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媽媽離婚後都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是不愛孩子嗎?
為什麼很多媽媽離婚後都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離婚是一件痛苦而又無奈的事情,而很多媽媽離婚後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我想這是無奈中的無奈吧。很多媽媽離婚後都不要孩子的撫養權,這裡面很大一部分離婚的女人是極端自私的。之所以不要孩子的撫養權,不撫養孩子,就是為了以後再嫁方便些。如果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小孩,想再找對象結婚是很難的,相反如果一個女人沒有任何負擔,離婚後再找對象也是很容易的。不撫養小孩,站在女方的角度上講,對女方是有利的,並且女方的家人也都極低勸著女方不撫養小孩。
沒有結婚,甚至是沒有孩子以前,看到這樣的問題,我肯定會這樣回答:那是媽媽怕拖累自己,一個女人帶上孩子,不結婚,一個人撫養孩子長大太難了,何況老話說的,寡婦門前是非多,對孩子的成長教育都不利;結婚呢,帶上孩子去別人家,還不知道人家能不能接受孩子,自己也受委屈。但是有了孩子以後才知道:選擇不要孩子撫養權的媽媽,心裡都是在滴血。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她選擇不要孩子的撫養權,是多麼的無可奈何。假如有一點退路和選擇,我覺得都會要撫養權。那些認為,離婚後帶著小孩養不起,只是一個不撫養小孩的借口而已。既然生小孩了,就應當養他;養不起,為什麼生他?再說了,養不起,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呀,這並不是不撫養孩子的理由。
就像婚姻中,非常多的女性因為孩子,選擇繼續忍受不幸福的婚姻一樣,孩子就是絕大多數媽媽們的心頭的一塊肉。媽媽選擇撫養與不撫養都應該有自己逼不得已的原因,絕不僅僅是我們旁觀者見到的那麼簡單。也希望離異家庭的孩子不要太過怨恨這樣的媽媽,就當沒有這份緣分吧,放過這些媽媽,也放過自己。多關注一下愛你的其他人。說穿了,女人離婚後不撫養孩子,是自私自利的表現。當然,男方阻止不讓女方撫養的情況除外。但願每一個孩子都享受到母愛的偉大!
作為一個離異家庭的孩子,我有我想說的。我並不是獨生子女,我有一個親妹妹,從小跟媽媽長大沒怎麼見過爸爸,我13歲那年我妹妹3歲,因為我是男生,法院把我判給了爸爸,把妹妹判給了媽媽,妻離子散用在我爸身上最合適了。先說我吧,離婚後我學習成績就開始下降,我初三就輟學了,因為從小和媽媽長大,缺錢父愛,一直都很膽小,上學也挨欺負,沒有爸爸撐腰。後來跟了爸爸,才知道男人是鐵打的,不能哭不能服軟,誰怕誰啊,膽子才大了些,也有了男人的擔當,但又缺乏母愛的我感情一直很脆弱,談戀愛也很值很痴情,總是感覺沒人疼我,現在有女朋友了還好點她很疼我。
※對於離異男人來說,再婚老婆和兒子哪個更重要?
※獅子座:簡單而又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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