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內鬼」「偷渡」「反偵察」:貪官的外逃與被追逃

「內鬼」「偷渡」「反偵察」:貪官的外逃與被追逃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報首席記者 李微敖中央追逃辦又出手了。

2018年6月6日晚間,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即:中央追逃辦)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了50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外逃人員的部分線索。

此前的2017年4月27日,中央追逃辦首次以公告形式,發布了22名未歸案「百名紅通人員」的藏匿線索。

所謂「百名紅通人員」,是指2015年4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公布的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員。

公布外逃人員部分線索的舉措,似乎收到了不錯的效果:在隨後一年多的時間裡,這22人中已有6人,回國投案自首。

此次公布的50人名單,既包括部分原有的「百名紅通人員」,亦有2017年以來新增的外逃者。

有紀檢監察系統的官員向《經濟觀察報》記者介紹,中央追逃辦,成立於2014年6月,成立之初,由中央紀委、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8家單位組成;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為其具體的辦事機構。

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原為預防腐敗室,時任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預防腐敗室主任傅奎,隨即兼任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首任局長,也即為中央追逃辦首任負責人。2015年,傅奎調任湖南省紀委書記,資深外交官、時任外交部部長助理、原外交部新聞發言人劉建超,轉調中央紀委,接替了傅奎的職務。

「劉建超調到中央追逃辦後,部分(外交)部里的工作人員,也跟著他過去了」,外交部一位官員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而在劉建超2017年轉任浙江省紀委書記之後,又一位資深外交官——臘翊凡,調至中央追逃辦,接替了他的職務,直至今日。

生於1967年的臘翊凡,畢業於外交學院,1990年進入外交部工作。曾任外交部國際司副司長、中國駐衣索比亞大使等職。

在地方層面,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也相應地成立了省一級的「追逃辦」。

中央追逃辦成立之後的第二年,即2015年,中國啟動了旨在追逃、追贓的「天網行動」,持續至今,成效頗為顯著。

其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4月底,通過「天網行動」先後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4141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825人,「百名紅通」人員52人,追回贓款近百億元人民幣。

不過,在2018年1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現更名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的文章亦披露:「(截至2017年年底)仍有涉嫌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外逃的國家工作人員800餘人在逃」。

數年來,《經濟觀察報》記者對於防範涉嫌違法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外逃及相應的追逃課題,亦有持續關注。

這些「潛逃未歸案」者當初是如何「外逃」的?中國的追逃工作,又存在哪些困難和挑戰?

「反偵察」意識強 「百名 紅通人員」之一的外逃

「一般能夠潛逃至境外的,都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如果沒有事先對他/她,進行提前布控監視,沒有採取邊控(邊境出境控制),比較難防範。」一位紀檢監察系統官員,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

「反偵察」意識強表現突出的外逃官員之一,就是中國移動的前中層管理者李向東。李向東在「百名紅通人員」中排名第7,迄今未有歸案。

1965年出生的李向東,為江蘇南通如東人,大學在地處成都的電子科技大學就讀,畢業後也留在了成都工作。

2001年,時年36歲的李向東擔任四川移動數據部總經理。2005年,他負責在四川籌建中國移動無線音樂基地;次年,基地正式成立,李向東出任基地的「一把手」,即運營中心總經理。

彼時,藉助「彩鈴」等業務,中國移動無線音樂運營中心業績飛漲,在2007年,即實現收入逾140億元;2009年,號稱已超過200億元。李向東也成為當時包括流行音樂界在內的多方追逐的對象,一時間炙手可熱。

然而,就在2010年3月下旬,李向東在接受上級部門的談話之後,再沒有露面。

審計部門為何找其談話?

數位接近中國移動的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回憶,當時這有兩種說法:

其中之一,國家審計署在2010年2月進駐廣東移動,展開專項審計,涉及到處於四川的中國移動無線音樂運營中心業務,因而審計人員也找到李向東了解情況。

另一種則是,李向東因為在主政中國移動無線音樂基地之時,業績出眾,上級部門有意將他提拔,所以找其進行談話。

談話之後的兩三天里,李向東同事和其他部門工作人員試圖撥打他的手機,但始終沒有人接聽。通過技術手段定位,則顯示李向東的手機一直在成都市內,且時刻處於「移動」的狀態。

幾天之後,各方覺得情況不對,於是根據手機定位,找到了這個手機的「攜帶者」——原來是一位走街串巷的小販。

該小販說,這部手機原有的主人將手機交給他,並給他數千元錢,讓其隨身攜帶並保持開機狀態,但不要接聽任何電話。

而事後查明,實際上,就在跟上級部門談話的當天晚上或第二天一早,李向東就從成都搭乘飛往深圳的飛機,然後從深圳過境香港,再轉去了加拿大。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李向東「潛逃」一周左右,即2010年4月6日,李向東的頂頭上司、時任四川移動董事長李華,曾對本文記者謊稱:李向東已經被抓獲歸案,紀檢部門對其正式立案調查了。

兩個多月後,即2010年6月,李華被紀檢機構帶走調查。2011年8月,李華以犯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知情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確認,李向東迄今未有歸案。

「內鬼」、偷渡、提前布局 外逃者的「歪門邪道」

除了具備「反偵查意識」,提前布局,也是外逃者的「成功」法門之一。

紀檢系統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介紹,「提前布局,既包括資產提前向境外非法轉移,或者他/她在位時進行的尋租交易,錢款交易就直接在境外進行,錢款也存在事先開好的銀行賬戶里;也包括購買其他國家的護照,甚至具備雙重國籍、多重國籍——儘管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實際運作中,如果沒有主動申報,也比較難以查到。」

在2018年6月6日,中央追逃辦披露的50人線索名單里,彭旭峰就符合上述的特點。

生於1966年5月的彭旭峰,為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人。曾任長沙市住建委副主任,2010年,兼任長沙軌道交通集團黨委副書記、董事長職務;後免去長沙市住建委副主任職務,專任長沙軌道交通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彭旭峰任內的長沙軌道交通集團,主導了長沙市的多條地鐵線路及磁浮線路建設,實際投資額高達約千億元。

2018年3月3日,彭旭峰從長沙軌道交通集團調至湖南省屬國企——湖南基建投資集團,任董事長。其身份由「長沙市管幹部」,變為「湖南省管幹部」;對應的行政級別,也由「正處級」,晉陞為「(副)廳級」。

但是不到一個月,即2018年3月24日,他就出逃了。出逃的路線是,從長沙到上海,然後出境,到澳大利亞,再飛往美國。

紀檢系統監察官員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彭旭峰的妻兒,事先已經出國;他同時持有塞普勒斯等國的護照,可以在境外長期居留。

6月6日,中央外逃辦披露的信息顯示:彭旭峰持除塞普勒斯護照外,亦持有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護照,此兩者均為英聯邦成員國,目前可能居住於美國加州的奇諾崗市(Slate Dr,Chino Hills,CA, the United States)。

此外,根據接近案件調查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的介紹,彭旭峰得以出逃,還有個重要原因是,時任長沙市紀委常委,並曾在公安系統長期任職的胡林輝通風報信。胡林輝後來醜行暴露,湖南省檢察院決定將其逮捕,他涉嫌的罪名之一,就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關於彭旭峰的外逃細節故事,詳見《經濟觀察報》2018年6月7日的報道《紀委常委當 「內鬼」:廳官彭旭峰外逃幕後》)

亦有部分涉嫌違反犯罪的公職人員,選擇「偷渡」的方式潛逃出境,這既包括從海路出境,亦包括走陸路。

中國有超過3萬公里的漫長海岸線,東南沿海,尤其是廣東、福建等省份的沿海地區,有較長時間的「海上走私史」。《經濟觀察報》閱讀過的一份司法文書也顯示,有一位前武警系統的人士,選擇在廣東珠海,雇船偷渡到了澳門,但只是為了滿足她賭博的慾望。

在陸路,有來自雲南的官員及廣西的官員,都向《經濟觀察報》記者坦承,從雲南邊境向緬甸「偷渡」,或者從廣西邊境向越南「偷渡」,都不是太過困難的事情,「比如在廣西防城港,到越南,跨過一條河就夠了。」

此次,中央追逃辦披露的50人線索名單里,曾任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新撫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王敬梓,就是在2009年3月,外逃至了越南。

來自湖南紀檢監察系統的官員也向《經濟觀察報》記者介紹,該省亦有涉嫌貪腐的官員,選擇通過陸路,外逃至緬甸、越南等東南亞國家的案例。

國際追逃 引渡條約缺乏與其他挑戰

上文提到的彭旭峰出逃已經1年多,李向東的出逃則已有8年多;而此番中央外逃辦公布的50人線索名單里,出逃時間更早的包括:1999年5月,外逃至美國的河北唐山豪門集團原總裁.賀業軍;2000年3月,外逃至美國的珠海華美汽車制動工業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珠海中汽華粵工業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梁錦文。

梁錦文實際也是2015年公布的「百名紅通人員」之一。彼時,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公布的信息稱,梁錦文在1996年11月,就因涉嫌貪污罪,潛逃至中國香港、新加坡、美國等地。此番中央外逃辦更新了他的線索信息,並稱他目前可能居住在美國加州的科洛納市(KAMELIA STREET CORONA,California, USA)。

為何這些人出逃這麼久,還未抓獲歸案?

數位受訪的紀檢系統官員均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中國與美國、加拿大這些國家,沒有簽署引渡條約,是最大的障礙之一。」

上述受訪者還介紹,除美國、加拿大外,澳大利亞、紐西蘭,也是涉嫌違法犯罪的中國國家工作人員主要的外逃和藏匿目的地。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在2018年1月披露的數據也證實,「約70%剩餘外逃人員和90%剩餘『百名紅通人員』藏匿在美加澳新,不少人已取得當地合法身份」。

此番中央外逃辦公布的50人線索名單里,逃往美國的有23人,比例達到46%;而在美加澳新四國的,則有44人,比例高達88%。

所謂引渡,是指一個國家或政府,應外國政府的請求,把正處在自己領土之內而受到該外國通緝或判刑的人,移交給該外國審判或處罰的行為。通常情況下,兩個政府間要簽有引渡條約或協議方可引渡。

中國在2000年12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而根據時任「中央追逃辦」負責人劉建超在2017年1月舉行的中央紀委新聞發布會上的介紹,彼時中國已和48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這其中包括法國、西班牙、義大利等國家。

但是迄今為止,中國尚未能與美國、加拿大、紐西蘭等國,簽署引渡條約。

美國的法律有明確規定,「與外國政府開展引渡合作,特別是外國從美國引渡逃犯,需要以該外國政府與美國政府之間存在有效的引渡條約為前提條件」。

同時,這48個簽署的引渡條約中,尚有10多個條約未能生效。其中最典型的是中國與澳大利亞的條約。

中國與澳大利亞早在2007年9月6日,即於悉尼簽署了引渡條約。但是10餘年過去了,澳大利亞國會一直沒有批准這一條約。因而,澳大利亞到目前為止,還是中國涉嫌違法犯罪人員的四大出逃國之一。

亦有紀檢機關及司法界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即使在缺乏引渡條約的條件下,也可以通過非法移民遣返、異地追訴、勸返等手段,實現國際追逃,在這方面,中國不乏成功的案例。

一位中央紀委的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介紹,為指導追逃工作,在中央追逃辦等機構的支持下,中央紀委所屬中國方正出版社從2018年1月開始,編輯出版了「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系列叢書」。

叢書第一本即是《國際追逃工作實務》,著者為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官員冉剛。該書就是針對中國公職人員外逃至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之後,如何從「貼近實戰」的角度出發,運用引渡、遣返、異地追訴、勸返等多種手段,努力解決「找(犯罪嫌疑)人難」、「取證難」、「不會追」、「不善追」等難題。

「不過從目前看來,對於『百名紅通人員』的追逃,以及對於其他逃到美加澳新國家的公職人員的追逃,我們最有效的方法還是勸返。這在『百名紅通人員』已經歸案的人員里,佔了多數。比如排名第1號的楊秀珠,第5號的閆永明,都是勸返之後回國自首的。這方面(勸返),我們已經有了比較多的經驗和相對成熟的工作方法。但是勸返的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外逃人員本人,也是涉嫌違法犯罪份子本人的決定;並且不可避免,在量刑方面,我們要做一些讓步。」

一位紀檢系統官員如是表示。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經濟觀察報 的精彩文章:

改革開放40年之稅制變革
存儲晶元三巨頭被傳遭遇中國反壟斷機構調查

TAG:經濟觀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