豐富脂肪稀薄,面部是相當敏感的。要不挨老婆一巴掌,怎麼會疼三天呢。在沒有麻藥的情況下,刀剛搭到臉上,就能被寒氣凍傷,何況還要一筆一划地寫字。

秦始皇統一文字前各國有自己的文字,同字不同型。如果在齊國犯法還好,因為齊字「瘦削空靈」(《中國書法史-先秦秦代卷》),筆畫不像燕字那麼粗壯有力。不過齊字異體多變書寫隨意,一個字不一定有幾筆。倒是楚國的文字婉轉優美、「字多秀麗」(《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但楚國人風騷浪漫,喜歡在所刻文字的邊上附加鳥形裝飾(鳥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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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圖來自網路)

如果行刑出現了事故,行刑者寫錯了會不會換個地方重寫,萬一遇到強迫症要塗掉再來一遍怎麼辦?算了,還是死了吧。

好吧,說回正經的。查下藥典,無論是先秦時代的天然黑礬石(涅),還是後來不斷精製的墨汁(逐漸加入了鹿皮膠、丁香、冰片等成分),在中醫里都是可以入葯的,有生肌療瘡促進傷口癒合的功效,李時珍就在《本草綱目》里說:「墨,氣味辛、溫,無毒,主治止血,生肌膚,合金瘡「。看來墨對創傷倒是對症。

無論是否有意為之,在冰冷殘酷之中,還可以勉強找到些許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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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墨刑是最輕的刑罰,所以被施以墨刑的情況很多,按照《尚書·呂刑》的記載,五刑一共三千條,墨刑有千條。比如偷盜、虛假訴訟等等,特別是在嚴苛的商鞅秦皇時期,一不小心就成了「紋人墨客」。

比如《漢書·》、《史記》中記載,在秦孝公時代,如果百姓隨便把灰土仍在路邊,處以黥。(《漢書·五行志》「商君之法,棄灰於道者,黥」)

《說文解字》釋「黥」字「黥,墨刑在面也。」就是在臉上刺字,而非額。

看到這兒,趕快抽兩口煙壓壓驚。也不行,萬一煙灰燙手隨便一抖……看來吸煙確實對身體有損傷。

墨刑還參與到了轟轟烈烈的焚書坑儒運動之中。焚書是秦始皇為了統一思想,禁止社會大眾傳看《詩經》、《尚書》以及諸子百家的著作,而採取的銷毀措施,但他自己和智庫成員們是要保留並常常打開翻閱當作內參的(坑儒坑的是為秦始皇做保健品的術士,他們誇大功效,用「再活五百年」做廣告背景樂)。

法令如下:如果焚書命令下達後三十天之內還沒有燒書的人,臉上刺青,同時發配邊戍苦役,修築長城四年,而且是白天站崗,晚上築牆。知情不報者同罪。(《史記》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

好吧,珍愛生命,遠離《詩經》,所謂:「宛其死矣,他人是愉。」(這口雞湯好像是《詩經》喂的誒)。

墨刑實施廣泛,上流社會人的臉,也有機會體驗到「潑墨會嚎」的感覺。

贏駟還是太子的時候犯了剛頒布的秦律,但作為秦國繼承人不便加刑,商鞅便判太子老師公孫賈墨刑。數年後,太子成了秦文王,立刻就把商鞅車裂了。因為,他看見商鞅就覺得自己臉上有字,他不喜歡把什麼都寫在臉上。(《漢書》「於是太子犯法……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漢朝廢除了墨刑

墨刑不過是五種肉刑中最輕的一種,但已經相當殘酷,所以,以孝治天下的漢朝在漢文帝時期終止了肉刑(公元前167年)。各種刑罰被可以量化的杖刑替代,肉刑的廢除,大大提高了罪犯重新做人以後的生活自理能力。

不過,墨刑雖然表面上也跟著銷聲匿跡了一段時間,但因為常常被權貴家主們用來標記自己的奴婢,所以一直在暗處作為私刑「文過飾非」地存在著,晉朝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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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沒有墨刑有文身

唐朝是明令禁止墨刑的,但老百姓發現父母所賜之髮膚,閑著也是閑著。原封不動地供著是種選擇,充分再利用也是種選擇。所以文身逐漸在唐朝興盛起來(主要是長安、成都和荊州地區),所謂:長安少年多英雄,胴臂競相比雕青。

所以,唐朝是紋身成為時尚的第一個朝代。

在唐朝百姓眼中,紋身的用處很多。有的人用身體拉橫幅作標語:左臂文「生不怕京兆尹」,右臂文「死不畏閻羅王」。以此向當時禁止紋身的長安市長薛元裳示威;有的無賴在背上文著天王菩薩,用來躲過杖刑棒笞;還有浪子把交往過的妓女的名字、年齡、外貌及辦公地點,文在身上,這才是真(針)的黃頁。比馬雲當初創建的黃頁,更貨真價實。

唐朝的輝煌離不開文化的璀璨,詩就是光芒之一,文在身上的詩如同光下的影子,留下些朦朧的意境。

所以,文詩詞是唐朝各種紋身題材中最多的選擇,無論自己是不是個真正有文化的人,但起碼是個真正有紋畫的人。

為了作個紋青,有的人在身上文王維的詩,有的文羅隱的詩,但被紋身圈轉發晒圖最多的是白居易的詩。

白居易生前受到喜愛的程度是今人難以想像的,以當時的信息傳播方式衡量,比郭德綱更紅。上至將相王侯,下至普通百姓,內有嬪妃孀婦,外達番道僧尼。處處都有白居易的鐵粉。現在,咱們可以隨口唱出流行歌曲;那時,人們能隨誦白居易的詩。甚至有妓女因為會背出《長恨歌》,而趁機提高了自己的出台價。

(《與元九書》欲聘倡妓,妓大誇曰:「我誦得白學士《長恨歌》,豈同他哉?」由是增價。)

看來用文化包裝過的產品,才能增值。賣的不是產品是文化。

在紋藝+白粉之中,最有名的是荊州混混葛清,他是白居易的腦殘粉,他用圖代表白居易的詩,一圖為一詩。當時的文身技術已經非常專業了,就連詩里描寫的掛在樹上織品的花紋都文了出來了。他一共文了三十多首詩圖,極其秀美寫意。被人稱為《白舍人行詩圖》,有人甚至專程慕名來看他的紋身,他都會非常配合地撩衣炫耀,展示他的畫皮。(《酉陽雜俎》載:『荊州街子葛清,自頸以下,遍札白居易詩。段成式嘗與荊客陳至呼觀之;令其自解。背上亦能暗記,反手指其札處……凡札三十餘首,體無完膚。陳至呼為「白舍人行詩圖」』)

紋身無疑給唐朝的人們帶來了新的文藝空間,成為了普通人為展示個性發布的海報。

到了五代十國時期,由於戰亂人們再也無暇文化生活,紋身逐漸勢微,而各國朝廷為了儘快穩定,墨刑再次被正式用在了刑罪上。隨後被統一天下的宋朝廣泛應用。

但為了顯示與落後的墨刑沒關係,改用刺面、刺字、刺青等稱呼,文字上頂多用 「涅」、「黯」、「黥」等行文,表示下刺字的部位,但絕對不提墨刑,墨刑是什麼?不知道,是洋文里表示機器的那個單詞嗎?

好吧,不提也罷,「沉墨是金」。

不過,此時的刺字已經有一定的人文關懷了,輕罪會刺在耳後,重罪才刺額面。對人的傷害也沒有墨刑那麼刻骨了,是可以去掉的。


如何去除紋身刺字

說到去除紋身,現代醫學要方便安全的多,但在中國古代,就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了。清除紋身屬於外科醫術,由於消毒麻醉技術的不完善,外科是中醫比較薄弱的技術,在史料里的記載也是隻言片語。

方法一:以毒攻毒,以傷蓋傷。

前面說的那個禁止紋身的京兆尹薛元賞,他消除的辦法就是在紋身上用艾灸燒燙(中醫稱斑灸)損毀原來的圖案,背後一片黑就只能寫金字兒了,什麼美人兒、張飛、怪石,都文不了了。你不是喜歡疼嗎,那就疼個夠吧。(《酉陽雜俎》(京兆薛公元賞)市人有點青者,皆炙滅之。)

方法二:敷藥

狄青年輕時因坐牢被刺過面,後來成為了宋仁宗時期的樞密使(國家最高軍事長官),宋仁宗曾勸狄青去掉臉上的刺青,「帝嘗敕青傅葯除字」。說明已經可以用藥敷的辦法消字了。具體是什麼辦法,傳記里沒說。

跟南宋同時期的金正大五年,有一本叫《儒門事親》的醫書,裡面介紹了一個「取雕青」方:用水蛭陰乾碾末,先以白馬汗擦青處,再用白馬汗調水蛭末塗之即可。

估計是古人取水蛭有溶血之性藉以溶去舊痂,選白色用來對抗墨跡之黑,用汗液的思路只能揣測,也許是因為汗里除了水分之外,還有大量的鹽,可以殺菌(類似後世的擦鹽法)?用馬的汗液就比較怪異了,是不是因為量多且方便收取?但汗液里是有尿素的,這味道,估計熱心的于謙老師是深有體會的。

至於這個方法是否有效不好說,但起碼不會有害。沒準兒同氣相求,還容易馴服馬匹呢,可以轉行當個馬術飼養師,收入也挺高的。

方法三:微創整容

除了足協,還有不讓紋身的朝代嗎?

《水滸》里講到過清除刺青的方法。宋江打算去京城找宋徽宗談招安,但他臉上有字容易暴露,就請神醫安道全來為他消字,原文說「原來卻得「神醫」安道全上山之後,卻把毒藥與他點去了,後用好葯調治,起了紅疤;再要良金美玉,碾為細末,每日塗搽,自然消磨去了。那醫書中說:「美玉滅斑」,正此意也。」這裡就可以看到,先用酸類物質把原來的刺青燒一下去顏色,然後再用修創美顏類的藥物天天塗抹,就可以去掉刺青。

雖然《水滸》是部小說,但這個治療方案還是有依據的,它跟醫書《普濟方》里的消字思路是一樣的。先用針挑破刺青,再用醋混合葯泥敷在傷口處,反覆換藥,最後可以讓墨跡淡化,這屬於微創整容。(普濟方》中還有醫治臉上的金 印的方法,是以針將字挑破,再用醋調和赤土,敷於其上,干後,再換敷調 醋的黑土)

至今流傳下來的消字藥方並不多,但在《普濟方》里收集了不止一種的消字法,這跟時代的需求有關。《普濟方》是一部明初的中醫方書,明朝不像元朝,對紋身是認可的態度。明朝禁止紋身,消字成了比較常見的醫療工作,所以方法多一些。

朱元璋出身於乞丐,他從地下N室一步步爬到頂層,他對推翻政權的所有細節了如指掌。所以,像紋身這樣帶有社會不安定因素的文化是堅決禁止的。不僅是紋身,朱元璋還把取締明教寫入了《大明律》。明教是朱元璋當初造反時依靠的重要力量之一,但有黑社會性質,會動搖國本,因此朱元璋予以堅決打擊。(《大明律》禁止師巫邪術條:白連社、明尊教、白雲宗等會一應左道亂正之術…..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可見打黑是國家穩定的根本,任何時候都要常抓不懈。


宋朝,刺字已經不僅僅針對罪犯了

《水滸》里有七位好漢因犯罪被「刺配」,比如宋江就被刺配江州。刺配是宋朝重要的刑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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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就是化妝成刺面的墨刑。「刺配」是被判處杖刑、墨刑和流(配)刑三合一的疊加刑罰,刺配是重刑,僅次於死刑。可以看到,刺面已經從主刑變為附加刑了。另外,死刑犯也要刺字,以防頂罪替死。

在宋朝刺面還有一個重大變化:被全面用在了非犯罪群體---軍人---之中。

宋廷會在新兵的臉上刺字(大多還會在左手加刺),當時稱招募兵士的工作為「招刺」。根據《嘉泰會稽志》和《宋史兵志》記載,招刺過程是這樣的:身體檢查合格以後,先在臉上刺字,然後再發衣服和鞋以及軍餉。(「然後黯面,而給衣屨、緡錢,謂之招刺利物」)

可見,刺青是新兵身體健康的合格證(會不會是紫顏色的),也是領錢糧的工資卡。

招刺的產生跟宋朝組建軍隊的制度有關。

中國各朝的兵制非常複雜,但可粗略分為兩種建軍制度:軍戶制(府兵制)和募兵制。軍戶制就是終身軍人制,軍人平時被朝廷給的田地奉養著,並免納糧交稅,但遇到戰爭要必須參戰。而募兵制的軍人是朝廷花錢雇來為自己打仗的。換句話說,軍戶制的兵跟朝廷是捆綁在一起的,而招募來的兵更多是出於無奈上的戰場。

宋朝採用的就是募兵制。募兵制雖然可以節省朝廷平時豢養軍隊的開銷,但卻有一個重大的缺陷:逃兵太多。

被招募上來的新兵,享受免費體檢,混一身兒新衣服,拿上銅錢,再白吃白喝一段時間,等到了前線就跑回家。這不是參軍打仗,這是旅遊+過年,一站式休閑。

所以宋朝給士兵臉上刺字,是為了防止逃跑。而且刺字操作方便,傷害也小。

為了靶向精準,宋廷要求把番號刺在兵卒臉上。比如宋寧宗時期,湖南安撫司設置親兵,要在左額寫「湖南安撫司親兵」,如果臉上原來已經有字了,就刺左手。(《宋會要》「撥充親兵,其元有已刺軍分,於左手母指下添刺『湖南安撫司親兵』七字」,而往後出現缺額,「從本司招填,卻於左額角上刺七字軍號」)

這是人臉識別技術的先驅呀。

看來《天龍八部》里喬峰通過狼圖騰紋身確認了自己真實的民族和生父,還是有道理的。只是他還在襁褓嬰兒時,就有了這個紋身,到三十一歲時狼紋依然栩栩如生清晰可見,隨著身體一起長大。所以,我有理由推斷,他小時候的紋身,一定是個灰太狼。

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 宋廷曾以「振華」為軍號招募陝西義士,規定在左鬢刺上『某州振華』四字」。客觀講,「振華軍」這種專屬稱號有褒獎之意,是樹立榜樣的意思。比如「三八紅旗手」號列車組。

即便如此,刺面也是對宋朝軍人不尊重的行為。比較一下,軍人與罪犯的區別真的不大,罪犯也刺面也會充軍為伍。如果仔細把兩者的刺面比較一下,軍人比罪犯稍好一些。

好多少呢?好一塊兒刺青。

宋江在酒後寫的反詩里說:「不幸刺文雙頰,那堪配在江州;」可見宋朝罪犯是刺兩塊兒的(重案犯的字型大小大一點兒),而軍人只刺一塊兒。但就是這麼點兒的優勢,也被宋真宗給扯平了,他同意給罪犯只刺一側。

所以岳飛雖然已經擔任鎮撫使(特別行政區長官)了,他在《申劉光世乞進兵狀》的公文中里提到自己時仍然以「飛以行伍賤隸」口吻自稱,儘管這是岳飛自謙之語,但依然能反映出軍人在宋朝的地位實在不高。

順便說一句,岳母刺字是民間傳說,岳母是不可能刺字的,只能刺激你辦房貸辦車貸。

但岳飛的背上確實有字,是「盡忠報國」。這在《宋史-何鑄傳》里有記載,這四個字應該是宋朝專業刺字的「針筆匠」所刺,也許針筆匠的名字叫「岳母」。

岳飛背上的字,也說明刺青已成為宋朝軍人抒發心志的一個途徑。

從刺字就能看出宋朝軍人的地位,也就知道宋朝的軍人打仗輸多勝少,皇帝被擒的原因了。

宋朝還是個刺字與文身共存的朝代。不過,刺字是被動的,是懲戒;文身是主動的,是情懷。

宋朝不但繼承了唐朝紋身的遺風,而且有了專門的紋身組織,叫錦體社。在南宋筆記體的《武林舊事》里有相關記載:「錦體社(花秀)」。

南宋時期,每年的二月初八,在京都臨安城都有祭祀水神張渤的集會,張渤是幫助大禹一起治水的部落酋長。集會上會有很多社團表演及展示,有表演相撲的角抵社,有表演蹴球的齊雲社,還有就是比賽紋身的錦體社。

《水滸》里讚美燕青的遍體花綉時說:「若賽錦體,由你是誰,都輸與他。」如果燕青去參加專業錦體賽的話,一定是「紋狀元」。而且,李師師對燕青說過:「錦體社家子弟,哪裡去問揎衣裸體」。

這說明燕青可能就是錦體社成員。


宋朝,紋身不僅是民間的文化,也是宋朝權貴們的娛樂。

在《金瓶梅》里,西門慶被蔡京的官司所累,他的名字上了政府打擊的黑名單,把西門慶嚇得停止了一切娛樂活動,連李瓶兒也不娶了,閉門躲災。

當時,代理蔡京職務的是右丞相李邦彥。西門慶派人賄賂李邦彥五百兩銀子(有人換算過,相當於2016年的46.5萬吧),李邦彥立刻就把西門慶的名字劃掉了,換成另外一個人的名字。

歷史上,李邦彥長的風流倜儻俊美異常,而且非常會討宋徽宗的歡心,雖然身為高官,但在徽宗面前,他給自己的定位就是個街頭藝人,對著徽宗眼波流轉時出市井俚語,每次都能逗得徽宗哈哈大笑。

有一次,李邦彥伺候徽宗吃飯,他突然脫去上衣,朝著徽宗扭捏作態搔首弄姿,原來他身上有很多龍的紋身。宋朝官員是不允許入仕之後文身的,李邦彥很聰明,他用生絹事先畫好圖案,然後貼在自己身上展示給徽宗。他這是拿自己當手機了,給自己安了彩殼。

徽宗很喜歡新彩殼,但李邦彥還沒完,手機是要出聲兒的,他給徽宗說上葷段子了。徽宗用手杖作勢要打,李邦彥卻爬到院子里的樹上躲避,可能是覺得信號不強。(《大宋宣和遺事》:一日,侍宴,先將生綃畫成龍文貼體;將呈伎藝,則裸其衣,宣示文身,時出狎語。上舉杖欲笞之,則緣木而避。)

歷史記載,李邦彥才思敏捷寫的一手好文章,還會說笑話,寫的詞曲在民間非常流行,所以他自稱「李浪子」,別人稱他「浪子宰相」。因為他最會玩兒,這點跟徽宗對脾氣。

李邦彥的人生座右銘是:「賞盡天下花,踢盡天下球,做盡天下官。」是的,他會蹴鞠,而且踢得非常好,在大宋排前三吧(另兩位是丁謂和柳三複)。而高俅蹴鞠的水平,頂多作李邦彥的紋身,當不得真的。

李邦彥城會玩兒,但他面對金兵的侵犯態度堅決:割地求和。李邦彥成為了北宋滅亡的有力推動者,最後被貶,死在了桂林。

足協也許翻閱了李邦彥的黑歷史,所以對球員們的紋身有所顧忌,生怕紋身加蹴鞠產生了不良化學反應。畢竟蝴蝶偶爾扇幾下翅膀,也可能導致龍因為撲蝴蝶而捲起狂風的。

除了足協,還有不讓紋身的朝代嗎?

圖片來自網路

我們也理解足協的苦心,球員是公眾人物,一身是畫兒的在場上踢球,容易分散觀眾的注意力,畢竟是足球比賽又不是皮影戲,票價完全不一樣嘛。

站在球員角度不一定這麼想,人家小貝還四、五十處紋身呢,也沒影響啥啊,英國照樣打不好世界盃。你瞧人家心態多好,很貼心地文了漢字告訴中國足協:「生死有命,富貴在天」。成績是命定的。

除了足協,還有不讓紋身的朝代嗎?

(此圖來自網路)

其實,林丹、張繼科都是有紋身的,還不止一處,但沒有金牌的數量多。

這就好比班裡有個學生,成績一直在下游,班主任非常努力,通過諸如軍訓、上課後補習班兒、出國遊學、讓家長花大價錢請家教等各種辦法,終於使這名學生的成績穩定在了倒數第一。像頂著書包罰站的大春兒。

氣喘吁吁的班主任半趴在講台上,絕望地上下打量著大春兒,突然發現了什麼,指著大春大聲地說:「你,去把紋身給我消了!!」大春兒囁嚅半天說:「這不是紋身,這是胎記。」

彩蛋——番外方:除了以上用藥的方法,還有一種最直接的方法。

清朝的時候,刺字主要在手臂上了,比如小偷會被刺一個繁體的「竊」字。但有的官員比較仁愛,會安排刺俗體字「竊」,筆畫少一些,可以少受罪。但事情沒那麼簡單,因為大清律明確規定要刺「竊」字。所以這樣的體恤下情是拿不到桌面上的。

根據《諫書稀庵筆記》記載,有兩個御史因為意見不同而爭論,最後決定把已經刺好的「竊」字,改了。那麼用什麼方法改呢?當然是超強糾錯能力,原文寫:「復刮賊之肉而改刺之」。看來真有強迫症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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