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金瓶梅》的官職名稱,就知道作者寫的是哪個朝代!
原標題:看看《金瓶梅》的官職名稱,就知道作者寫的是哪個朝代!
《金瓶梅》中所描寫不同的職官名計有188種之多!
這許多職官名,既不能因作者標榜作品是寫宋徽宗時事,而認為都是採用宋代官制,也不能因作品實際是明代社會現實生活的反映,而認為其中職官名即采明代官制,而是錯綜複雜,古今兼用,其中不少甚至還是作者故意虛擬以示諷刺的。
因此,必須對這種宋明雜糅的官制、軍制(衛所)、刑法(廠衛)等方面的情況作一個基本的了解,以弄清和梳理《金瓶梅》封建官場文化。
明代是一個中央集權得到惡性發展的大一統帝國。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宰相,令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一切軍政大權由皇帝獨攬,是較為典型的極端君主專制。
而到了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逐步成為名符其實的真宰相,蓋過六部尚書。明代中後期,統兵者與「總兵」、「副總兵」、「參將」、「游擊將軍」、「守備」、「把總」等名目。都沒有品級,也沒有定員。
總鎮一方者為鎮守,獨鎮一路者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為守備,與主將同守一城者為協守。又有提督、提調、巡視、備御、領班、備樓等軍職官名。
明朝的刑法與「廠衛」制度聯繫在一起的。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被為「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叫做「三司會審」。
但明代的統治者為了鎮壓人民和排除異己者,建立了東廠、西廠、錦衣衛這些特務機構,採取高壓手段,無法無天,嚴重干擾了正常的刑法工作。東廠、西廠、錦衣衛合稱「廠衛」。
「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己。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極。」
東廠是明成祖朱棣建立的,憲宗時又設立西廠,武宗時劉瑾又搞了一個內行廠,使得東、西廠都在內行廠伺察、監控之中,特務之上有特務,明代就是靠這種辦法維持政權的。
東廠由宦官提督,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各一員,由錦衣衛千戶、百戶充當,稱貼刑官。隸役、緝事等官校由錦衣衛撥給。
錦衣衛原是朱元璋設立的一種親軍,目的是用來護衛皇宮,同時也兼管刑獄。官署叫錦衣衛親軍都指揮使司。長官為指揮使,設同知、全事、鎮撫等官。《明史兵志》指出,錦衣衛「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所隸有將軍、力士、校尉……設千、百戶。」
明代沿襲元制,在各衛所置設鎮撫司。「鎮撫司職理獄訟,初止立一司,與外衛等。洪武十五年,添設北司,而以軍匠諸職掌屬之南鎮撫司,於是北司專理詔獄」。「下鎮撫司獄,立死矣。」
《金瓶梅》中主人公西門慶是山東提刑所理刑副千戶、掌刑正千戶,是有現實背景的。
明時的廠衛有掌刑、理刑千戶、理刑百戶,宋代有「提點刑獄公事」,簡稱「提刑」,官署為「提點刑獄司」,簡稱「提刑司」,明時又有「提刑按察使司」,作者採用「雜揉法」,用了上述的官職名稱。
《金瓶梅》所提到的西門慶是「衣左所副千戶」,「衣左所」倒是個真實的官名。《明實錄》中有「衣左所」、「衣右所」等官職名稱。諸如《金瓶梅》中提到的錦衣衛正千戶、副千戶、百戶;理刑正千戶、理千戶,掌刑正千戶,這些官職名稱《明實錄》都有記載。
《金瓶梅》中的官名除了宋朝的外,絕大多數是明朝的,不過有的名稱是真假混雜,故弄玄虛。只有採取「沙裡淘金」的方法,去掉泥沙,才能得到真實。
《金瓶梅》中絕大部分的官職名稱是明代的,這恰恰說明《金瓶梅》借宋寫明的手法是非常明顯的。
來稿/良勝
※從《金瓶梅》和《紅樓夢》看護官符現象
※與日本相比,民國初期美國的對華武器出口簡直是小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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