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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諫議制度、監察制度的歷史淵源

大家好,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中國古代諫議制度、監察制度的歷史淵源可以追溯到古老的政治傳統,它隨著王權的不斷強化而不斷完善,並與皇帝制度相始終。據文獻記載,早在傳說中的堯舜禹時代就有這類政治設置和機制,到中央集權政體產生之初,開始出現專職機構和職官。皇帝制度下的諫議制度、監察制度在秦漢時期已初具規模,到隋唐時期臻於完備。

它是中國式的君主專制制度為強化對各種權力機構和權力者的監控而自身主動設置的,又隨著這種制度的逐步成熟而不斷完善。換句話說,它是歷代君主為防止自身施政失誤、防範政情失控而特意設置的,具有監君、監官、監民等多種政治功能,其中諫議制度具有明顯的監君功能,而監察制度則以監官為主。

從政治實踐看,凡是雄才大略的皇帝(君主)都善於發揮這種制度和機制的作用,並在一定程度上尊重有關的運作機制和法定程序。秦始皇並不例外。他不僅善於運用這些制度和機制,還對這些制度和機制的完善做出過歷史性的貢獻。只是由於人們過於強調秦始皇的暴戾,誇大了秦制的專橫,反而忽略了對這些制度和機制的深入分析,更沒有做出準確的全面的評價。深入研究和分析這類制度的原理、內容和特點,有助於全面、深刻地認識和評價中國古代君主制度。

諫議制度和監察制度大致相分,又密切相關。兩類職官都屬於言官範疇,被稱為「言路官」。這些身居「言路」、專司「言諫」的言官是君主的耳目喉舌之臣、檢押風憲之官,他們都肩負著諫諍君王、監察百官、監控政情的重任。諫議官體系與監察官體系職能相近,它們互不統屬,相互監督,又有所分工,相互補充。諫議類職官主要為議政、諫君而設;監察類職官主要為察官、治吏而設。言官專司納諫諍,正吏治,觀民風,職卑而權大,官輕而勢重,官之雄峻,莫與之比,故歷來被視為風霜之任、清要之職。

言官之設的宗旨和目的,歸根結底是為了維護王權至上的政治體制和一家一姓的王朝,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言官之設採取了一種自我約束、自我調整、自我監督的方式來實現和維護君主專制。它常常形同虛設,卻又對君主政治至關重要。因此,至少在唐宋以前,有關的機制日益強化,有關的制度日益發展,有關的職官日益增多,就連以「專橫」、暴虐」著稱的秦始皇也在完善相關制度方面有所作為。這是一個很值得研究的歷史現象。謝謝大家的觀看,我們下期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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