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 | 高雲翔案第四次開庭 保釋申請再度被拒
騰訊《一線》報道 作者:騷大人
高雲翔案今日(6月7日)第四次開庭,高雲翔律師再次提出保釋申請,據最新消息,法院方面已經拒絕了高雲翔方面的保釋申請。此次庭審僅為過堂及移交相關證據,高雲翔本人及家屬都無需出席,因此,高雲翔及妻子董璇均未出現在庭審現場。
當日的庭審中進行了原被告雙方證據材料交換,但仍有一部分證據沒有交到被告律師手中,缺失的證據包括事實證據、受害人的醫療證據。 法院方面要求原告7月5日之前把證據交給被告律師,7月19日仍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進行過堂。
此前,高雲翔的保釋申請已經多次被拒,此次再次申請,是遵循了新南威爾士州「一個法院只能申請一次保釋,必須有新的重大證據才能重新申請」的法律規定。如果被告對法院的決定有異議,可向高級別法院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機會只有1次。據悉,高雲翔的律師已經準備在6月18日上午向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再次提出保釋申請。
據悉。今日上午,法院方面拒絕高雲翔方面的保釋申請有三大理由:
其一,目前,檢方已經搜集到相關證據表明,包括精液、血跡以及玻璃上的手印,印證了原告的相關證詞,證明確有性侵發生,但目前並不明確性侵實施者是高雲翔還是另一名被告人王晶。
其二,為該案被告提供保釋金的chenlili(音)為某外匯公司職員,該職員在公司的地位並不顯赫,但她卻能夠為該案支付40萬澳元的保釋金。並且,檢方發現該公司近期有一筆近200萬澳元的款項進賬,法官有理由懷疑該筆資金為高雲翔方面提供。
其三,由於澳大利亞與中國沒有引渡條約,法官認為,一旦被告回到中國,將無法將被告人押送回澳。因此拒絕了被告的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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