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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遐齡:朱子《家禮》初探——宗教性及家規

傳承國學 弘揚朱子 不忘初心 一路相隨

編者按:《朱子學刊》第二十八輯已經出版,不日將郵寄到作者手中。感謝廣大作者與讀者對朱子學刊的關注與支持!

摘要:朱子家禮並非「庶人之禮」,而是民間「大戶人家」適用之禮。提示注意《家禮》宗教意義,以及對制定當代家規的參考價值。五四之後近百年,中國社會未形成新的家庭倫理和新的家規,這是時代提出的重大課題。根據儒家思想,當代兒童教育中偏重知識教育是錯誤的,兒童讀經班在思路上違背孔子、朱子思想。幼兒教育應當以行為訓練與情感養育為主。《家禮》對當代職工管理也有借鑒意義,可供《勞動法》修改時參考。

作者簡介:謝遐齡,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中國哲學、社會學博士生導師。

一、關於庶民之禮

朱子《家禮》是一部在中國社會建設史上有重要意義的著作。朱傑人等主編的《朱子全書》中,對這部著作的《校點說明》(王燕均、王光照)有所論列。盛讚該書之重要價值主要在,打破自古以來的「禮不下庶人」傳統,制訂了一部「庶民之禮」。

今天研究朱子《家禮》,確有現實意義。自五四運動以來,倡婚姻自主、男女平等、夫妻平權,而家庭內部倫理未有具體規定,無原理、無秩序、無規則。雖依法治國、以德治國並提,用於家庭,卻是大綱不明、細目殘碎。兒童自幼犯上,使我國社會根基不穩。據一些文學作品反映,官員腐敗多從秘書、夫人收受賄賂始。周易曰:「坤,先迷失道」。此語是否揭示了中國社會的特性?都是我們今天要深思的。中國社會面臨著建設適應新社會的家庭倫理,朱子《家禮》是必不可少的參考書之一。

《校點說明》所稱此書「放棄『禮不下庶人』的古制」,本人不敢苟同。本書開篇就講:

「君子將營宮室,先立祠堂於正寢之東。」君子,別於庶民之稱也。或曰:《白虎通》明言,君子,德民之稱。可含庶民之有德者。然而,《家禮》行文中每稱家長如何如何,又規定馭仆妾之法,全然對有產業的大家庭而設,豈「庶民之禮」乎。(相關文字乃錄司馬氏居家雜儀)

更重要的論據是,《家禮》開篇即論建祠堂,把祭祖置於首位。而祭祖是比「貴族之禮」更為久遠的宗教活動。(新石器時代,約數萬年之久。)所以決不是把貴族之禮擴大到庶民,而是把人類最為久遠的宗教活動重新制度化。讀者只要想到,五四以來百年剷除傳統之深之鉅,至今人們仍然祭祖不懈——儘管不成體統,五花八門,態度卻極嚴肅認真,足以證明中國人敬祖宗的宗教意識尚未泯滅。或許可說,朱子採取某些廟堂之禮的元素,用於重建民間的禮制。卻不可說建立庶民之禮。庶民非民間人士之謂也。

二、關於《家禮》的宗教意義

近來我國儒學研究漸漸深入,已有批評宋明理學過份重視義理,偏離經學正統。然而,《家禮》開篇即論建立祠堂。曰:

此章本合在《祭禮》篇,今以報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實有家名分之守,所以開業傳世之本也,故特著此冠於篇端,便覽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

由此可見,《家禮》所論,經學之正道也。經學,治國之大經大法。宗教,治國之大者。祭祖,中華

民族傳統宗教。朱子稱之為「先立乎其大者」。報本反始、尊祖敬宗,其大者也。又曰「古之廟制不見於

經,且今士庶人之賤亦有所不得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廟制,皇室專用,不得僭越。「士庶人之賤」,

士,低級貴族,居民間,故賤;庶人,無爵者,此當指經營商業、手工業成氣候者,建立了大家庭,且

多蓄仆妾,社會地位低賤,卻屬新興社會領袖,宜引導其成為君子。傳統宗教乃最方便有效途徑。又

曰,「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禮雲」。俗禮,即遠古以來民間沿用不墮的禮儀。據人類學家稱,祭祖乃人類社

會最古老久遠的宗教,新石器時代已經遍及各個小家庭。朱子《家禮》雖雲創製,實乃弘揚最古老的傳

統。

三、生子告祖宗

《家禮》曰:「有事則告」。告,向祖宗報告。是宗教程序、儀式。有事,有重大事件。前文雲「主人晨謁於大門之內,出入必告。正至、朔望則參。」這是日常性質的宗教活動。唯其日常,故而建設性強。

宗教活動有兩項重要的建設意義。一是加固精神場。精神場是客觀存在,在第三世界中。「報本反始、尊祖敬宗」並非講幾句就算了,要形成制度、反覆強化。天道、祖宗是中華民族精神場兩大主導概念。不僅植入人們意識,牢固深密,而且化為敬畏情感。作為觀念,乃精神性質的存在;存在於第三世界,功能強大,吾稱之曰「精神場」。儘管這種存在深種於人們意識中,內化為良知,其在第三世界的存在若無經常的話語重複,會漸漸淡化晦暗。二是訓練。禮儀意義在制度化的日常性的訓練。德者,得也。德性必須經過日常性的訓練方能得。於君子,當日省其身,慎其獨也。於庶民,則以禮儀訓練之。雖君子也不得少訓練。禮儀養德,訓練也。子曰學而時習之,習,訓練也。

今有兒童讀經之爭論。讀經總是好事。然而,專註於讀經、背誦,卻偏離儒家正道。孔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兒童當以洒掃應對愛親敬長之行為情感訓練養育為主,行有餘力,再去讀經。

朱子曰:「古者小學,教人以洒掃應對進退之節,愛親敬長隆師親友之道,皆所以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本。而必使其講而習之於幼稚之時,欲使習與智長、化與心成,而無扞格不勝之患也。」

有事則告。授官、貶降等大事則告。生子,大事。記曰:

主人生嫡長子,則滿月而見,如上儀。但不用祝,主人立於香卓之前,告曰:『某之婦某氏,以某月某日生子,名某,敢見。』告畢,立於香卓東南,,西向。主婦抱子進,立於兩階之間,再拜,主人乃降複位。後同。」

這段文字有三個要點:必須是嫡長子,滿月,主婦抱子進。真乃大事也。據記載,「……古之聖人深見於此故制為男子生之禮。始生三日,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欲以通此身於天地萬物而合為一體也。矢者,直也,非率性、盡心、直道而行,則無以通天地萬物,故桑弧蓬矢之義,取其直也,射天地四方而後敢用穀,此義最為重大深遠。何者?穀者,生人者也,不通於天地萬物則不可以生於天地之間,故必先射天地四方而後敢用穀,其意以為既有此身,必盡其道而後可以食五穀而為人也。」似諸侯生子之禮。其意義是與天地萬物一體。

《家禮》所述,當屬整飭家庭內部秩序、明確繼承權的重大程序。嫡長子繼承權以向祖先報告的方式確立,既是制度性的宣示,也顯明家禮的宗教性。與諸侯生子禮對比,告祖先,不告天。一則,此為家禮,二則,適用於士庶人等級。

四、家規簡述

《家禮》中有《司馬氏居家雜儀》一節,簡約地敘述家規。對當代中國社會有參考價值。

當代家庭應該是什麼樣的,既在理論上未清晰完備,更談不上系統的家規。只有一些零零碎碎的準則,是在多種經驗中逐漸地摸索確立。

建立當代家庭理論,目前時機還不成熟,還需要經過廣泛的討論,各方面的想法逐漸形成大致的共識,經過一定的法定程序,最終確定。我思考得認為可以提出來供學術界討論的,是如下兩個問題:

一是一個家庭要確定一位家長。中小學開家長會,問到家長是否到會,無論來者是父、或母,都自稱家長。足見家庭無確定家長,即無家長。然而目前中國社會需要每個家庭須設立家長。不僅中小學要與學生家長打交道;大學也有與本科生家長打交道的需要。這足以證明社會對家庭設置家長有明確需要。大學雖然未規定須與研究生家長打交道,但已經越來越多的案例告訴學校管理者,當研究生遇到問題時,即刻與家長聯繫是免責的有效程序。

二是中國社會需要制訂家規,而且家規應當配套齊全——具備完整性。

在單位中常常遇到不遵照決議辦事的情況。已經開會作了決定的,會後立刻就束之高閣,虛文而已。家庭中,商定的事也常有視若無物的情況。家無家規,參加工作後就難以養成遵守規章制度的習慣。這種情況,上綱上線地說,就是秩序混亂。簡言之,家有家規是社會有序穩定之前提。

《司馬氏居家雜儀》提供了一套家規:

凡為家長,必謹守禮法,以御群子弟及家眾。分之以職,授之以事,而責其成功。……

凡諸卑幼,事無大小,毋得專行,必咨稟於家長。

凡為子為婦者,毋得蓄私財,俸祿及田宅所入,盡歸之父母、舅姑,當用,則請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

凡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復諫;不說,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孰諫。父母怒,不說,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以上家規,基本原則是尊卑有序。現在需要研討並作判斷的是:家庭成員不論尊卑,只論規章。父母有過則開家庭會議,與子女平等討論,投票決定是非。子女以平等地位當面直斥父母之非。家庭會議不能解決,就上法庭。——這樣的法治家庭是否建設方向?男女平等,指的是在社會地位、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如選票等效,犯罪時量刑同樣標準,打工時同工同酬。這項規定能否直接移到家庭中化為夫妻平權?顯然是不成立的。然而人們居然就這樣做了!家庭中夫妻權力劃分還依股份制原則,以收入多少論話事權。〗

按黑格爾法哲學,家庭是個法律上的人格(person)。目前的中國家庭之社會存在,並非一個人格;結構上的內在分裂隨時可能顯示。而朱子《家禮》提供的家規,能確保家庭的人格性。因而對制訂當代家規有參考價值。

五、幼兒教育

當代重視幼兒教育,口號「不要輸在起跑線上」。教育內容是知識和技能。目前提倡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措施也是小學課本中增加古文比重。注意到知識內容是進步,還要考察思路上的失誤。那是更重要的。

《家禮》:「凡子始生,若為之求乳母,必擇良家婦人稍溫謹者。」

家規無須作論證。本文這裡作點解說。先儒十分了解最初的親子互動對嬰兒性格形成的重要性。有教養的母親親自哺乳,可為嬰兒一生成長打下良好基礎。嬰兒會學習母親的暴躁態度,為其後日的暴躁性格奠定基礎。

《家禮》:「子能言,教之自名及唱諾、萬福、安置。稍有知,則教之以恭敬尊長;有不識尊卑長幼者,則嚴訶禁之。」

對比朱子整理的《小學》所錄《內則》:

《內則》曰:凡生子,擇於諸母與可者,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絲。

可見《家禮》的淵源及應時而變。易曰:隨之時義大矣哉。

記曰:「古有胎教,況於已生!」引孔子語「幼成若天性,習慣成自然。」現時也流行胎教,可惜僅僅注重知識、音樂,未及恭敬態度。現今社會不穩定多從家庭始。嬰兒自始狂悖,幼年即習慣於犯上,怎麼能指望長大後遵紀守法。

激進派或許會說:這不是要復辟反動的封建主義嗎?會壓抑兒童天性和創造力。建議做兩個實證研究。一是把解放初期回國報效的科學家,如錢學森等,作為調研案例。他們幼年時所受的家庭教育是否受了朱子《家禮》的影響,甚至是指導。現在我國大搞科技創新,為何從國外大量引進人才,是否幼兒教育失敗是其重要原因之一?二是作個新舊社會的犯罪率的對比研究。

《家禮》:「六歲,教之數與方名,男子始習書字,女始習女工之小者。七歲,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始誦《孝經》、《論語》,雖女子亦宜誦之。……八歲,……始教之以廉讓。九歲,男子誦《春秋》及諸史,始為之講解,使曉義理。……」(885—886頁)

現代人發育早,上述規定或許不適用。不過,教學內容和次序還是有參考價值的。

六、職工管理

幾女僕……務相雍睦。其有鬥爭者,主父主母聞之,即訶禁之。不止,即杖之。理曲者杖多。一止一不止,獨杖不止者。」

現代社會不宜由單位領導杖責,可用規章中的處分條款處置。務須嚴格,一有違規立即處理。《家禮》規定禁之不止即杖,當視為原則。時下寬縱日久,風氣壞甚,以佚盪為正常。有的員工對待批評,慣於反駁頂嘴;甚者還搬出「民主」作為理由。領導說:「不要頂嘴好嗎!」回應曰:「我沒有頂嘴啊!我只是向你作解釋!」親眼所見,還要作什麼解釋?!有的禁之不止,還要上告,好像受了委曲。而不少上級居然還要調查頂嘴是否有理。頂嘴則無理,禁之不止即是錯。告到上級,應加重處罰。如此則法治有望矣。

凡男僕有忠信可任者,重其祿,能幹家事,次之。其專務欺詐,背公徇私,屢為盜竊,弄權犯上者,逐之。

這條,建議組織人事部門仔細研究,領會精神,根據目前國情貫徹。不必局限於男性,女性員工也適用。重要的是:忠信置於首位,工作能力置於第二位。這是遏制貪污腐敗風氣的有力措施。還應加上一條:凡有「專務欺詐、背公徇私、屢為盜竊、弄權犯上」行為而開除者,要有品行記錄。凡求職者,須交上前任單位領導的品行鑒定書。建議在《勞動法》中加入勞動者有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義務的條款。相應地,在《公司法》中加入公司須制訂合乎法律的管理規章的條款。

凡女僕……其兩面三舌,飾虛造讒,離間骨肉者,逐之。屢為盜竊者,逐之。放蕩不謹者,逐

之。有離叛之志者,逐之。

對於那些在單位中專事哄騙上級、搬弄是非的員工,當嚴厲處置,嚴重者開除。

《家禮》目標是治家及教育家庭成員成己、成物。本文系初步探討,許多問題尚待深入研究,比如文中提到的俗禮,在宋代保存情況如何、朱子採用的是哪些。本文只抉出家禮之宗教意義及當前亟待解決的家規建設、職業道德建設相關者粗淺地略作討論。不當之處請指正。

2017年10月12日草,14日增補第㈥段。12月5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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