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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每個女孩都該讀讀林燕妮

年輕時的林燕妮美麗智慧並重,曾為電視台主持節目

導語:這個世界對女性的標準何其嚴苛,不許人間見白頭是世人的心照不宣。尤其對於林小姐這種天之驕女,公眾的標準只會加倍嚴苛。好在她一世人始終儀態端持,即使上了年紀後略顯用力,至少從未失卻體面。

作者:賈選凝,台大政治系博士生,任職香港媒體多年,文化評論與跨界研究作者。

畢業後剛工作的那兩年里,每天返工第一件事就是從公司的書報架上取走當天的明報,回到座位上讀完林燕妮的專欄。短短一小篇,典型的副刊專欄體,無論寫男女抑或世情,都有細膩通透的紅塵理路。

能信手生花,自然源於非同凡響的人生。後來幾乎看了關於她的一切故事,毫無疑問林燕妮是個傳奇,而且是那種只屬於香港黃金年代的傳奇。

她有許多種身份:香江才女、名媛、第一代ball後、TVB天氣女郎、前廣告公司CEO、名店常客甚至是保險從業員。而她唯一持之以恆到生命最後的身份,則是專欄作家——這大概已經足以讓所有寫作者敬重她。

林燕妮的散文功力,當年早有金庸先生贊為「最好」。這種好,恰恰又與香港副刊鼎盛期的時代背景相互纏繞——1960到1980年代是公認的香港專欄文化黃金期,不只林燕妮,那一代在報章寫散文的作家都精於在短小篇幅里論盡人間事,一如不過幾百字的明清小品文,卻能上天入地無所不談。

而這種閑情與逸趣兼備的獨特文體,在網媒和博客全面普及前其實已經開始衰落。蔡瀾和邁克過去都曾對媒體提過,原因之一就是能寫的新人並不多。但畢竟不少名作家始終筆耕不輟,而當年以明報專欄「懶洋洋的下午」開始寫作生涯的林燕妮,即為其中之一。

一直覺得在談到一位作家時,強調她是「女性」非常不妥,但林燕妮的散文寫作,又似乎的確很難與她的女性身份全然割裂。不提原稿上噴香水那些軼事,她在專欄中「我手寫我心」的情思,也多是從女性主觀視角出發。她寫婚內婚外、寫工作、寫悲喜生死,寫一切所想所見。

而無可諱言地,愈有切膚之痛的事,她寫的精彩程度愈一時無兩,且會一寫再寫——譬如「婚外」就是她筆下的一個恆久主題:《使君有婦》、《我若為妾》、《對已婚男人的話》……這些都是我在2010年讀到她一篇字字珠璣寫婚外情的《嫁要做正室》之後往回追溯時才發現的。畢竟縱使有才有財還有貌、萬千寵愛集一身,她還是曾掉進過感情的大坑裡。

但如果你認為林燕妮是那種執著於一紙婚書的女子就太低估她的傲骨了,黃霑當眾求婚,她同樣曾寫在專欄里,並稱之為「婚姻鬧劇」。

「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夫家的姓,很風光么?我這生都叫林燕妮,別叫我什麼太太,林小姐就很好。」

林小姐想要的絕不只是膚淺的名分。也沒有哪本娛樂八卦周刊寫這對金童玉女的故事,能勝過林小姐自己在專欄里所寫的「識君十二載,何時有垂憐?怎一個婚字了得!」 一句話道盡了所有在愛里的委屈怨尤。

不過讀到宋詞中朱敦儒的「不共紅塵結怨」時,她又能一轉念大徹大悟,說自己並不算敢愛敢恨,頂多是「敢愛懶恨」——因為懶得去恨,甚至都哀艷不起來。大概有林小姐這樣得天獨厚的資質和出身,戚戚怨怨也不符合她的人設。所以即使寫哀寫傷時,她都能保持任性與高傲。

林燕妮

而生在香港地,現代女性要面對的所有掙扎,她幾乎都在上世紀末的專欄里寫盡了,包括女權帶來的矛盾、要不要做女強人、該上嫁還是下嫁……我會覺得今時今日最該讀一讀林燕妮文章的就是那些Ayawawa粉絲,一方面是屬於上個世代的老派智慧並未過時,譬如你如果相信那套下嫁容易獲得幸福的理論,林小姐就會告訴你為什麼「下嫁問題很多」。另一方面,許多普世道理,由淑女寫出來,再怎樣淺顯直白,也不至於不堪入目。

林燕妮雖然也冷冽吐槽:「人與人的關係,其實只有兩個字:買賣。」但她畢竟自有底線,仍會代千千萬萬的揚眉女子宣言:「高級『女人』不同於高級『貨物』,我和很多追求精神世界的女人一樣,是自由的人,不是待價而沽的貨物。」

再譬如她討厭「堅強女性」這回事,她認為「堅強」的堂皇冠冕讓太多女人吃盡苦頭,還要獨自逞強捱苦,最後永不超生。不過即使要女性適當示弱,在她筆下也絕非對老公逆來順受委曲求全,而是一種以柔克剛的婉轉:「賢妻的強是在於她無論在順境逆境,都能給丈夫堅定不移的精神支持,寬他的懷,慰他的心,而不是在於要勝過他。」

只是後來終其半生,她都沒能成為誰的賢妻。

林燕妮過世的新聞剛一傳開時,一位很喜歡她的女性友人對我感慨道:「她年輕時的生活那麼活色生香,就像頂級名貴的綢緞,太華麗閃亮,隨便抖抖都七彩斑斕。」

「那老了之後呢?」

友人隔了好一會才覆我一條訊息:「老了又不討人厭又有趣的女性其實也不多,要衣食無憂家庭和滿,最好還不能有太多病痛。」

這個世界對女性的標準何其嚴苛,不許人間見白頭是世人的心照不宣。尤其對於林小姐這種天之驕女,公眾的標準只會加倍嚴苛。好在她一世人始終儀態端持,即使上了年紀後略顯用力,至少從未失卻體面。

臉書上有香港作家回憶說前些年曾在超市門口撞到她兩次,孤身一人去買菜,依然打扮端莊、不失身份,留下一個傲然背影。而她離世的消息,自是香港本地大新聞,有知名作家撰文表示她的崛起與走紅,伴隨著香港1970年代文化經濟的起飛,但當香港神話不再,「無論如何不甘心,也就黯沉了她的華采」。

我卻只覺得,不甘心的只是世人吧,但絕對不會是她。

她早就寫過:「不甘心便是不甘心了,說不後悔有什麼風光?」她一生的後悔全都攤開在人們眼前了,到了告別之時,自然不再有什麼意難平。而我更覺得,能下筆寫出那麼多金句的她,也早就把人事想得再通達不過了。

而且人們好像總會忘記她是位「文理才女」,而非只有被嬌寵出的感性。大學念遺傳學的她,雖然寫了不少女主角總是萬人迷看起來頗不切實際的小說,但她的專欄文采流麗之餘,其實邏輯也極好,甚至經常為都市女性羅列出一二三四若干條簡潔利落的實用建議。

林燕妮

而讀她的舊作時,最令人欽敬的也是她對寫作這件事的堅執。她說過自己唯一矢志不渝的事便是寫作,也沒有比寫作更大的寄託。即使她一早就清楚「香港的報業光芒萬丈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副刊專欄文化的芳華全盛期自然也跟著過去了。

我恰恰就是在屬於她的那個最亮麗時代已經落幕但尚未被鋪天蓋地的網路媒體和臉書貼文主宰閱讀習慣之際,開始在明報副刊上追讀她的專欄。只是由衷覺得,無論她寫什麼,都有一種工整的美,能吸引人讀下去,大抵是因為她的文言文功底深厚。後來再讀許多年輕世代的香港女性專欄作家,文字同樣摩登慧黠,卻很難再找到那種趣韻。

逝者已逝,而她的明報專欄「寂寂燕子樓」今天也更新了最後一篇《我又見到永恆》。紅塵總有別,當年曾感懷「只惋惜今朝雨好山綠,沒能與你共走一趟」的傳奇女子,到生命盡頭早已「明白一切盡在流光之中」。人生最幸運事,或許除了曾經敢愛懶恨過,還有曾憑著一支筆,留住了所有思念她的讀者的心。

林燕妮在最後一篇專欄里寫:「我會說,思我念我,常常。」

那些讀過她以人生軌跡所熬煉出的智慧的我們,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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