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的正義:《神探伽利略》分集《燃燒》的邏輯推理
【推理的味道】第七期
燃燒的正義:《神探伽利略》分集《燃燒》的邏輯推理
文 | 魯筱
《神探伽利略》是根據東野圭吾的著名推理小說《偵探伽利略》改編而來的電視劇集,其每一集都涉及到利用物理學知識及邏輯推理來破案的過程。
本文將選取《神探伽利略》第一集的小故事——《燃燒》,來進行邏輯推理分析,這是一個涉及到犯罪者「內心的正義」的小故事,發人深省。
一、案情回顧以及本案邏輯推理
本集描述的內容是,某天,貝冢北署轄區內發生了一起案件,一名19歲少年頭部突然自燃當場死亡,在案發現場發現他們燃放的煙花,但那些煙花的焰火或不足以引發人頭部的自燃。
刑警草雉俊平曾破獲過很多離奇案件,但也覺得這起案件很棘手。
刑警新人內海薰調查了周圍的鄰居,鄰居們都認為那個年輕人死去也活該,因為們常常附近鬧事,警察來了也無濟於事。
內海薰經人介紹,來到帝都大學找物理學教授湯川幫忙調查案件。
首先筆者討論的問題是,少年頭部的自燃是屬於意外事件還是人為所致?據目擊證人所述以及法醫對死者的鑒定,死者是從頭髮開始自燃瞬間吞噬整個頭部,整個頸部以上燒成粉末。
刑警內海薰根據現場留存的煙花作為證據進行推理:
只有達到幾萬焦耳的熱量,才能瞬間將頭骨燒成粉末導致人的死亡;
經查明現場煙花無法產生幾萬焦耳的熱量;
所以本案死者的死亡不是由現場煙花導致的。
——必要條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
也就是說,死者的死亡並不是煙花引起的意外事件,那就應該向著人為案件的方向去考慮。
內海薰與湯川教授在走訪現場的過程當中遇到了一個小女孩,小女孩是那晚的目擊證人,她說在那晚看到空中漂浮著紅色的線,並指出了相應的方向,根據小女孩所指方向,湯川教授在鄰近的幾根電線杆上發現了反光的鏡面,他懷疑小女孩說的紅線是指二氧化碳激光。
湯川教授環顧四周,他注意到了不遠處的時田加工站,走進去之後,發現這裡是一個加工零件的小型工廠,裡面有著用於切割零件的大型機器,以及擺在牆角裝著氫氣,碳酸氣和氮氣的儲氣瓶。
湯川對此進行了一個充分條件假言推理:
如果案發現場附近有二氧化碳激光裝置,那麼兇手就是利用二氧化碳激光作案的;
現在發現附近的時田工廠里存在著各種氣體瓶和激光裝置;
所以兇手是利用二氧化碳激光使死者自燃的。
——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接下來,在觀察時田加工站的過程當中,湯川發現這是一個僅有三名員工的小型加工站,看到湯川拿起剛切割好的零件時,一名工人趕忙上前阻止,解釋說人體的鹽份會腐蝕剛切割好的零件,這是一位四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子,他向湯川詢問了有關案件的情況。
湯川腦海中有了推論,能熟練使用場內激光裝置作案的很大概率是工廠里的工人,為了引蛇出洞,湯川設了一個局,他假意當著所有人的面說案件是由自然現象等離子造成的,只是現在還不確定,但等離子具有反覆性,如果短期內還會發生類似案件的話就確定案件是等離子造成的,就會以意外事件給本案定性。而作案者為了擺脫自己的罪行,一定會再次作案以「嫁禍」給等離子。
湯川在這裡又對兇手進行了一個充分條件假言推理:
如果最近附近會再次發生類似案件,那麼罪犯就是工廠的工人;
三天之後工廠又發生了類似的垃圾站焚燒案;
所以罪犯就是工廠的工人。
——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在周邊觀察了好幾天的內海薰見到附近突然自燃的垃圾桶,立刻明白湯川教授「預言」,她明白是兇手又在作案,意圖嫁禍給湯川教授所說的「等離子」。
於是她急忙趕往時田加工站,在裡面埋伏了一會。果不其然,就發現了慌張趕來關掉激光設備的犯罪嫌疑人,四目相對,那人正是那天與湯川教授搭話的男子——金森龍男。
將金森龍男抓捕歸案後,他很快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他辯稱,自己是因為是在受不了那幫小混混每晚鬧事,想給他們一個教訓,本想利用激光裝置點燃他們身邊的一個垃圾桶來嚇唬一下他們,沒想到射線射偏了,射到死者頭上,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警局本打算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來給金森龍男定罪,但當湯川教授重新模擬了犯罪現場之後,他內心有了不一樣的結論。
回想起小女孩說的在三個月之前就已經在天空中看到過紅色的射線,也就是說金森至少從三個月前就開始籌劃這件事。經過對現場的仔細勘察,湯川發現在附近地區的許多地方,例如雕像,垃圾桶,樹榦以及廣告牌上有許多大約四五十個類似於被灼穿的小孔。
湯川找了一塊空地,喊上實驗室的研究生,利用激光裝置、二氧化碳、氖氣、氮氣等實驗裝置模擬了犯罪現場,紅色的激光線其實是氮-氖激光,也就是用於調節方向的無害的激光,真正具有極高熱量使人自燃的其實是沒有顏色的二氧化碳激光。
湯川設置了模擬目標人形紙板,發現紅色的氮-氖激光很容易就會瞄準目標物,而加上二氧化碳激光之後由於二者很難以完全重合,一點點的誤差就會導致射線經過層層反射後完全偏離目標物,湯川在經歷了四十七次的試驗之後,才完成了用二氧化碳激光瞄準目標物的實驗,而紙板上留下的密密麻麻的小孔也與在案發現場周圍發現的小孔形狀吻合。
從金森三個月前就開始進行這項計劃,以及在周邊發現的四五十個小孔這些證據來看,可以證明他已經實施了四五十次的激光「試驗」,才成功引起了死者少年的自燃,如果說他費盡心思「試驗」了這麼多次只是為了射中他們身邊的一個垃圾桶,實在是難以解釋。
這裡就存在著一個關於兇手犯罪性質的假言推理:
只有存在故意殺人的動機,才會進行那麼多次嘗試;
現在有證據證明金森是嘗試了四五十次後才射到死者;
所以他一開始就抱有故意殺人的動機。
——必要條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後件式
因此可以判定,金森絕不是如他自己所說的失手燒死了那個少年,而是一場蓄謀已久的,經歷了四五十次殺人未遂的故意激光殺人案。當鐵一般的證據擺在金森面前時,他終於敗下陣來。
原來,金森是一名專門為盲人朗讀故事的志願者,由於白天要工作,所以他只能在晚上完成這一工作,並且製作成磁帶寄給那些盲人們。在他的心目中,這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工作,這能夠給那些看不見世界的盲人們帶來一絲寬慰。
但這一切都被那些小混混打亂了,他們每晚都來吵鬧,警察也管不住,周圍的居民都對他們深惡痛絕。因為他們的到來,金森沒有辦法再為盲人們錄音了。
在金森的心目當中,這些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就是「社會的垃圾」,他們壞事做盡,而且阻礙了他給盲人們帶去心靈上的光明。他覺得,除掉這些人才是正義的,是對社會有益的,在心中恨意和所謂「正義感」的驅使下,才有了這次匪夷所思的激光殺人案。
二、《燃燒》所帶來的啟示
(一)完成一個「法律邏輯推理」所必備的要件
《燃燒》雖然只是《神探伽利略》的第一集,但其中湯川教授精彩的邏輯推理過程卻精彩萬分,根據不斷發現的證據層層分析,直至最終查明案情的真相,縝密的邏輯思維令人嘆服。
在本案中,湯川教授的邏輯推理之所以如此順利,不僅僅因為其擁有出色的邏輯推理能力,而且還有勞於刑警們以及湯川教授一開始對邏輯起點正確的分析,由於刑警們一開始就通過推理確定了這起離奇的自燃案件不屬於意外事故,所以案件才能朝著人為作案的方向發展下去。最後再加上湯川教授嚴密的實驗實證過程,才能戳穿嫌疑人的謊言,得出故意殺人的結論。
《燃燒》告訴我們,一個成功的法律邏輯推理過程,首先需要對邏輯起點正確的認識,再佐以嚴密的邏輯思維推理,加以充足的事實證據的證明,最後還需要豐富的經驗知識儲備以及對真相抽絲剝繭的科學態度。
(二)物理知識在司法活動中的應用
本集涉及到的物理知識也令人震驚。金森用二氧化碳激光殺人,而且是先用波長為632.8nm的氮-氖激光可見光通過一系列的鏡面反射去對光,對光之後,啟用波長為10.6μm、功率為20KW以上的二氧化碳激光打到人的頭部引起自燃,二氧化碳激光是能量密度很高的激光,可將人的頭骨燒成粉末。
犯罪分子利用物理知識進行的「高智商犯罪」,如果沒有相應物理造詣極高的湯川教授去協助司法機關破案的話,案子怕是會成為一個死案。物理學知識博大精深,可以廣泛運用到生活當中。尤其是在司法實踐活動中,對案件的偵查中,物理學更顯示其價值。
(三)「法律」與「正義」的邏輯推理
最後,在本集中,罪犯金森之所以執著於殺死他眼中的「社會的垃圾」,原因就在於他內心「燃燒著的正義」,他認為用激光殺死小混混是正義的,但這一舉動是違背法律的。為了能讓盲人們聽到他的朗讀,為解決周圍鄰居長久以來的困擾,他做出了他所謂的正義之舉。
那麼,金森的內心正義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正義呢?這裡也存在一個假言推理:
如果金森的舉動是正義的,那麼他的舉動就是符合法律的原則和價值的;
但是金森的殺人舉動是違背法律的;
所以金森的舉動是不正義的。
——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後件式
也就是說,金森的激光殺人行為是違法的,也是不正義的,他內心所謂的「正義」,最後只是在仇恨驅使下的犯罪行為而已,他點燃了少年的生命,最後終究是引火自焚。
作者:魯筱,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16級法律碩士。
做有真情、有思想、有趣味的公眾號,請訂閱
TAG:望峰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